“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 凡要救自己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麽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麽換生命呢?”(馬可福音8章34-37節)。
遲早是要下定決心的。
每件事總是如此,對嗎?別人給我們工作機會,我們可以考慮一段時間,但最終必須決定接受或是拒絕。我們可以在六所不同的大學進行麵試,並被其中四所大學錄取,之後我們就要為選擇入讀那間大學而煩惱。但遲早我們必須下定決心,選擇其中一間大學,拒絕其餘已錄取你的大學。我們可以夢想將要搬往的地方居住,我們甚至到訪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或深圳等大城市。但在某一個時刻,我們必須做出決定在哪個城市定居。
我們無法永遠舉棋不定,不表態。
在屬靈生命中,也是如此。主耶穌在以色列境外的該撒利亞腓立比,與祂的門徒有對話。祂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彼得在那時斬釘截鐵的指出:“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馬太福音16章16節)。然後,耶穌揭示了祂即將在耶路撒冷被釘十字架的事實。還有什麽可說的?隻有一件事。
每個人隻有一條性命。各人要麵臨的挑戰都是一樣的。神賜給我們的生命,在世上的年日有限,我們將如何度過?
我們可以努力“救自己的生命”,最後反而賠上自己的靈魂和永生。或者可以借著跟隨主耶穌來“喪掉我們今世的生命”,最終必救了自己的靈魂和永恒的生命。多麽令人驚訝的教導。我們必須下決心,當我們做出決定後,我們的生命、靈魂必得著從神而來的改變。
在某些時候,我們必須“全力一搏”。殉道的宣教士吉姆·艾略特 (Jim Elliot)說:“為了獲得永遠不會失去的,而付出遲早會失去的,這種人一點也不傻。”
如果我們為自己的職業生涯而活,在我們死後的十秒我們就會後悔。如果我們一生都為神的國度而活,走這條路可能並不容易,但一萬年之後,我們仍不會後悔自己的決定。
你會做什麽樣的決定?你是否會為耶穌“全力一搏”呢?
親愛的主啊,求禰幫助我們不把禰和禰的道當作可恥,甚至一點兒也沒有。
讓我們今天有勇氣“全力一搏”,一生跟隨禰。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