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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除去心中的羞恥感,與上帝和好?

(2019-02-14 10:37:27) 下一個

  朋友,你是否常常因為心裏的羞恥感,覺得不配來到上帝麵前?那位高高在上的上帝似乎很難討好。如果你去當修士修女, 會不會讓上帝更喜歡你? 如果你衣衫襤褸,跪爬千裏去朝聖, 能不能感動祂來收你進天國呢? 除非有人見過祂或是聽過 的指示,有誰能猜透祂的心意呢

  為什麽?為什麽世人會這樣做?

  今天在世界某些地方,有人竟將孩童殺死來獻祭,以平息神明的怒氣;有人用刀割破自己的身體來表明對神明的誠敬;有人透過躺在釘床上,借著肉體的痛苦來證明他是配得永生。每天早晨有數以百萬計的回教徒,朝著回教聖城麥加的方向跪拜禱告。在海地,信奉巫毒教的人殺掉公雞,並且把雞的屍體放在祭壇前,以討神明的歡心,求好運。

  答案總是相同的。 人們不顧一切,殺人殺牲獻祭,苦待己身,為的是想與所信奉的神祗和好。他們使盡渾身解數,目的是希望平息神明的怒氣,或者取悅神明,又或許是撫慰神明,甚或以某種方式來拉攏神明,求取益處。

人們使盡渾身解數,目的是希望平息神明的怒氣,或者取悅神明,又或許是撫慰神明,甚或以某種方式來拉攏神明,求取益處。

  經文:羅馬書3章21-26節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經文:羅馬書 5 章 6-11 節: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祂免去神的憤怒。因為我們做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借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借著祂以神為樂。”

  今天,我們來思考世人最需要尋求答案的問題,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人如何能與上帝和好?

  每個真正尋求真理的人,無論是屬任何宗派的基督徒或天主教徒都會問同一個問題:如何能與上帝和好?

  如何與上帝和好

  如何與上帝和好?這是一個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因為有一天各人都要在神麵前受審判,我們極希望自己在祂的眼中看為義。各種宗教的信徒借著獻祭牲、向聖城麥加的方向跪拜、臥釘床、念經、燒香、上主日學、背主禱文等等宗教活動,希望與上帝和好。然而,人們並不知道怎麽做才能與這位創造主和好!

  這個重大問題的答案究竟是什麽呢?人如何能與上帝和好?雖然不是每個人都見過上帝的麵,但是上帝已經借著神子耶穌顯現給世人看,對世人說話,把自己的旨意告訴門徒們, 讓聖靈幫助他們寫下來,成為聖經。世上任何的答案,沒有比聖經羅馬書3章21-26節所說的更全備、更能提供一個滿意的解答。這六節經文就是福音的本質,也是基督信仰的核心。

  世人每天都在犯罪

  羅馬書一至三章談到罪的定義,並且教導信心才是通往義的道路。我鼓勵大家從第一篇證道《致羅馬——愛的書簡》讀起,就會明白羅馬書的重要性,就會知道在神麵前,人人都有罪,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抵擋神的真理。我這樣說,不是為了讓大家感到沮喪,而是向大家描繪出世人的實況。隻要我們環顧四周,甚或全世界,就曉得人離棄了耶穌基督,人生就絕對無望。從人類始祖亞當、夏娃違背神,犯罪開始,世人就沉淪墮落。各人就如羅馬書3章23節所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無一幸免。凡懷疑這種看法的人,請看看每天的新聞報導,就會知道世界各地每日都有犯罪的事情發生。有些政府甚至要擴建監獄來收容更多的罪犯,這證明了任何製度、政治都不能完全改變人的天性,達不到上帝的高標準。雖然傳媒的報導不是“證明”聖經的真理,卻證實了保羅所說的情況。

我們都感染了罪的病毒。我們不僅是受到感染,罪的病毒更進入我們的身心靈……任何製度、政治都不能完全改變人的天性,達到上帝的高標準。

  上一篇《鏡子裏的那個人》所講的內容是羅馬書3章9-20節:“這卻怎麽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他們眼中不怕神。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麵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保羅將人的罪性描繪得淋漓盡致。我們都感染了罪的病毒。我們不僅是受到感染,罪的病毒更進入我們的身心靈。我們全身感染一種叫做“罪”的絕症。如果沒有奇跡出現,沒有人能夠得痊愈。

  如果有人讀過我前幾篇的講道就會知道,每篇證道看來都是壞消息,所有的壞消息之後,我們迫切需要的就是一些好消息!

  聖經的心髒、神學的骨髓

我們可以在羅馬書3章21-26節裏找到好消息。事實上,它包含了大家所聽說過的最好的消息。包恩豪牧師Dr. Donald Grey Barnhouse稱這一段經文為“聖經的心髒”。Martin Luther馬丁.路德稱這段經文為“神學的骨髓”。我隻想單純補充說,這段經文包含了《新約聖經》裏最扼要、最精髓的神學內容。每節經文的字裏行間都載滿了神要拯救罪人的重要真理。

  這段經文的主題並不難尋。保羅在第21節介紹了這主題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這是保羅好消息的主題:義是從神而來。這義也是你和我得以進入天國所需的。在這節經文裏,我們發現基督福音的本質。義,是罪人需要但卻沒有的;神已經將義彰顯在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身上。

  神的義的七個層麵

  保羅在這段經文中闡明神的義的七個層麵。如果我們真心希望與上帝和好,那麽,我們需要留心當中的內容。

  我們所需要的義是......

  1. 從神而來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但如今”,這三個字蘊藏著莫大的真理。天堂與地獄之間的區別,也在乎這三個看來不顯眼的小字。一位作家稱“但”這個小小的單字是世界文學中最巨大的字之一。上帝對人類墮落的答案是什麽?神轉臉不顧我們死活,要讓世人下地獄嗎?沒有!感謝上帝這三個小小的字 - “但如今”。這三個字就是神給罪人的保證和答案。上帝的恩典大過我們的罪,祂無限的慈愛超過我們的過犯。我曾在某處讀過,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形容罪在我們的人性中已經變得根深柢固,我們被罪糾纏在一起,不能自拔,隻有上帝才能解開它。這就是人類的實況。

上帝對人類墮落的答案是什麽?神轉臉不顧我們死活,要讓世人下地獄嗎?沒有!

  為什麽我們需要“從神”而來的義?簡單地說,因為我們自己沒有公義。

罪在我們的人性中已經變得根深蒂固,我們被罪糾纏在一起,不能自拔,隻有上帝才能解開它。

  “兩手空空到主前,隻有緊依十架邊。”

  我們做了什麽善行?我們所做的一切,在神看來隻是肮髒的抹布而已。

  對某些人來說,這是個壞消息,是個悲劇。這些人以為他們的宗教背景就能承傳在神眼中看為的善良。人們有這樣的想法是大錯特錯!善良,不像遺傳基因的那樣繼承。事實上,人從父母那裏遺傳的是罪的本性。罪,導致人從瓜瓜墜地的那一刻開始,就有轉離上帝的傾向。人在出生時就有不服從的天性。一個開始學行、牙牙學語的嬰孩,不需要別人費心的教導就能說,“不”這個字來。

  人人都不是生來就是個義人。道德改革不能改變這事實。既然人的內心沒有公義可言,那麽,唯一能拯救世人的方式,就必須倚仗外來的公義。這就是保羅所說的,神的義,是從祂而來的義。

  這就是好消息的開始。我們所需要的義是來自上帝!

  2. 與宗教律法無關

  請注意第二個事實。保羅說,這義“是在律法以外”。對猶太人來說,這聲明令他們震驚和不安。昔日,保羅所說的話亦適用於這個時代,就像現今許多宗教人士真誠相信,他們對宗教的熱忱將贏得上帝的讚同。他們希望借著守十誡、猶太教條例、按例獻祭、虔守《摩西五經》的道德規則,就能滿足神的心意,神會赦免他們的罪。保羅說,根本不是那麽回事。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誌為善由得我,隻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羅馬書7章18節

  這是否意味著律法是沒有效用的?一點也不。律法揭示了上帝的公義 —— 也就是說,它顯示了造物主對世人的公義標準。不幸的是,律法是讓人知道神的準繩。律法顯示了神對世人的要求,然而,律法不能強迫世人服從它,也不能提供從內心所發出,實際改變人類行為的大能。正如保羅在羅馬書7章18節,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誌為善由得我,隻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由長山群島遊泳到黃岩島

  當保羅說這義是在“律法以外”,其實,保羅是說,沒有人能夠靠行律法稱義,是神將耶穌基督的義歸給他們,算他們為義。既然神賜給人的救恩是白白的,因為沒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換言之,人的得救不是靠守律法而有的外在行為!

  他是在說,這義不能從下麵這些行為得到...

  嚴守宗教傳統
  行善
  受洗
  捐獻
  誠心禱告
  任何宗教禮儀

  讓我假設一間國際性的信用卡公司願意提供一百萬元人民幣作獎金,頒給第一個能夠由長山群島出發,不停止地遊向黃岩島的遊泳健將。在指定的日子,六名經過仔細篩選的遊泳健將集合在長山群島的一個小島上。槍聲一響,六名選手紛紛下海,遊向黃岩島的方向。幾分鍾後,六個人都不見蹤影。六個鍾頭後,第一個參賽者由於肌肉痙攣而退賽。十個鍾頭後,第二名遊泳者因為疲憊而退出。另外四個參賽者仍然拚命的遊向黃岩島。十二個鍾頭過去、十五個鍾頭、十八個鍾頭,到了二十個鍾頭後,其他的三個人也相繼放棄了。這時,隻有一名遊泳者決意繼續參賽。在四十八個鍾頭過後,最終他也放棄了。

  這個最後退賽的人有資格贏得百萬元人民幣嗎?沒有,因為他沒有遊畢全程,遊到黃岩島。這份獎金不是頒給能夠遊得最遠程的健將,而是給那些能夠一直遊到黃岩島,完成賽事的人。因為沒有人能遊畢全程,所以沒有人贏得這份獎品。六名遊泳健將都勇敢地嚐試,縱使有些人比別人遊得更遠,但最終都失敗了,沒有完成賽程。

  同樣地,有些人在遵守上帝律法的事情上,比起別人做得更好,但最終都會失敗,因為沒有人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而且,由於上帝的要求是完全的守律法,所以沒有人能夠靠守律法而得救,連一個也沒有。

  為此,我們所需要的義必須在律法以外。如果世人要靠遵守律法才能得救恩,那麽,根本沒有人會得救。

  3. 隻能憑信心領受

許多人說,“我相信上帝”,就好像單憑這句話就已經有足夠條件讓他們進入天堂。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不僅如此,人隻能憑信心才可以領受這義。這是保羅要闡明的第三個偉大的事實。“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這點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幾乎每個人都信賴某些東西,甚或隻信自己。許多人說,“我相信上帝”,就好像單憑這句話就已經有足夠條件讓他們進入天堂。但是,救恩不是取決於“我是信奉上帝”,這種模糊不清、半信教的心態。這樣的世俗、外表的相信,不能拯救任何人。實際上,不是信靠神就能救贖我們。我想說的是,這樣的信仰太籠統、太通用、太糊糊了,而且不具體。正如雅各書2章19節說:“你信神隻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在神的眼中,那些唯獨信靠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人,才能得救。

雅各書2章19節說:“你信神隻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在神的眼中,那些唯獨信靠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人,才能得救。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章8-10節)

  人的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靠信心加上功德。
  人的得救是因信耶穌基督,不是唯獨信上帝而已。

  神向世人闡明祂的旨意,除了倚靠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之外,並無其他救法。為什麽神要這樣的具體?因為神差派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樣我們就曉得,神所收納的,就是那些全然信靠耶穌基督的人。

  4. 隻為罪人

  我們所需要的“義”第四個特點,就是“隻為罪人”的義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朋友,思想一會這句話是什麽意思:

  妓女和名門閨秀,並沒有分別。
  連環殺手和社會工作者,並沒有分別。
  褻瀆神的人和聖殿祭司,並沒有分別。 
  殘忍的和仁慈的,並沒有分別。
  騙子與守法者之間,並沒有分別。

  這怎麽可能呢?難道神失去了祂的道德指針嗎?怎可能 “沒有分別”?答案是,當涉及到誰能得救恩的時候,人與人之間確實沒有“分別”。由於我們全都是罪人,我們全都需要救恩。所以那些不守道德與正直不阿的人,是“沒有分別”,因為兩者都是靈魂失喪,與神隔絕的人。

這怎麽可能呢?難道神失去了祂的道德指針嗎?

  也許妓女和殺人犯都是令人不齒。也許你是道貌岸然的君子,有很高的道德標準,受人景仰。盡管有些人的社會地位高,有道德;有些人的地位較低下,甚至於犯案累累。即便如此,人人都沒有達到上帝的要求。相關的地位並沒有什麽區別。

  換個方式來說明,你可能是:

  學生、
  博士、
  大學畢業生、
  家庭主婦、
  高級童子軍、
  資產家、
  貴婦、
  好市民

  這些都無關緊要。在神的眼中,你仍然是個罪人。

  保羅說,作為罪人,我們都虧缺了“神的榮耀。”準確的來說,什麽是“神的榮耀”呢?從神學的意義上來說,神的榮耀是祂一切屬性的極致表現。但是,我們從哪裏可以看到祂的屬性清楚地彰顯出來呢?我們在上帝的兒子,主耶穌基督裏,看到這些屬性的彰顯。“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這就是為什麽希伯來書1章3稱耶穌為“神榮耀所發的光輝”。

我們從哪裏可以看到祂的屬性清楚地彰顯出來呢?我們在上帝的兒子,主耶穌基督裏,看到這些屬性的彰顯。神的榮耀是祂一切屬性的極致表現。

  好了,現在讓我們應用到羅馬書3章23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當我們的生命與耶穌基督相比時,我們該如何衡量我們的生命?想想主耶穌吧。祂活在世上33年,從沒有犯過罪。祂從沒有過邪惡的念頭,未曾說過一句邪惡的話,甚至從來沒有做過惡事。祂從不欺騙,從不說謊,從不拖延,從來沒有苦毒,從來沒有發脾氣,從來沒有貪戀,從不貪圖便利來擺脫困境,從來沒有扭曲真理讓自己得榮耀,從未咒詛的,從來不出賣祂的朋友。最重要的是,祂過著一個全然聖潔的生活,祂是全然的純潔、全然的仁慈、全然的真理以及全然的良善。祂在世上的生活,彰顯了一個完全人的樣式。我們怎能與祂相比呢?

  當我們大多數人思考自己的罪時,我們往往拿一些不如自己的人來衡量,正所謂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所以最後我們自以為相當不錯。我們會想:“是的,也許我是個罪人,但至少我仍舊比一大堆作奸犯科的人好得多。他們是些大混蛋。”這或許讓你覺得自己還不錯,但這並不是神看待事物的標準。神要你不與別人比較,你與祂的獨生愛子,主耶穌相比。你怎能跟祂較量呢?

  答案是明確的。如果與耶穌並列在一起,你就知道自己沒有想象中的那麽好。這就是為什麽我說:小偷跟警察之間確實“並沒分別”的原因。因為當我們與耶穌基督相對照時,我們都是罪人。

  5. 基於神的恩典

  第24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這節經文闡明神如何展開祂的救贖工作。“白白地”這個詞是指“沒有任何原因”,意謂救恩是毫無因由地臨到我們。也就是說,盡管神在我們裏麵找不到值得的理由,祂仍要拯救我們。救恩對全人類而言,是一項“免費的禮物”。我們沒有善行、沒有內在美、沒有偉大的道德成就,也沒有任何智慧上的優勢。雖然我們不配得神的救贖,然而,祂仍然拯救我們。這就是神的恩典!

  我曾讀到一個很棒的關於恩典的定義:你所需要,但卻不配得的!當我們什麽都沒有,內裏隻有罪愆,上帝稱我們為義!

  盡管世人屢屢違背祂的旨意,罪有應得。上帝拯救那些不配得的人!上帝拯救那些實際上隻配受定罪的人!這就是白白的恩典。上帝拯救人,這就是“純潔的,豐富的,令人驚歎的恩典!”

  6. 因著基督的死

  現在我們來到了福音的中心。第24及25節精確地解釋,基督的死如何拯救罪人。為了能弄清這點,保羅用了兩句非常生動的話來闡釋:“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兩節經文的每個字都呈現了基督在十架上的救贖大工的另一麵。

  1) 稱義。這個字來自古希臘的法庭。 “稱義”的意思是“宣告無罪。”更棒的是,它意味著擦去以往罪的記錄,以及宣告罪人在神的眼裏是義的。這是當上帝在天國修改我們的“永久犯罪記錄”時,我們就得以稱為義。當罪人相信基督時,神稱他為義,而那個聲明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2) 贖回。這個詞來自於販賣奴隸市場。贖回是指“付出贖價,讓奴隸得以自由。”當我們是罪的奴仆時,神付出了贖價,使我們從罪的奴役中得釋放、得自由。這贖價就是祂兒子的寶血。當罪人相信基督,上帝就將他從罪惡的枷鎖中釋放出來,並且得著永遠的自由!

  3) 和解 (轉離神的忿怒) 。這句詞的意思是“挽回祭或贖罪祭。”這詞來自《舊約聖經》記載獻祭的製度,是指“神因著所獻的禮物,消除祂的忿怒。” “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麵前為至聖。”(出埃及記30章10節)。在《舊約聖經》裏,大祭司在贖罪日那一天進入至聖所,並且在法櫃的施恩座上麵及前麵,用指頭彈上祭牲的血,百姓的罪因而被“覆蓋”或“贖罪”,神對罪的忿怒因此而轉離了。為什麽贖罪是很重要?因為神是公義,祂不能讓罪來玷汙祂的聖潔,而罪的終極懲罰就是死亡。“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馬書6章23節)。世人稱基督的死是替人贖罪的“挽回祭或贖罪祭”,是指神受傷的心,現在因著祂兒子的死而得到滿足。人必須借著對基督的信心稱義,而非靠善行,因為基督已借著祂的血替我們成就了善行,並且神已經使祂成為我們的施恩座。當罪人相信基督,上帝因著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犧牲而赦免他的罪!

  讓我們把“稱義”、“贖回”、“和解”這些詞放在一起,形成一個簡單的圖表:

字       意思                結果 
稱義   稱為義            宣判無罪 
贖回   從奴役中釋放 得自由 
和解   轉離神的忿怒 得接納

  在我們決定相信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主的那一刻開始,我們就得著了這些福分!

  7. 彰顯神的公義

神的救恩計劃早在耶穌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已開始。

  現在我們來到了關於我們需要的義的最終事實。上帝救恩的方法,彰顯了祂的義。 羅馬書3章25節下-26節:“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這段經文顯示,神的救恩計劃早在耶穌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已開始。

  救恩的反合性(悖論)是這樣:上帝是一位充滿愛的神。因此,祂要赦免罪人。但是祂也是一位聖潔的神,一位絕不能,事實上也不可以漠視罪的神。神如何能愛罪人,但卻不漠視他們所犯的罪呢?上帝如何能沒有違背祂的聖潔去寬恕罪人,卻要正視他們的罪呢?

  沒有人能料到祂的答案!神竟差遣自己唯一的兒子為罪人死。透過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來承擔世人的罪,就能一次付清罪的工價,就是死的刑罰,而信靠基督的罪人可以白白地被赦免。無人會料想到這個徹底解決的方法。隻有上帝才有大能和權柄來解決罪的問題!因此,保羅說,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在懲罰罪方麵),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然而,請注意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大能。祂那永不朽壞的寶血能遮蓋昔日人類始祖亞當的罪、那些比主耶穌先在世上的人,以及後來曆世曆代人的罪!

  想想看。一個人的受死,使全人類的罪都全然地被贖,不管是:過去、現在和未來。因此,那些相信耶穌的人曉得他們的罪已經一筆勾銷了!

  上帝是義的:祂並沒有忽視罪。
  上帝是罪人的赦罪者:祂使那些信靠耶穌的人稱義。

請注意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大能。祂的永不朽壞的寶血能遮蓋昔日人類始祖亞當的罪、那些比主耶穌先在世上的人,以及後來曆世曆代人的罪!

  我們唯一的選擇

  饒柏.孟恩思博士Robert Mounce在他的書《羅馬書主題Themes from Romans》提供了精彩的總結,他說:

  被稱為義就是指宣判無罪,獲準與神和好。稱義,意謂罪有應得的人,因著罪所的代價被償還了而被釋放,得自由。宣判所有的罪都被開脫,一切的控罪都被撤銷。

  這樣的無罪釋放,是絕對白白地,免付代價地,因為是出於神的恩惠,是罪人不配得的恩寵。上帝要讓罪人得釋放、得自由,祂安排了一個可以使罪人被稱義的計劃,然後借著主耶穌的受死來實踐救贖大工。

  這是一個免費的邀請。我們唯一的選擇是接受或是拒絕這邀請。

  這簡直是太令人難以相信了。我們都喜歡做些什麽功德來換取救恩。但神的救恩是一份免費的禮物,是以祂的兒子所付上一切的代價而來。主耶穌現在對我們說:“憑信心領受救恩吧!這是給你的救恩,是白白的、免費的!我已為你付出代價。”。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他的著作《羅馬書序言Preface to the Epistle of St. Paul to the Romans 》在提到“義”時,他說一個人借著信心可以擺脫罪的捆綁,變得喜愛神的誡命,將神所應得的榮耀歸給神,償還對神的虧欠。同樣的,我們歡心樂意地以各種可能的方法服事我們的同胞,償還我們對每一個人的虧欠。

“一個人借著信心可以擺脫罪的捆綁,變得喜愛神的誡命,將神所應得的榮耀歸給神,償還對神的虧欠。”

  有福的確據

  有福的確據,耶穌屬我,我今得先嚐天堂的榮耀!
  為父神後嗣,已得救贖,從聖靈得生,寶血洗淨。
  這是我信息,我的詩歌,讚美我救主,晝夜唱和。

  不論你的宗教背景、教育程度、幹什麽活,這些都不重要。因為神已經借著耶穌基督的受死,為你成就了救恩。你唯一的選擇是接受或拒絕神的拯救。所以我以一個簡單的問題來結束這篇信息:你將如何處理神這份免費的禮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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