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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惡心的分手理由

(2016-10-14 20:26:04) 下一個
一直覺得,那些分手時能把分手理由編的寬冕堂皇的人,一定是一個心機特別重而且根本不再愛你的人。

 
毫不避諱地說一句:

 
我討厭那些把分手理由說的條條是道的人。

 
分手就分手啊,別特麽把自己說的那麽無辜、顯得特高尚。
 

 
看到好友靜發了一條朋友圈:

 
再見了,那些我曾深愛深信不疑的過去,錯過,不是錯了,是過了。不執念於過去也不畏懼於將來,我想,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一般來說,靜很少會發這種比較傷感無奈的文字的!

 
如果你打開靜的朋友圈,你會發現下麵一片溫暖祥和。

 
昨天分享了天氣,今天分享了那種特搞笑的視頻,明天分享了雞湯,後天分享了能毒死人的雞湯,大後天又曬曬她們家的那些貓啊狗啊之類的,偶爾也會發發她和他的合照……看到這些,你心裏定會忖度,此女子的小日子過得甚是滋潤呐!

 
但看到靜今天發的這條朋友圈,我總感覺哪裏不太對的樣子,於是就給她發了一條微信過去:

 
我說小妞兒,你剛剛發的那條傷感的朋友圈是幾個意思呀?你這是不是來大姨媽了?有點文縐縐的傷感呢!

 
靜發了一個微笑的表情給我。

 
過了幾分鍾後才回複我,在那個微笑的表情下有幾個字顯得很刺眼:

 
我跟他分了……

 
我有點疑惑,倆個人五年的感情真的就這樣分道揚鑣嗎?

 
平日裏那麽疼靜的人,平日那麽恩愛有加的倆個人,平日裏一言不合就開始虐狗的人,這說分就分,還真讓人感到挺意外的呢!

 
像另一對好友,他倆時常掐架但依舊還在一起,我還給他們倆取了個昵稱呢,叫“掐架狂魔情侶”,無論怎麽掐架都沒把倆人給整分手了,反而有一種越掐越愛的架勢,勢必要一輩子掐下去的那種感覺!

 
這一對比的話,不也感覺挺諷刺的嗎?

 
我本想馬上就打個電話過去給問個究竟的,也恨不得馬上就去找靜的男友的要一個合理的說法,但是在電話裏三言兩語也是說不清。

 
可我還沒回複過去,正在思量著我該如何安慰她時,好友就發來一條微信說:

 
明天周末,我想去你家,我想見見你!

 
我說,好,我們明天晚上見吧!

 
周六晚上的時候,靜提著一打啤酒和一些零食就直奔我家。

 
“你可不怎麽會喝酒的啊,你這是準備借酒澆愁,不醉不歸呢?雖然你喝醉了可以住我這!”

 
靜搖搖頭,“不,我就是突然很想喝喝酒,想跟你說說話聊聊天,想到什麽就說什麽!”

 
我看了眼有點憔悴的她:

 
“正好,我們兩也已經好久沒有這樣暢所欲言過了,那就珍惜這難得的好時光吧!

 
靜,我說,你怎麽這麽突然就分手了啊?前幾天我見到你們倆的時候不還好好的嗎?這是為什麽啊?倆個人有什麽是不能好好說的呢!以前你不是老跟我說的嘛,談戀愛也要認真的談,因為就是得奔著結婚去的啊……”

 
看到靜這樣,我又開啟了自己絮叨的模式了,希望把他們倆給勸回去!

 
靜傻傻的笑著,那笑裏就好像透露出滿滿的心酸和難以言說的無奈。

 
“不是我提出來的,我什麽都還沒說也什麽都不知道,傻傻的天真的以為我們倆還好著呢,結果一回頭……就很殘忍的跟我說,我跟他性格不合,在一起不適合,分手對我們倆個都好!我也盡力的挽留了,他還是搖搖頭,我也就放棄了!”

 
什麽叫“我們倆性格不合,在一起不合適”啊,這話我就不愛聽了,當時在追靜的時候,滿嘴的說著他們倆是天造地設的一對,自己就是為了靜而出生的,別的男人是一丁點兒的機會都沒有,他會包容她理解她珍愛她的所有,包括她最親愛的那些家人朋友們。

 
是當時的話說得太滿了嗎?怎麽這一轉身就變成“性格不合”了呢?

 
“性格不合”?

 
那究竟是誰的性格有問題呢?還是倆個人都性格有問題?

 
那如果倆個人真的是真愛的話,就算是性格有問題有差異,也會選擇去溝通理解和最大化的磨合吧,而不是丟給你一句“我們性格不合,還不如相忘於江湖吧”!

 
再說了,為什麽要性格一樣,倆個人從小到大的教育經曆和故事都是不一樣,在性格上以及在處理一些問題上有差異那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嗎?

 
不然,要“溝通”有何用?

 
說什麽倆個人都能一致無異,那才是見鬼了呢!

 
倆個人在一起,外人並不能知道關起門來的時候,倆個人的真正關係和狀態是怎麽樣的,因為在門外的時候還可以裝裝恩愛,虐虐狗,而門外的人通常也隻是霧裏看花不清不楚,當倆個人在門裏麵的時候,也許就沒有那個心思了!

 
但是,靜的性格我們都是了解的。

 
雖然有時候她也會跟大梁鬧騰,但至少在大多數時候來說,靜不是那種無理取鬧說不清的人,你跟她講理兒的話,如果真的是她的問題,她也會去思考反省和認錯,不會拿“我是女生,你就應該讓著我,即使我有錯”的言論來做擋箭牌維護自己!

 
不太會做菜的她,為了大梁,有事沒事就會跟她媽媽取取經,買了好幾本食譜,也在網上學習了,雖然說靜現在的廚藝也並沒有很精湛,但對付家常便飯也是綽綽有餘的了。

 
就靜的性格來說,也沒有什麽太大不妥的,她也不會采取極端的方式來處理他們之間的任何問題……當然了,要雞蛋裏挑骨頭的話,這並不會很難,我也能挑出她的不少問題來。

 
如果已經不愛了,那就大方的承認自己不愛了或者已經沒有當初那麽愛了。

 
不要為自己的不愛拿“性格不合”來做高尚的借口,這樣看來,隻是在推卸責任罷了。

 
就在靜分手的半個月後,我們從一些共同的朋友那裏得知:

 
是的,靜的前男友跟一個挺漂亮的姑娘在一起了,他又戀愛了呢……這才是他和你分手的真實原因。

 
這哪裏是什麽他嘴裏的“性格不合”啊,剛分手不久的靜還在難過中,也還沒有完全走出來,人家就能大搖大擺的又戀愛了,終其不過是不愛罷了!

 
所以,如果你已經盡力自己最大最大的努力後,卻依舊發現,自己好像已經不愛對方了。

 
那麽請你直接的告訴對方自己已經不愛了,也愛不下去了,雖然這樣直截的說是比較殘忍些,但是這種殘忍不一定就是錯的。

 
因為當你選擇告訴對方“我們性格不合”的這種模棱兩可的分手理由時,你是在推卸責任,你是在為你的不愛而找個高尚的理由和台階,當然,你這也是讓對方為你而承擔一半的錯,好讓你自己可以心安些!

 
不愛了,那就勇敢的告訴對方,然後說再見:抱歉,我不能再陪你往下走了,但謝謝你陪我走過這麽一段路,祝福你……我所聽過最惡心的分手理由,莫過於一句:我們性格不合。

 
所以,千萬別拿“性格不合”當你不愛對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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