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新鮮

心係天下,曝料奇聞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沒錯,我就是那個混蛋大人

(2016-05-27 03:57:40) 下一個

我們這一代爸媽,聽著孔融讓梨的故事長大,三觀都不正了。
 


 

你聽到孔融心底的嘶喊了嗎:我其實想吃大的,但選大的你們就不誇我謙讓和舍己為人了!為了滿足你們的需要,我隻能選小的博眼球!


 

在一個媽媽群,說到孩子“自私”,A說了自己的血淚史。


 

A出生於1983年,長在小鎮。


 

在那個物質奇缺的年代,有個漂亮的橡皮都能成為同學們眼中的偶像。但遠在北京的姨媽,竟然送她一輛漂亮童車。


 

生來大方的她,不介意讓小夥伴偶爾騎一下的,但一個遠房親戚家的孩子騎上去,就再也不下來了。


 

那孩子脾氣特別倔,不管媽媽怎麽拉他,就是又哭又喊,叫著把自行車騎回家去。


 

一開始A的父母沒有言聲,但那孩子哭了十幾分鍾時,臉上掛不住了——已經有別的親戚勸:要不讓他騎幾天吧。


 

那會的父母多數不知道“物權”這個概念,對孩子的要求就是:“聽話,給麵。”


 

當父母說出:“要不拿走給孩子玩幾天吧。”


 

那孩子破涕為笑,A紅了眼圈,卻不敢哭,怕當著這麽多人的麵,爸爸那大巴掌會落下來。


 

直到親戚家孩子興高采烈把自行車騎走,親戚們也走光了,A才哇哇大哭。開始媽媽還安慰幾句,後來煩了直接吼:“不就是玩幾天,你還沒完沒了了,我和你爸都這麽大方,怎麽生出你這麽小氣的閨女來?再說了,還不是你非拿出來顯擺,人家才拿走的嘛!”


 

明明是大人的錯,生生扣在了孩子身上。


 

那自行車,幾天後並沒回來,因為那孩子自豪心爆棚,騎到大街上,又跑去玩別的,車被人偷走了。


 

聽到這個消息,父母也很鬱悶,但他們沒給A道歉,反而在A說“讓他還我的小車”時吼了她幾嗓子。


 

這個事件,三十年過去A都無法釋懷。她說:“從小到大,我不敢提出自己的需要,不敢主動去向人求助,或許都和那次經曆有關,那讓我覺得自己犧牲任何東西都是理所應當的,還不能有任何怨言。


 

家長們自以為是,喜歡強迫孩子分享。絕大多數情況下,不過是怕自己沒麵子,怕被人說“你看孩子被她嬌慣成什麽樣子了”!


 

別說讓一個孩子做到這麽高的道德水準,大人自己也根本做不到好麽?


 

你最喜歡的限量版大衣終於買到,我也喜歡,你先別穿,借給我穿幾天行吧!你同意嗎?


 

你盯著電腦搶了一天票,好不容易買了個下鋪,別人說我和你換換行嗎?你會換嗎?


 

你家房子南北通透黃金樓層,我家戶型不好還是頂層,咱倆換換行嗎?你會換嗎?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在孩子的世界,所有的玩具和用品,都是有生命的,是他們的好朋友,而不是大人的世界,用價值來衡量,然後用來作人情的。


 

在你眼裏,一個小車等於百十來塊錢,而在孩子心裏,有可能和一套房子的價值無二。


 

不可否認,分享意識對孩子至關重要。舍得是社交能力的基本法則。


 

但是,再舍得,也得以孩子的意願為基礎去引導。


 

是引導,不是強迫。


 

強迫分享,輕則造成孩子對分享產生恐懼感,重則不敢保護自己的東西,無法正確表達自己的需求和意願,更無法在長大後建立責任感。


 

隻有孩子得到了充分尊重,才會去尊重別人。


 

在這個問題上,我對喆同學的引導,或許可以借鑒一下


 

1、和家人分享一樣的食物,哪怕那東西再貴,也不要讓孩子覺得那是自己獨有的。即使在冬天,車厘子將近一百塊一斤時,我們也全家一起吃,實在肉疼,孩子吃三四顆我們隻吃一兩顆。


 

2、劃清界限,從孩子聽得懂話開始,就告訴他哪些東西是他的,哪些東西是爸爸媽媽的,他自己的東西可以隨便動、隨便玩,但想動爸爸媽媽的東西,一定要先問一下我們同意與否。這樣外出時,他才會知道事先詢問。現在喆同學兩歲10個月,在家裏要動我們的電腦,都會詢問可不可以,外出時也基本可以做到事先詢問。


 

3、讓孩子學會交換,詢問完了,對方不同意,就拿自己的東西去交換,既增加了社交能力,又達成了自己的目的。當然,如果孩子進入幼兒園這個小集體,如果一直不願意和人分享,必將得到自己應該有的懲罰,比如被孤立、被排擠,聰明的孩子們,會根據環境,調整自己的社交,變得主動分享。


 

4、萬一孩子搶了別人東西,家長一定製止,這不是那種擺姿態式的演戲模式,而是很嚴厲地告訴孩子:那不是你的,你不可以不問小朋友同意與否就私自去動。


 

5、萬一孩子被搶,他自己去索要,家長也不要為了麵子去阻止孩子保護自己的東西。如果對方小朋友強勢,當爸媽的要及時表示對寶寶的保護。如果對方拿自己不當外人,必要的時候,你可以做一次“混蛋大人”。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