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了錯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不改悔,堅決不承認。六四過了這麽多年,還是有很多人不能承認其錯誤。我覺得其實不是不能認識到,很多人其實是不願意,因為這個立場是對自己有利的。那麽到底錯沒錯呢,還是說兩句吧。
支持六四的人認為這是民主運動所以不錯。可這是錯的。為什麽呢?一個是哪怕真是民主訴求,哪怕民主訴求真是好的,好的目的也不能成為達成手段的錯誤就是好的的原因。比如一個饑寒交迫的人如果殺人放火也是錯誤的,哪怕其目的隻是吃一頓飽飯。再一個是因為民主運動不是靠暴力進行的,靠暴力進行的就不是民主運動了。
中國有憲法,憲法說立法權在人大,人大代表是通過民選達成,製度內是有機製進行民主活動的。可是學生沒有通過任何中國憲法的民主程序進行民主運動,而是進行了一係列的違反民主、而且特別重要的是法製和秩序的活動。
按照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頒發的《北京市關於遊行示威的若幹暫行規定》 :
“第三條 舉行遊行、示威的組織者應當在5日前到遊行、示威地的區、縣公安機關提出書麵申請,跨區、縣的到市公安機關提出書麵申請,說明遊行、示威的目的、人數、時間、地點、路線,並注明組織者的姓名、職業、住址。
第四條 市、區、縣公安機關對於遊行、示威的申請,除違反憲法、法律規定,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的以外,應當予以許可。同時,公安機關根據維護交通、治安秩序的需要,可以改變原申請的時間、地點和路線,並可提出相應的要求。
人民大會堂、中南海、釣魚台國賓館和首都機場的周圍不許可遊行、示威。
第五條 市、區、縣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遊行、示威的申請報告的次日起3日內,做出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並書麵通知組織者。
第六條 遊行、示威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遊行、示威應當按照許可的時間、地點和路線等條件進行。
遊行、示威的組織者,應當負責維護遊行、示威隊伍的秩序。
遊行、示威不得擾亂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和人民群眾的生活秩序。
遊行、示威不準攜帶和使用武器、凶器、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遊行、示威不得擾亂治安、妨礙交通,不得沿途塗寫刻畫、張貼標語,不得破壞園林、綠地、公共設施。”
六四學生的一切活動,包括胡耀邦逝世後4月15日到4月17日的聚會、4月18日新華門事件,後來占領天安門廣場和絕食,都是違反法製的行動。如果民主就是騷亂,那麽政府的鎮壓就是合理合法的,就是和和普適價值接軌的了。
如此則有人說那麽五四也是一樣的。我覺得這個一點也不錯,在當時的民國政府看來這就是違反法製和民主的活動,所以就是要鎮壓。那麽後麵的問題就是,為什麽六四和現在的政府支持五四?那是因為六四和現在的政府從來就明目張膽地認為自己是革命黨,而這個革命黨當時和現在都一貫認為,而且以行動進行了幾十年終於達成了暴力推翻五四當時的政府的目的。五四的行為和支持他的現政府並無任何違和之處,而六四的支持者一直以來一貫是言行不一掛羊頭賣狗肉的。如果你說六四學生運動就是革命黨,那麽政府的鎮壓也是別無選擇的。終於覺悟了的王炳章就去推翻政府了,然後就被鎮壓了。這個言行合一的王炳章是民運的楷模,用生命實踐了自己的思想。其他當年的民運風光人物現在已經都淪落成靠外國政府出錢豢養的家奴了。
何況這麽多年已經有無數的例子說明這樣的手段達成的民主基本沒有好現場,比如遠的這樣達成民主以後蘇聯分裂了國力大減,比如近的這樣達成民主以後的埃及、利比亞,都是持續在動亂中看不到前途。
然後必然會有人說軍隊不能用於鎮壓民主運動,就舉幾個普適大國的例子吧:
今年佛格森民主運動就被軍隊鎮壓了:
“On August 18, after violent clashes during the imposed curfew, Nixon issued an executive order calling in the National Guard to "help restore peace and order and to protect the citizens of Ferguson.”
今年美國巴爾的摩民主運動也被軍隊鎮壓了:
“Soldiers from the 175th Infantry Regiment, Maryland Army National Guard arrived in Baltimore to provide security to vital infrastructure and to give additional support to police”
早十年裏的占領華爾街民主運動也被鎮壓了:
“At about 1:00 am on 15 November, police cleared the Zuccotti Park encampment. Many journalists complained that the police had made a deliberate decision to keep journalists away from the park during the raid.”
嗯,這個是警察:
再早十年裏洛杉磯因為抓捕羅德尼金引起的大規模民主運動也被鎮壓了:
“The riots, beginning the day of the verdicts, peaked in intensity over the next two days. A dusk-to-dawn curfew and deployment of the California Army National Guard eventually controlled the situation”
還有人一再強調軍隊不能殺學生,普適大國還就有在肯特州大的軍隊開槍鎮壓民主運動的例子:
“on May 4, 1970, when an Ohio Army National Guard unit fired at students during an anti-war protest on campus, killing four and wounding nine. ”
刺刀槍彈出膛,四死九傷:
還有人常說坦克不能用於鎮壓民主運動,就在舉幾個普適大國用坦克鎮壓民主運動的例子:
一九六七年底特律的十二街民主運動就被坦克機關槍鎮壓了:
“Tanks[24] and machine guns[25] were used in the effort to keep the peace. Film footage and photos that were viewed internationally showed a city on fire, with tanks and combat troops in firefights in the streets.”
43死,473傷:
你終於要說了,這些都是騷亂,怎麽能算作民主運動呢?這個嘛是這樣的,凡是騷亂在普適國家不喜歡的國家發生都是叫民主運動的,凡是民主運動在普適和普適的朋友國家發生,那就叫騷亂了。雙重標準是普適價值的一個最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一個民主人士這麽沒素質豈不貽笑大方?
政治這個東西的確是水忒深了,尤其是牽扯到國家的全局,老百姓的確是由於所獲消息的局限性,對真相難以弄清,那是又沒有像今日這樣的互聯網,而西方社會隻要一提“社會主義”會頓失麵色,他們對社會主義是從骨子縫裏痛恨的,所以了,隻有有風吹草動他們會不惜一切瓦解你這個群體的,中國的今天,仍然麵臨巨大的挑戰和風險,所以無論是經濟還是政治的改革是必修的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