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9日晚間消息,國外媒體報道,住在澳大利亞的萊特今年44歲,在澳大利亞的公開身份是企業家和學者。但就在幾個小時之前,美國《連線》(Wierd)雜誌和Gizmodo網站確認萊特就是比特幣發明者中本聰。
隨後,10幾名澳大利亞警員在當時時間周三下午1點30分左右突襲了克雷格·史蒂芬·萊特(Craig Steven Wright)的家中。”
這樣一則有點莫名其妙的新聞,似乎把比特幣又一次拉到了網絡輿論的槍口之下。雖然澳大利亞警方宣布逮捕“萊特”的原因和他可能是中本聰無關,可是無疑幾乎所有的人都把這樣一件和比特幣本身並無太大關聯的事情,當做了比特幣的重大利空消息。
從大陸的網絡輿論看來,似乎大部分人都並不看好比特幣,甚至有人直接斷言這“就是一場騙局”,認為“中國對比特幣的封殺是正確的 不然就憑中國這幫腦殘得讓人家騙走多少錢”(這句話真不是我說的)。
不過,這當中也不乏中立的聲音,認為“比特幣是烏托邦社會使用的交易幣種,它太超前了,以至於目前的社會跟不上。許多發行貨幣的國家更是對它恨之入骨”,當然他立刻就招來了以“根據貨幣的本質定義,比特幣根本不算是一種貨幣”為出發點的非難。支持者和非難者互不相讓,但是爭論的內容卻主要是貶低對方的經濟學水平,而不是真的討論比特幣的價值。
無論我們自己的判斷是怎樣,比特幣已經成為了一種投資產品。雖然,如果你要問我會不會加入這場遊戲之中,我的答案大概是否定的。不過,我是個不炒股不炒樓不投資,也沒對銀行的利息抱任何期望的悲觀主義者,我的決定其實也說明不了問題。
要問比特幣的實際價值到底夠不夠它現在的價格,對大部分人來說其實就和問“這隻股票是不是估值過高”和“黃金到底還會不會漲”差不多。我們其實根本不了解也不需要了解、不想了解,到底“比特幣”也好“股票”也好“黃金”也好,它們背後真正的價值到底是多少,或者說它們的價值到底是從哪兒來的,是怎麽決定的。我們隻想知道它們會不會“漲”。然而,對於這個答案我既不知道也沒有半點興趣。
其實貨幣本來不也就是這樣嗎?難道我們的先人所用的“貝殼”就真的有什麽實際價值?它們或許很好看,不過你要說它們真的可以用來幹什麽……古人也早有論斷,反正“錢”這東西“饑不可食寒不可衣”。
誠然,按照凱恩斯主義的思路來考慮問題,我們不可能也不應該把比特幣當做一種“貨幣”。因為它不受政府的管控,遊離於正常的金融係統之外,如果它的規模足夠大,流通足夠自由,就可以讓任何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變成紙上談兵(雖然很多經濟學家也覺得任何凱恩斯主義的調控政策其實也本來就是紙上談兵)。它或許並不是如那位網友所想的“烏托邦的貨幣”,但它是一種真正有可能徹底從凱恩斯主義下越獄的“貨幣”——不論這算是好,還是壞。
在我看來,比特幣有沒有投資前景無關緊要,它算不算一種“貨幣”也沒關係,它真正的價值或者說是“意義”,就在於它提供了一種真正匿名的,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手段。
黑客可以用這種方式租用服務器來隱匿自己的蹤跡,罪犯甚至恐怖分子也可以用這種方式獲得違禁品而不必擔心受到追查——這是任何人都可能獲得的“自由”,而這份“自由”也和所有的“自由”一樣理所當然帶著自己的孿生弟弟“風險”。
不管你是擁抱這種自由還是為風險而瑟瑟發抖,比特幣已經在那裏了。它現在還沒能爆發出自己的潛力,或許有一天它會將世界導向無政府主義的混亂,也可能它永遠都隻會是少數人的玩物……除了主,誰又會知道呢?
溫血的蛇
沒有夢想,隻是活著,卻不甘心沉默,想要用喉舌在世上留下些許印記……說到底,不過自我滿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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