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在德國

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肚子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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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關於狗年,槍案和民主

(2018-02-20 07:40:07) 下一個
偶然間發現奇文一篇,讀後不禁感歎人性之奇妙,讓我這樣一個懶人突然有了寫點兒什麽的動力。

http://www.wenxuecity.com/blog/201802/70246/30065.html


我的回複如下。
這個世界上的民主國家不隻有美國,西歐,北歐等很多國家民主製度不比美國差。但這個世界上的民主國家隻有美國需要人民拿槍來捍衛民主!為什麽是這樣?我能想到可能的解釋是1美國人天生野蠻,崇尚暴力,大家隨時需要拔槍自衛。2美國政治體製存在嚴重缺陷,人民對國家的政治體製毫無信心。你選1還是2,還是都選?

說到狗的忠誠,恐怕也是相對的。一種餓急了翔都吃的東西,你如何知道它不會想嚐嚐你的肉的味道?所以喂飽了的狗才忠誠,而且與其說它忠誠於主子,不如說他忠誠於自己的肚子。在餓狗的眼裏隻有能吃與不能吃的區別。但狗的優點在於它不挑,所謂狗不嫌家貧。從這個角度來說有些人尚且不如狗。

人類的忠誠在各個種族之間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忠於戰爭狂人希特勒的人有之,忠於滿嘴謊言的川普的人亦有之。中國人的忠誠並不是對人,否則也就無法解釋上下五千年那麽多次的朝代更替,哪怕是蠻夷們的政權也坐穩了幾百年的江山。所以說對中國人來說,值得終於的其實是一個大一統的概念。隻要國家統一,發展,人民吃飽穿暖有盼頭,誰的屁股坐那個位子並不十分重要。有些吃飽了的中國人來到國外,頓時覺得一切都美好起來。連隨時可能被槍瘋子幹掉這件事都欣欣然以為理所當然,並對不會隨時可能被槍瘋子幹掉的中國人表示鄙視如狗。對大多數中國人來說卻也不痛不癢,神經病大概是人類曆史上延續最為持久且不可戰勝的疾病,中國作為人口大國,得這種病的人大家見的多了,不多這一個。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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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braker999 回複 悄悄話 “從這個角度來說有些人尚且不如狗” 這個寫得太毒了,你把精神分裂的人和精神正常的狗比了。
jndydkt 回複 悄悄話 美國需要搶,因為美國有左臂和自由派,這兩派換身衣服就是希特勒法西斯,脫下衣服偽裝在群眾之中
侃-侃 回複 悄悄話   像北美的許多政治家一樣,傑斐遜始終用警惕的眼光打量著權力。他認為,建立一個在自由原則基礎之上分權製衡的政府,這是問題的核心,而不在於行使集權的是一人還是集體,否則“173個暴君肯定和一個暴君一樣地富於壓迫性。”在傑斐遜看來,長治久安的要害是政府和掌權者:“防止腐敗和暴政的時機是在它們抓住我們之前。把狼拒之羊欄門外,要比狼進了羊欄再去拔它的牙和爪為好。”
  要說北美人民那股子不願意驅狼迎虎的勁頭,常備軍問題就是最好的例證。大陸會議辯論了一年多才批準的《邦聯條款》就規定:和平時期不得保留常備軍。大敵當前,似乎應該萬眾一心擰成一股繩。可美國政治家老是提防有人利用軍隊來搞專製,如果又弄出個專製政府來,那還不如不革命呢。華盛頓就任第一屆總統時,聯邦總共隻有七百多軍人,就是想搗鬼都不行。正因為這樣,在血與火中獨立的美國,沒有出現獨立壓倒民主,救亡壓倒自由之類換湯不換藥的曆史悲劇。
  不過傑斐遜擔心專製的思想比一般人走的還要遠。麵對馬薩諸塞的謝司起義,在巴黎當公使的傑斐遜聲稱:“我寧願有危險的自由也不願自由自在地做奴隸。……造反是對於政府的健康必不可少的良藥。”“自由之樹必須經常用愛國者和暴君的鮮血來澆灌。”震驚全美的謝司起義,在傑斐遜看來,是曆史上最體麵的一次叛亂,“糾正辦法是使他們認清事實,赦免他們並使他們安定下來”。事態的發展也正如傑斐遜所願。馬薩諸塞議會赦免了除謝司外的所有起義者之後,第二年又赦免了謝司。在這件事上,美國徹底放棄了用殺人來維持秩序的古老方法。
侃-侃 回複 悄悄話   起草《獨立宣言》時,傑斐遜33歲。猶如得到神啟一般,他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宣稱,人人生而平等,不可轉讓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的權利,以及政府的正當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乃是不言而喻的真理。而“無論什麽時候一個政府破壞了這些目的,人民就有權改變這個政府或把它廢除”,則鏗鏘有力地宣布了美國版的造反有理。
  在傑斐遜的心中,獨立不是為少數人奪取奴役同胞的權力,而是要改革政府以保障自由和權利。他在1776年的一封信裏說:“與其今後在我們這裏建立一個糟糕的政府,倒不如從一開始就接受這個大洋彼岸的英國為我們設立的壞政府。”北美人民不要任何形式的專製,他們決不想在喬治三世麵前站起來,又轉過身向新的美洲統治者跪下去。
槍迷球迷 回複 悄悄話 遍野無塵 發表評論於 2018-02-20 10:47:54
美國國父起草憲法的持槍權,並不是考慮到捍衛民主自由,而是為了平平衡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間的權力。好多人誤解為是反對所謂的暴政。請讀些曆史,特別是第二修正案的演變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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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去讀那些左派文人彎曲後的的所謂“第二修正案的演變曆史”?
遍野無塵 回複 悄悄話 美國國父起草憲法的持槍權,並不是考慮到捍衛民主自由,而是為了平平衡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間的權力。好多人誤解為是反對所謂的暴政。請讀些曆史,特別是第二修正案的演變曆史。
槍迷球迷 回複 悄悄話 “這個世界上的民主國家不隻有美國,西歐,北歐等很多國家民主製度不比美國差。” 是你的 opinion, 不是 fact。 並不是“這個世界上的民主國家隻有美國需要人民拿槍來捍衛民主”, 而是很多民主國家的多數人沒有意識到民主製度的脆弱和人民擁槍權利對於維護民主自由的重要性。一旦有一天人民需要槍權而發現沒有就太晚了。這跟個人可以有槍而沒用但絕不可以需要槍而沒有是一樣的。美國的國父們高瞻遠矚不是一般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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