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情緒低落的時候,就去走路,快速地走路,在家門口的兩個公園裏,一個來回差不多8公裏。
這愛走路還是有點曆史的。
中學最後一年的春節,家裏搬了,從市中心搬到西郊,而學校在東部。本路走路15分鍾能到的,活生生地被拉長到50分鍾,如果走得快的話。以前在市中心,每次從大路轉入僻靜的小巷時就害怕,現在到了西郊跨過橋就是農村的地方,當一路同行的同學跟我一個個告別的時候,恐懼感就開始加深,覺得自己又一個人慢慢地走進了濃霧般漫長無邊的黑夜,腳下的腳步沒法不加快。那時早上去,中午回來吃飯;下午去,晚上回來吃飯;晚自習去,夜裏9點左右再回來,一天來回三次。以前的日子,在一個小城市,晚上的9點已是大家上床的時間了,路上行人稀少,街上燈光昏暗;人聲寂靜時,正是自然萬物開始喧囂的時候。
沒有辦法,就這麽走,這麽奮力的走。直到高考結束後,當住在校門口的同桌跟我一起去我家一趟,再走回來時,她已氣喘籲籲,到現在還聽到她誇張的喘氣聲,而經過半年的走路的我,已適應了走路這一動作,習慣了每天三次來回兩個小時發瘋般的走路。
這一影響是深遠的,因為走路已成為我最擅長的動作。出去旅遊,下了車就是走路,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到處亂走;在多倫多,跟著hiking group,幾年來在幾百公裏Brice Trail上走,甚至當我的家庭醫生告訴我他將跟夫人一起到西班牙hiking一個月時,我也看到了以後在歐洲的土地上走路的我。
沒想到走路這一慣性運動在海外陪伴了自己走過了人生的高高低低。當孤獨時,當頹廢沮喪時,當需要自己與自己對話時,就喜歡背著包,一個人默默地無目的地走,幾個小時幾個小時地走。有時坐在荒無人煙的公園的木凳子上,會告訴自己要挺住,要頑強,要學會忘記,要好好地活下去。
朋友們都知道我腳下的功夫,也知道我乏味的人生。當他們問起時,有時會告訴他們另一個版本。
以前有個犯人,他每天唯一的活動是間隙間的放風,他能做的就是在院子裏轉著圈子走,一天天地走,一年年地走。當他被釋放後,他不知如何生活,隻知道走,所以,出了院門他就一直走。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也是我生活的寫照。
思維固定後,其它的路已走不通了,隻有腳下的路能走。
沒想到喜愛的Charlie Chaplin跟我一個性格,他也是個內向害羞的人,喜歡走路,在鬧市裏漫無目的地幾個小時幾個小時地走路。但他卻能在走路時用冷眼觀街頭萬象,看人生百態,尋找到靈感。
還記著他所說的一句話:Don’t Stop Until You Drop!
是的,我不會停止走路的,直到躺下的那一天。
跟我走路你放心,因為隻有別人欺負我,我不欺負別人:-) 等我積累了足夠的假期,到歐洲一起走路。那兒還有我的好朋友等著我呢。
我希望有個伴兒,New Year's Resolution. 謝謝!
Sleep Beaty, u should take to walking, it would keep u slim and ag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