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發了一個貼“道光四年的地契”,(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67631/202005/45167.html
有朋友問:憑這地契還能去把地要回來嗎?這兒的大律師回答:地契不是我的,沒門。當然,如果我能費盡洪荒之力,證明我和地契上的地主有明確的繼承關係,而其他繼承人都在法院公證,放棄這塊地的繼承權,那我就必須走下一步,到稅務部門去確認交稅的問題。
我上次回答,沒有交稅就不能繼承。實際上這話對我來講一半是對的。我居然在大疊爛紙中找到這些交稅的記錄!
下麵是民國8年(蔣介石還沒統一全國),長輩地契持有人交稅的收據。
每年交二次,一直到抗戰寧波定海失手,政府遷移到內地無法交稅,下麵是民國30年的稅單收據。
抗戰勝利後,“萬稅”黨又開始回來收稅,變本加厲的各種苛捐雜稅都出現在稅單上,就不上照片了。
然後呢, 然後就沒有了。
解放了,不用交稅了。現在要補稅,那是天文數字。撇開政治社會因素,這地還真的要不回來了。
這一包東西從來就沒有人打開來看過,所以也不知要銷毀。文革時被抄家拿走,後來還回來,就保存下來了。
當然,我這是進行曆史研究,沒有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