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根源還是香港社會在政治上出現分裂,有一部分人對香港未來有無理要求和不切實際的幻想,在香港的體製下,他們有能力幹擾社會的主流選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香港的輿論麵貌。如何針對這些人和力量進行治理,一國兩製理論沒有現成答案。
內地社會或許應適當調整對香港事務的心態。在香港問題上,基本法已經明確了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權責,香港是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內地社會支持香港的長期發展和繁榮穩定,但香港究竟發展成什麽樣,有待於香港自身的努力。香港的內部問題如果無法解決,主要責任要由香港自己承擔,內地社會不能對香港做“它即使有問題我們也會全扛起來”的大包大攬的承諾。
如果惡性街頭政治在香港反複上演,香港輿論又幹涉警方的執法行為,那麽也許這意味著香港各種意見經過綜合對衝後,願意接受一定的失序。香港的法治會因此進一步削弱,政府的行政能力會伴隨司法權的衰落而衰落,香港將逐漸成為一個動蕩社會,其發達與繁榮的一麵會褪色,但這是香港社會自己的選擇。
內地社會輕易不可動出動駐港部隊“平息動亂”的念頭。隻要一國兩製在,這樣做就不是治本的辦法。因為在香港的社會製度下,社會的長期狀態取決於民眾自治能力的水平,如果社會存在寬容暴徒的文化,它就要承受這種文化帶來的後果。
隻有香港社會斷然拒絕惡性街頭政治,圍繞“占中”的事情才會徹底改觀。在這之前,事情有可能隻是程度上的變化。如果今後的香港“就這樣”,隻要香港主流社會能容忍,內地社會就沒什麽受不了的。
目前很像是一個相持階段。“占中”畢竟隻持續了兩個多月,這段時間用來產生一個決定性的認識還是短了點。如何處置街頭抗法者是香港自己的權力,內地社會隻需表達希望香港好的願望,同時嚴守基本法,其他的應當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