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老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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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密,要從娃娃抓起

(2016-08-25 16:54:58) 下一個

   這是本月22日發生的事,817日傍晚,安徽蕪湖農村發生一起車禍,一人死亡,肇事車輛逃逸。22日,警察在3公裏外的長壩村走訪到村民王某家時,王某正在鄰居家看人打牌。“我們詢問他有沒有一輛藍色三輪車,他說沒有,不過臉色感覺有些不對勁。”民警隨後帶著王某回到家中,這時,王某6歲的孫女見到警察叔叔來,告訴警察:“那天晚上是我爺爺撞的人,你們手裏的發夾是我的。”小女孩還一五一十道出了爺爺騎車撞倒老人逃跑的經過。這時,剛剛還在抵賴的王某終於低下頭,交代了肇事逃逸行為。

   這裏,我們不知道是不是小姑娘主動告發爺爺還是在警察的誘導下為之。警察誘導6歲小孩作證爺爺肇事,無疑有鼓勵告密之嫌,也不符合親屬作證義務豁免條款。而即使是小姑娘童言無忌或是大義滅親,媒體也不應該對這種事情大肆報道,這對一個年僅6歲的小孩,沒有任何好處,對她將來心理會造成傷害。盡管我們從小被教育要誠實,要有正義感,但是,小孩告發的是自己的親生爺爺。《論語•子路》有曰:“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這段話主要表達的就是葉公告訴孔子:自己鄉裏有一位正直的人,在其父親把別家誤入自家的羊順勢占為己有時,他站出來控告或舉證該不良行為。而孔子則表達了與葉公不同的主張,他認為父子之間不主動告發而沉默於對方的不道德的行為,這本身也包含了“直”或“德”。古人有“人之至親,莫親於父子”的說法,“父子相隱,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為直,而直在其中”,也就是說,父子間有天然的恩情在,父會為子隱,子會為父隱,此是自然而然的事。“父子相隱”的“隱”用現代的話來說,是知而不告、知而不證,即可理解為不主動去告發,不主動去作證。

   事實上,在現代法律條款中,也有孔子的父子相隱思想,例如親屬作證義務豁免,也就是被告人的親屬沒有作證的義務,有豁免權。這裏蘊含著獨特的人性關懷,彰顯了法的人倫精神,體現了法對實質公平、正義、人權價值的追求。

   我們國家曆來就有告密文化,統治者灌輸給百姓的是大義滅親,這有利於統治者的統治。中國第一個告密者據稱是商紂王時代的崇侯虎,當時,商紂王殺了不喜淫樂的九侯父女,周文王西伯昌背地裏感歎,被崇侯虎告發到商紂王,結果周文王北商紂王囚禁。從此,在中國漫長的曆史長河中,湧現出無數告密者,下級告發上級,妻子告發丈夫,兒子告發父親。這種告密文化在文革時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我家鄰居就有一個智商不太高的女孩,在一次父親偷聽敵台時,被她告發,當警察敲門來抓人時,她興高采烈地去主動把門打開,眼看著自己的父親被警察抓走。

   直到現在,告密文化的餘毒也在深深侵蝕著人們的心靈,挑戰著中國人的道德底線,老畢僅僅在私人聚會時說個段子就被人告發,告密者不僅心安理得,當局對這一行為也予以鼓勵和支持,說明告密文化有著廣泛的市場,中國已經成為告密者的天堂和樂土。

   告密文化,從小培養,一個年僅6歲的小姑娘,就被鼓勵告發爺爺,告發了爺爺,還被新聞媒體廣泛報道,使得小姑娘從小就覺得,告發自己的親人是應該的,是被政府肯定的,完全不明白“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的道理,反而認為大義滅親才是應該的,這對小孩子的心智成長是多麽大的扭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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