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老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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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成希事件

(2016-06-30 16:25:32) 下一個

說起成希涉嫌強奸,很多網友那是義憤填膺,就好像是他妹妹他姐姐他七大姑八大姨被強奸了一樣。

就算是你親妹妹親姐姐攤上這事兒,也不能完全感情用事,?在司法機關沒有定論之前,成希頂多也算作是涉嫌強奸(現在看來,涉嫌強奸都算不上,頂多涉嫌誘奸)。任何人不可能以個人感情用事而無視法律。?如果成希確是強奸,那按照法律規定,該怎麽判刑就怎麽判刑,人們完全沒有必要站在道德製高點指手畫腳.

我之對成希事件的判斷,完全出於現有的?新聞發布的一些隻言片語,我與原告沒有半點個人的恩怨情仇。從原告對這一事件的描述和敘述來看,要定成希為強奸還真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法律講究證據,光憑個人主觀意誌是不能被判罪的。首先,成希與原告發生關係固然有霸王硬上功之嫌,但成希並沒有武力脅迫,也沒有言語威脅。至於以職務之便就更談不上。誠然,法律有一條,違背婦女意願發生關係,但這一條有兩個要件必須完全具備才構成強奸,即:行為人必須認識到婦女不同意,且被害婦女確實不同意,兩個條件缺少一個,就不成立。行為人以為自己的行為違背婦女意誌,但實際上婦女完全同意或者自願的,也不應認定為強奸罪。是否違背婦女意誌,不應隻從表麵上看婦女有無反抗、拒絕的表示,還應考慮婦女是否能夠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於反抗等情況。由於強奸行為違背婦女意誌,所以,行為人必須采取某種足以使婦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這便是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這些手段是強奸行為的有機組成部分。如果行為人沒有采取這些強製手段,即使其行為客觀上違背婦女意誌,也不成立強奸罪。所以,按照現有所知,成希涉嫌強奸,最後的判決結果有可能是誘奸。

如果把成希事件放在社會大背景下看,發生這樣的事情一點都不奇怪。在這樣一個道德淪喪,缺乏道德底線的社會,這樣的事情比比皆是,不足為奇。新聞記者也是人,不是神,獨善其身是不可能的。在這樣一個烏七八糟的社會裏,任何人都有可能沾染上一些?不道德的行為,甚至為了追逐名利,貪圖享樂,做一些損人利己,違背個人良心和社會公德的事情。但如果硬要把成希事件往強奸上扯,我就不敢苟同。成希的做法確實不妥,甚至為人不齒。但這隻是道德層麵的問題,隻能說明成希道德低下,為了達到一己私欲,不擇手段,全然不顧社會道德準則,不計後果,最後隻能是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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