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國內的《美篇》和《文學城》發表了同一標題的文章《她是性饑渴:就要躺平任人看 》。作為正常人,還有誰會寫出那些如此齷齪有失大雅的東西?我真的怎麽都像想不出,作為一個正常人都會被認作是流氓癟三,不然就是腦袋讓驢踢了。今天還會有人為這樣所謂的"詩”在搖旗呐喊?有文章在宣揚男盜女娼赤裸的欲望。......我歸納了幾條加以論證。
1)假如是你我或者是一個有著正常人的思維和健康體魄的人也這樣做(行為)。當然,我猜您一定不會,我也是一樣的不可能。因為我們首先是正常人,我們有著健康的身心和清醒的頭腦更有著禮義廉恥之心。其次,會不會僅僅隻是因為我們的健全正常(思維和身體)會被認為是流氓暴露狂色魔被繩之以法。
2)究竟什麽是詩歌?中國古代,把不合樂的稱之為詩,合樂的叫做歌,現在一般統稱為詩歌。當一個人把他的作品 一一詩拿出來,被人們欣賞並承認了,他才有可能成為詩人。而不是因為她有了一段感人置身的故事,讓人憐憫同情。再將一些文字堆砌起來,由一些被稱為專家學者的人再來講一遍故事,她就成為什麽詩人了。喜愛詩歌和會寫詩歌,完完全全是兩個概念,是讀者與詩人的關係。更不是隨意的照貓畫虎就可以稱為詩人了。詩人是要有時代感的,是被賦予了一種社會責任的,他起碼要能經得起大多數讀者的喜愛。他要有能夠很好駕馭語言文字的能力。更要有豐富多彩的人生閱曆。隻掙朝夕就想成為一個詩人,談何容易。還是應該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做事。千萬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作為玩偶公布於眾,玩笑人生。
3)餘秀華的行為是病態的性亢奮,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的女人再有“性趣”也不可能或是不該更是不敢《跨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據說是她最著名的一首“詩”)“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這對一個正常人,特別是一個女人,更是一個心智正常的女人,是多麽的不可理喻呀。她需要用多大的勇氣,才可以衝出人們的世俗觀念。喊出如此驕淫,又令人瞠目結舌的話語?簡直不敢相信這就是我們中國當今的文學現狀。
4)在中國有著多少青年男女,他們身心健康,是否也都可以向餘秀華一樣一樣的,今天睡了這個明天再去睡另一個?為什麽他們不可以而餘秀華可以?而且,還被譽為是中國當代最不可多得“女詩人”!下麵這些更是讓人感到無法忍受的曖昧與吹捧“這樣強烈美麗到達極限的愛情詩,還沒有誰寫出來過。如詩刊的編輯劉年所說:她的詩,放在中國女詩人的詩歌中,就像把殺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閨秀裏一樣醒目——別人都穿戴整齊、塗著脂粉、噴著香水,白紙黑字,聞不出一點汗味,唯獨她煙熏火燎、泥沙俱下,字與字之間,還有明顯的血汙。(人民網摘抄)”同時又是赤裸裸的,毫無掩飾的向人們展現出了自己的欲望。我認為,她寫的不是常人之間通常意義上的愛。而是一個有著特殊經曆,而又不同尋常的女人,這樣一個個體對情欲的解讀。在此,僅僅是她對個人欲望,狹隘片麵的宣泄而已,無可厚非。當然,如果我們要是換一種思維方式。要她“穿過大半個中國去想你,疼你,吻你,戀你,甚至是愛你,才能睡你。”我看都不如“睡你”來的直白痛快,自然風趣,且又令人想入非非。當然,如果你一定要有這樣的一個想你,疼你,吻你,戀你才能愛你的過程。我相信她也絕不會再要“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了。這難道不是我們中國文學藝術界的悲哀嗎?您難道就不相信自己會比她更好嗎?因為我們是正常人,主觀來說隻要去做一定會比一個腦癱患者做得更好。但是我們絕不會那樣做,因為我們首先是正常人,其次是我們有教養和做人的底線。
5)如果,不是因為當今世界上有太多的性饑渴,那裏又會成全了這樣的“詩人”?一句“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讓多少個懷春的異性朋友,蠢蠢欲動,且又躍躍欲試試?我不想知道作者身後的那些故事。好的文學作品,詩歌,無需“故事”的解讀與注釋。也許有人會認為這是當代“詩人”豪放,率真,直白的自由體詩的經典範例。但此時的我,卻開始懷疑自己的中文水平 ,就真的糗到到了無法欣賞詩人傑作的地步?從而也導致了我開始懷疑甚至是厭惡起了那些“喜愛”,甚至是吹捧她詩作的,所謂文人政客們的真實動機與目的了。通篇驢唇不對馬嘴的比喻,更是毫無哲理韻律及章法。給人一種病態畸形的迷恍,讀起來真是苦不堪言,更毫無意境美感可言。忽然讓我感到了這隻是鄰家不識字大嬸的突現。我恍惚,彷徨且又迷惘。真的不知道,也許哪一屆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會是她?一一“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這段是我幾年前寫的文章節選(2015-10-27 17:47:35)。
在這裏我不針對任何人,所以故意隱去了名字,如有相似雷同之處,請勿自作多情。我對天發誓,保證絕不會去睡你。看了你的文章,突然給了我非常大的啟發。覺得自己應該轉變一下思維方式,也可以說是換位思考,從一個老女人,醜女人和一個病態女人的維度來考量問題。我這樣說絕沒有不尊重女性的意思,是在自我反省。為什麽別人可以容忍她的性饑渴,讓她《跨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她也可以躺平脫光光,《我曾經敞開的還沒有關閉》讓人隨意觀賞而不是個壞女人?而我卻不能風風光光名正言順的去睡你?你也可以放倒,躺平了讓大家看上一看,這樣的說法,一點兒都沒有超出餘秀華的認知範籌。你該不會覺得W流氓,W不要臉吧!?W他M的夠直白了嗎?夠下流無恥了嗎?這裏麵有血有肉有情懷嗎?......我並無意要得罪任何人,因為這裏是我的博客,就如同我的家一樣。我真的不知道無意間動了誰的奶酪?(感謝閱讀欣賞,祝周末愉快)
PS:我的文章你能容忍嗎?我無意要傷害任何人,我隻想知道一個腦癱患者可以肆無忌憚的淫亂於世。而我僅僅也隻是文章意淫於公眾,你們又做何感想。嘴上不說,心裏會罵我嗎?!這或許就是你們的雙重標準,還有人問我為什麽要和一個病人殘疾人叫真?她可以寫她的詩,治她的病。但她絕不是詩人,更不是中國當代最不可多得的“女詩人”!否則,這將是中國當代文學藝術的悲哀!
《她是性饑渴:絕不等同於愛情》2022-05-16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67286/202205/15627.html
《她是性饑渴:絕不等同於愛情》 (2022-05-16 11:09:10)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67286/202205/15627.html
《?她是性饑渴:當代文學的悲哀》(2022-05-17 07:52:48)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67286/202205/16553.html
《她是性饑渴:她真的又結婚了》(2022-05-22 0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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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繼續你的"她是性饑渴,..."係列文章。言論自由,隻要文學城認可,沒人能攔住你。
問題是,你如何能心安理得地麵對自己的殘忍/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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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甚至誤以為是寫給我,還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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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回應恰恰說明了我的第一個評論:"你的文章中充滿了仇恨"。仇恨換來的就是仇恨。
你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還變本加厲:"很好,您的評論留言說明這篇文章確實觸動了莫些人的神經或是利益。僅此而已,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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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被中共統治70年後,剩下的似乎隻有仇恨。你顯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無論有意無意,無論你的本意是什麽,通過對他人的侮辱,對他人情感的貶低/否定,你文章的效果是製造/傳播仇恨。
嘿嘿,我好像是明白了,是弱智動了睿智的奶酪。大水衝了龍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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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錯了。我沒有說過你"沒有權力"這麽做。言論自由,你可以隨便說。
我的意思是,即便你有權這麽做,你是否"應該”這麽做?
你是否應該在網上羞辱/侮辱一個人, 否定你無從理解/體會的"她的感受",隻是因為此人的一些做法你不認同? 和你看不慣一些人對她的讚揚而要與之打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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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自己的感受寫到詩中發表出來,不是因為她是腦癱,而是因為那是她真實的感受/她的心聲。你卻以"她是腦癱,她又老又醜"為依據,在攻擊她個人的同時,極力否定隻有她能體會到的她的"感受" 。這就是你在此事上的自大/無知, 這就是你的殘忍。
在文明社會中,有一個基本常識: 對他人的觀點可以認可/不認可,但對他人的感情/感受則不可妄加評論,否則,就是非常粗暴/無禮, 是對他人極大的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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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自豪地列出你針對她所寫的一係列文章時,
《她是性饑渴:絕不等同於愛情》(2022-05-16 11:09:10)
《她是性饑渴:當代文學的悲哀》(2022-05-17 07:52:48)
《她是性饑渴:她真的又結婚了》(2022-05-22 01:10:19)
《她是性饑渴:就要躺平任人看》(2023-04-22 00:28:53)
《她是性饑渴:誰動了誰的奶酪》(2023-04-23 20:51:40)
你或許沒有意識到,這些文章並沒有達到你進一步羞辱她/否定她(或她的讚同者)的效果,而隻是重複在大眾麵前說明"你是一個什麽樣的人"。
如果不是讀了她的文字我根本也會知道她,在我的社交圈裏絕沒有此類奇葩之人!如果我編造信息造謠進行了人身攻擊,用來支持我文章的觀點論據,那您的說法是成立的!否則,我不過講的是真實存在的事實。看問題必須要有全麵性,怎麽可以以點帶麵,通常是 “兩弊相衡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可現在您僅是在有利弊相搏時“取其利而祛其弊”之?!這是不可取也是片麵的,更是別有用意的!
如果大家都實事求是,而不是出自於某種目的而為之的言行。人們就不該睜著眼睛說謊話,毫無底線的吹捧美化她!為什麽我們正常人都不會做的事情,反而會鼓噪一個不健全的病患呢?是存心有意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嗎?既然如此就不覺得羞愧和恥辱嗎?似乎恰恰相反有個別女性卻反倒是愈發起勁兒的在雀躍鼓噪著,但又都是些無稽之談。
有人先搬出來了近代散文大家朱先生自清,後來還有魯迅先生,最後還告訴我有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先生也被推了出來。更是有人拿來了《聖經》舊約第七章的雅歌為的就是要告訴我,他們曾經都毫不吝嗇的奮筆疾書過女人的豐乳肥臀,所有器官無一例外的如數家珍,令人眼花繚亂應接不暇。身為女人的女人,在秀著女人的隱私和那還依稀尚存的一點點“德行”。好不熱鬧,真的是令人大開眼界!直到那一刻我才忽然意識到為什麽人們都說,這個世上確實“唯小人與.......難養也”!.......
請您告訴我如果我們在大街上,遇到了一位女人她衣冠不整的暴露了身體,您是會過去在一旁指手畫腳的欣賞評論,還是會遞上那怕是一件飾物用以遮擋那本已裸露在外的胴體?......讀過了您給我的留言,我似乎不知道您會怎樣去做了。但我可以告訴您我的直覺,那些拍手叫好餘秀華文字的人,他們一定會覺得她裸露的還太少了,他們會“助紂為虐”上手剝去她身上那還僅存不多的一點點遮羞布。
要知道我不相信春秋時期的柳下惠“坐懷不亂”,那是流傳久矣的曆史故事,但是,當下的腦癱患者餘秀華要《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和她可以不顧廉恥《我曾經敞開的還沒有關閉》躺倒放平,於大庭廣眾之下任人評說和欣賞確有其事!她有病,可是我絕對相信您和我及絕大多數讀者沒有病。如果我們欣賞讚美她的文字那我們豈不和她一樣一樣,而且更是病的不輕了嗎?您會讓我們的孩子們,也就是下一代接觸閱讀這樣的文字嗎?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文學藝術確實令人堪憂和難以置信了。這不能不說是我們國家文學藝術界的悲哀!更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悲哀!謝謝您的閱讀欣賞和留言評論,要是真的有人也想要“抽你”。請相信那絕不是本人所為,在我的博客發生這樣的語言暴力行為實屬罕見。請接受我誠摯的歉意!祝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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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錯了。我沒有說過你"沒有權力"這麽做。言論自由,你可以隨便說。
我的意思是,即便你有權這麽做,你是否"應該”這麽做?
你是否應該在網上羞辱/侮辱一個人, 否定你無從理解/體會的"她的感受",隻是因為此人的一些做法你不認同? 和你看不慣一些人對她的讚揚而要與之打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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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自己的感受寫到詩中發表出來,不是因為她是腦癱,而是因為那是她真實的感受/她的心聲。你卻以"她是腦癱,她又老又醜"為依據,在攻擊她個人的同時,極力否定隻有她能體會到的她的"感受" 。這就是你在此事上的自大/無知, 這就是你的殘忍。
在文明社會中,有一個基本常識: 對他人的觀點可以認可/不認可,但對他人的感情/感受則不可妄加評論,否則,就是非常粗暴/無禮, 是對他人極大的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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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自豪地列出你針對她所寫的一係列文章時,
《她是性饑渴:絕不等同於愛情》(2022-05-16 11:09:10)
《她是性饑渴:當代文學的悲哀》(2022-05-17 07:52:48)
《她是性饑渴:她真的又結婚了》(2022-05-22 01:10:19)
《她是性饑渴:就要躺平任人看》(2023-04-22 00:28:53)
《她是性饑渴:誰動了誰的奶酪》(2023-04-23 20:51:40)
你或許沒有意識到,這些文章並沒有達到你進一步羞辱她/否定她(或她的讚同者)的效果,而隻是重複在大眾麵前說明"你是一個什麽樣的人"。
我看了餘秀華又找了一個比她小二十歲的男人,說是一見麵就做了那件美好的事,這哪裏是愛情呢?結婚幾天就家暴,餘秀華聲淚俱下控訴丈夫出軌,那張臉實在不忍目睹,這哪點是美嘛?任何人都要揚長避短,遮醜避險,她的丈夫出軌她帶綠帽子出鏡,這有什麽好張揚的呢?
我承認我注重顏值,但是我對真正的美,有一種天然的直覺,不是那種白不白,五官精致。那天我到Bunnings買肥料,一個黑人上來問我要不要幫忙,他高高大大,一眼望去,好生喜歡。我說你是新員工,他說他有正式工作,這是鍾點工。
但性一定是私人的,每個人都有自己對性的需求,都會不同,完全是符合自己的性心理。
而將這種本來屬於私人的內容公布,與任何作家把自己的心底想法寫出來類似,不是為了同化讀者,而是為了表現自己,使自己區別於他人,具有identity的特點。
因此,作為讀者,從這個角度理解就不會去要求作者有趨同傾向,而是認識世界上存在的一種“不同”。正是因為存在這種不同,才讓這個世界豐富多彩,才會讓讀者受到刺激,否則讀一本書就等於讀了世界上所有書。
盡可能包容吧,何必去“比較”?毫無必要。
殘奧也發金牌。我不知道那金牌是否比奧運金牌個小量輕質次,或也像他們的身體一樣故意做得不完美。 此外、殘奧的觀眾非的是殘疾人嗎?正常人不可以為他們鼓掌喝彩嗎?
呼吸著一樣的空氣,卻有著不一樣的人生。讓我們少一些刻板、固執,多一些理解、包容,再加一丟丟的愛心(其實啥也沒丟),”讓自己成為別人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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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可以從詩詞的角度去評論她的詩,無論是讓你厭惡至極的那些不著邊際的讚揚,還是你為對抗這些讚揚而寫出的批評,都是文學評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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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評論,卻更多是集中在對她個人的評論,或更嚴重的是,對【她個人感受/感情的】妄加評論。你否定她個人感受的唯一依據,是你反複強調餘秀華"腦偏/不是正常人”, 因此隻有性饑渴,沒有對愛情的渴望。因此,我說你文中充滿殘忍。
你對她表達自己感情的方式的不認同,並非意味著你可以隨意否定她的感受/感情。她不是你,她無需用你認可的方式表達她自己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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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來自每個人的內心,是個人"財產"的一部分。對他人感情指手畫腳/妄加評論,是極其粗魯/無禮的一種冒犯他人的行為。
應該還有兩篇沒有寫上 《她是性饑渴:就要躺平任人看》 (2023-04-22 00:28:53)
《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 》(2015-10-27 17:47:35)
《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 》(2015-10-27 17:47:35)
《她是性饑渴:絕不等同於愛情》(2022-05-16 11:09:10)
《她是性饑渴:當代文學的悲哀》(2022-05-17 07:52:48)
《她是性饑渴:她真的又結婚了》(2022-05-22 01:10:19)
《她是性饑渴:就要躺平任人看》(2023-04-22 00:28:53)
《她是性饑渴:誰動了誰的奶酪》(2023-04-23 20: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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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性饑渴:絕不等同於愛情》(2022-05-16 11:09:10)
《她是性饑渴:當代文學的悲哀》(2022-05-17 07:52:48)
《她是性饑渴:她真的又結婚了》(2022-05-22 01:10:19)
《她是性饑渴:誰動了誰的奶酪》(2023-04-23 20:51:40)
你似乎對她的"性饑渴"也很感興趣。
“你既然接受就表示你承認,認可社會輿論給與你的褒獎。同時,你也該有能力承擔社會輿論的壓力。哪怕是利誘威脅與恐嚇,堅持自己的信念(或許這個世界根本就沒有什麽真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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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仇恨在你的殘忍言辭表露的淋漓盡致。我不認為你需要我從你的文章中摘要出來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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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僅僅是在提醒你,你文章中發表的你的看法中"充滿仇恨"。你說的沒錯,這是我從你文章中看到的,是我個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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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你正常/日常的交流方式,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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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是我引起的, 以為你那句"你是找抽嗎?”是對我說的。結果,誤解接誤解。
I am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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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章? 你指的是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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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我隻是提醒一下作者,他的文章中充滿了仇恨與殘忍。
如果他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就更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