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魂
1951年“鎮壓反革命”運動中,我們老家河南鄧縣桑莊鄉西魯營村農會有幾個幹部,與該村一位魯姓農民之間久有私怨,他們捏造事實,誣陷魯姓農民有現行反革命活動,並借口“反革命罪”予以槍殺,臨刑時,受害者大呼“冤枉”!但是槍聲還是響了,子彈是不分冤枉與不冤枉的。那時候,雖然砸亂了舊社會,推翻了舊政權,千頭萬緒,百廢待興,行政機構尚不健全,更談不上司法程序,不論什麽事情,隻要有人檢舉揭發,不經過立案、調查、取證、辯護、審判等程序,,便草率地匆匆處理。在當時一個極不起眼小小的工作組長,就握有生殺大權。
那個農民“反革命”被殺後,冤魂走了!但是,與其結仇的農會幹部卻心有餘悸,,因為,死者的兒子魯哲已經參軍,在解放軍某連隊任職,魯哲的妻子李麗君又是連隊的文化教員,他們唯恐魯哲伺機報複,為了斬草除根,免除後顧之憂,於是又設了一個圈套,進一步陷害死者的兒子,。
農會幹部給魯哲寫信,動員他回鄉探親。因父親現行反革命被鎮壓的緣故,起初魯哲顧慮重重,怕犯階級立場錯誤而不敢回鄉。然而,農會幹部陰謀既定,便一不做二不休,反複給死者的兒子去信,介紹家鄉的美好變化,企圖把他誘騙回來。可憐的現役軍人魯哲,是一位涉世未深的年輕人,經不起陰謀者的再三邀請,也沒有料到是誘他進入死亡的圈套,三番五次的勸說和引誘,終於使魯哲動心了。出於人之常情,哪一個不想念自己的故鄉呢?故鄉是自己出生和成長的地方,故鄉有親朋好友、有同學同事,還有童年在一起玩耍的小夥伴,特別是家鄉獨有的特產和各種各樣的美味小吃,都能引起他的無盡回憶,故鄉的一草一木都與自己著有千絲萬縷的聯係,所以,他也想回家看看,尤其是渴望想見到自己年邁獨居的母親,於是他向連隊申請回鄉探親,申請呈交隊部不久就被批準,最終他懷著忐忑不安心情,踏上了回家探親之路。
軍人的組織觀念是比較強的。魯哲考慮到自己父親被鎮壓的不利因素,所以,在未進入自己家門之前,首先到鄉農會登記報到,借以表明對政府的坦白與忠誠。幾天後,陰險狡詐的農會幹部特地上門與他寒喧一陣後說:“你父親被政府鎮壓後,你是第一次回鄉,既然回來了,還是可以去墓地看看,也是你作為兒子一番孝心。”這番體諒溫馨的話,確實使魯哲很感動,他想:“美不美家鄉水,親不親故鄉人。看來,還是鄉親們對自己好啊!”想到這裏,他放鬆了原有的思想顧慮,膽子大起來了,他回憶著從童年到現在,父親與自己之間的親情:當他很小的時候,父親花了很多時間,教他慢慢用湯匙,用筷子吃東西,教他係鞋帶,穿衣服,扣扣子,擰鼻涕以及其它生活中的許多點點滴滴,在腦海裏已經留下了無法磨滅的記憶。往日的親情,一幕一幕地浮現在眼前,悲喜交加,幾乎無法控製自己的感情,他感到痛苦、內疚和不安,是啊!親生的父親死後應該去看看,縱然僅僅隻能看到他的墳墓,也是一種安慰。一方麵是這樣想,另一方麵,他還是有些顧慮,害怕日後受到“喪失階級立場”的懲罰,那可是一項原則性錯誤,因此,他違心地表示:“我父親既是反革命被鎮壓,就不必去看了!”魯哲做出大義凜然的樣子,極力掩飾其內心的傷痛。農會幹部又說:“人死不記仇,看看你自己的父親沒有關係!”,陰謀者的花言巧語,說動了他的心,魯哲陷入了設下的圈套。
第二天早飯後,魯哲戎裝正齊,懷著沉重的心情,獨自一人向村外父親的墓地走去,能夠到父親的墓地看一下其實是他已久的夙願,隻是不敢輕舉妄動,很快當他看到遠遠荒野中父親的孤墳時,不由得一陣心酸,百感交加,,情不自禁的甩開雙臂,疾步向墳頭走去。
待他剛臨近墓前,突然槍聲大作,早已埋伏在附近的民兵,毫不猶豫舉槍向他射擊,鮮血頓時染紅了墓地,在那一瞬間魯哲也許才明白去墳頭追思反革命父親付出的將是生命的代價。事後,陷害他的農會幹部們向上級匯報說:“反革命的兒子在墳上哭訴,為他反革命的父親叫屈,被氣憤的民兵趕來打死了。”
事隔二十七年後,1978年魯哲的冤案被查清真象,徹底平反並恢複了名譽。且存有檔案備查,當年陷害魯哲的幾位農會幹部,也早已作古。至今無任何個人和國家機構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那怕是正式道歉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