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劍飄塵

曆史上第一部關於64事件的長篇小說\"天安門情人“作者,美國企業家,作家
正文

不一樣的查理

(2015-01-23 09:46:19) 下一個
作者:一劍飄塵

法國查理周刊的屠殺第二天,我就寫了一篇文章:“今夜,我不是查理”。非常有意思的是,中國社科院的副研究員範勇鵬先生在三天後也寫了一篇文章:“我不是查理,可以嗎?”當然太可以了!隻是不知道的網友,還以為範先生是吃我的殘羹冷炙。當然,人家是Zhong共智庫社科院的紅人,不至於到跟著我這個美國窮打工的後麵喝湯的地步。Xi總隨便把周永康或者令計劃家的金尿壺拿一個出來典當一下,就夠整個社科院吃三年的,不是?

所以,我是不太敢跟範先生這類土豪文人打筆墨官司的。但是偏偏我們有個共同的朋友,一定要我看看範先生的文章,而且他還轉述了一些範先生對於我文章的意見等等。一個美國理工男業餘塗鴉,能夠獲得範先生這種Xi總智庫大拿的指點,我如果再不做一點回應,實在是有點兒狗眼不識泰山了。好在,我不吃共產黨的飯,所以也不必擔心Xi總記掛我會砸了共產黨的鍋。

今天既然提到這個話題,我也就恬不知恥下問範先生:生活在共產黨屋簷下,就是吃的共產黨的飯嗎?邏輯學上不通順耶!土匪抓人質,誰吃誰的飯?不要說是土匪靠人質生活,土匪的性生活可不是都靠人質中的漂亮女人解決的?可歎,Xi總手下無人,才會發出“吃飯砸鍋”的感慨。從邏輯學上說,Xi總應該隻晃晃手中槍,一句話:“花姑娘地,統統地拿來!” 範先生等等智庫人員應該出謀獻策的,應該就很簡單麽:Peng大媽是否樂意。

寫到這裏,我就知道我的這篇文章一定又是被大陸的各種封鎖。所以,我實在是不應該和範先生辯論。在我眼裏,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公平和正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第三十五條也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實際情況如何,你知,我知,範先生也知。

Peng大媽看不到範先生為花姑娘的自由鼓與呼,我們看到了範先生為穆斯林的受壓迫叫屈。和我的那篇鼓吹保障言論自由不同,範先生走的恰恰是相反的方向:言論自由可以休也! 嗚呼哀哉Peng大媽!範先生深明Xi總心意呀,一定要留下花姑娘!

正如我在以前文章“知識越多越FanDong”中所說,範先生知識淵博,讓我不得不google。範先生在這篇文章中,引用了許許多多的法律知識、曆史知識、國際政治等等等等。我看到網上有網友說:“繞得頭都昏了”。否則,怎麽顯得智庫人才之乎者也呢。 其實,範先生整篇文章所表達的,就是一句話:筆,就是刀!他雖然也在文章的最後,用8個字譴責了這次屠殺的過分:“既要反對槍的屠殺”,但通篇所強調的,都是:“要反對筆的蠻橫”。

按理說,筆隻是工具,主人不同,寫出的文字也不同。但是,如果隻針對具體個人,甚至隻針對“查理周刊”,範先生也知道,自己這個份量的智囊,就是殺雞用牛刀了。所以,範先生在文章裏赤裸裸地把“筆”引申為“言論自由”。為了達到攻擊言論自由的目的,範先生又引用了葛蘭西發明了一個概念:“文化霸權”。 唉,理工男就是沒有範先生這樣地博學呀,我不得不google了一下這個葛蘭西:意大利新馬克思主義哲學家。坦白地說,隻要看到馬克思這三個字,我就有嘔吐的感覺。當然,我也知道有對“馬克思”甘之如飴的。好吧,在我下麵接著,我可是非常慷慨地呢。

中國人一定不陌生的一句話,幾乎是Zhong共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的指導方針: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馬克思主義,就是被實踐證明了的破產了的主義。無論新舊,都很難再獲得信譽。但是,理工科的曆練,讓我養成了範先生這類文科男所不具有的細致。在做夢上,理工科不如文科生。在這點上,我深切同情江總胡總這兩個理工男,看看人家Xi總這清華文科博士範兒耍的,一上台就是中國夢。但是,論做研究的細致,說實話,還是我們理工男厲害一點兒。所以,我就發現,葛蘭西定義的“文化霸權”,指的是統治階層在文化傳播上占有主導地位。這個似乎還是有一點道理。比如中國今天剛剛出台了一個政策:中央嚴令——今後不許反黨反毛言論公然在媒體出現。如果說“文化霸權”,這個才是最符合葛蘭西的定義吧:統治階級動用國家機器,強製剝奪了被統治階級的表達自由。打破這種霸權,恰恰需要的是“言論自由”,需要Zhong共切實地實行自己製定的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力。但是,範先生對於自己眼前的“霸權”不僅視而不見,反而把這個明明是指一個國家的統治階級具有強製力的“霸權”,引申到國際範圍:“隨著全球化的推進和異類帝國蘇聯的解體,文化霸權也覆蓋了全球。”

然後,範先生不無動情地說:“無論是羅馬帝國壓迫下的不列顛王子,還是今天山河破碎的中東人民,既無法抵抗強大的軍事機器和經濟體係,更沒有用筆來辯駁的能力”。拜托,範先生麻煩用功一點點,哪怕百度一下,也很容易知道,羅馬統治之前,現在的英格蘭地區還是部落社會。所以,就沒有什麽“不列顛王子”,隻有幾個土不垃圾的酋長,頭上頂著剛剛屠殺了的野雞羽毛。在曆史學上,羅馬統治之前的不列顛,被稱為“史前不列顛”。可以想象,是羅馬人給當地帶來了文明!如果這就是您煽情攻擊的“文化霸權”的話,我怎麽看著是好事情呢?您總不會指望那些部落社會的文化反過頭來,占領羅馬,讓已經有了城市下水道係統的羅馬城,恢複到打野雞為生的狀態吧?曆史上,這種逆襲不是沒有,比如中國人念念不忘的成吉思汗大帝,建立了橫跨歐亞的蒙古帝國。這個遊牧民族雖然通過武力建立了霸權,但是它們那可憐的遊牧文化,並沒有能夠隨著他們的霸權傳播。

至於範先生寄予極大同情的“今天山河破碎的中東人”,我很想知道是否包括沙特科威特?好吧,我們不要管中東地區傳統上的分分合合,也不要管中東地區在西方文明進入之前的一盤散沙的荒寂。就是範先生攻擊的所謂“沒有用筆來辯駁的能力”,就是罔顧事實的胡扯。範先生是不是周帶魚的文章看多了?學會了隨口胡謅?人家那是得到過Xi博士的親自接見的呢,胡謅也是聖旨。

在範先生的眼裏,中東地區似乎就沒有能力宣傳他們的文化。我隻想簡單地問:那裏有報紙、電台、電視台嗎?這些媒體是用阿拉伯文還是用英語法語?我可不敢問是否用中文,怕範先生這樣的文章傳播過去,笑掉了中東人的牙呢。

在網絡方麵,美國公司的Facebook,twitter更是從來沒有封鎖中東地區過,更在中東地區的茉莉花革命中扮演了人民推翻暴政的“筆”的角色。即使今天的“伊斯蘭國”,也可以通過網絡工具招兵買馬。請問,您現在中國能使用Facebook嗎?

範先生煽情在前,結論在後:“所謂言論自由,在國家立法和暴力機器麵前,在資本的豢養和贖買之下,無非隻是幫凶或遮羞布。而在無權無錢者眼裏,它是無所不在的霸權。隨著全球化的推進和異類帝國蘇聯的解體,文化霸權也覆蓋了全球。”

看到此處,本劍不由大笑三聲:請問範先生,偶下筆行雲流水,您說,偶的言論自由,是屬於“國家立法和暴力機器”,還是“資本豢養和贖買”的幫凶呢?或者,是“無所不在的霸權”?我倒是真想投入無論哪個組織,隨便給我五毛打打牙祭也是好的呢。

其實,你我都非常明白,您嘴中的文化霸權,是確確實實地存在。但是,非常不堪的是,那不是美國的霸權,而是Xi總強占花姑娘的霸權,是Zhong共一貫以來的中宣部的霸權!

美國確實在世界上建立了領先的優勢地位。即使在文化領域,美國也在引領著世界前進。我不會否認這個,而且我引以為豪!因為這個地位,並不是靠美國的軍事霸權、經濟霸權建立的。這個文化領先的優勢,是由於美國文化中給予所有人平等的權利,給予所有人言論宗教結社的自由。我知道範先生一定不敢承認普世價值,但是,自由和平等,真的是人人渴望的普世價值。範先生自己也並不願意失去寫作的自由吧?但是範先生攻擊美國“文化霸權”的文章可以在美國任何使用中文的媒體自由傳播,美國政府無權幹涉。而我的批評Zhong共的文章,卻在中國寸步難行!如果這樣一個自由開放的美國,也被範先生攻擊為“文化霸權”,我還真沒有見過有這麽愚笨的霸主呢。突然想弱弱地問範先生一句:什麽是霸權?希望百度能回答您。

自從Xi總上台以後,中國在外交、軍事、文化領域,都表現得咄咄逼人。所以,範先生以國家智庫研究員身份發表這樣的文章,我並不奇怪。隻是,與其攻擊一個老實的帝國(美國),不如大力推廣你們自己的文化呀!七年來,中國在世界各地建立了300所孔子學院。平均每個學院每年花費超過200萬人民幣。在這個學院裏,隻能使用Zhong共指定的學習材料。這是地球上(也可以說是宇宙間)唯一的一所動用國家力量在世界各國推廣的學院。當然,效果還是不好。否則,也不會煩擾到範先生拚湊這樣一篇漏洞百出邏輯混亂的文章了——也就本劍俠能動用機械原理,把它的內容用單螺杆擠壓成型了。

看在和範先生有一個共同朋友的份上,我還是給範先生出個主意,馬上上報黨中央:既然貴黨如此擔心美國的霸權,連一次簡簡單單的屠殺事件,都要上綱上線到“文化霸權”的地步,恨不得把“言論自由”扼殺在默罕默德的墳墓裏,那麽,何不從此閉關鎖國呢?

SmartPhone,當然不要用了,那是美國發明的!可口可樂不要喝了,那是美國人發明的!汽車,不要開了,那是美國人發明的!Internet, 電腦、飛機……

貴黨還剩下什麽? 花姑娘和Peng大媽!

寫到這裏,我突然想到:親愛的範先生,您不會看不懂這裏的花姑娘和Peng大媽隻是比喻吧?說實話,我還是真的很喜歡聽Peng大媽的“今夜君再來”呢。嗓音甜,台風也不錯,拜托您告訴Xi總一聲。

現在,讓範先生和我一起放鬆一下,我批評一家美國最著名的報紙“紐約時報”,它跟範先生幾乎同時抵製了“查理周刊”,而且也竟然提出相似與範先生的觀點:“查理周刊”應該檢討自己的漫畫風格,諷刺穆斯林先知不適當。範先生,您會不會因為紐時如此接近您的觀點,而與有榮焉呢?嗬嗬!

這就是您所謂的因為言論自由引發的應該反對的“文化霸權”呀!這個霸權中一份如此重要的報紙,竟然都不為這個“霸權”服務呢。這個“霸權”和貴黨的動輒萬眾一心比,是不是太軟弱了點?

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的幾個基本人權之一!因為言論自由引發的後果,那是發言者自己應該考慮和承擔的!查理周刊,不是第一次遭受到恐怖襲擊!在此之前,就有過炸彈襲擊事件。他們選擇繼續自己的諷刺風格,那是他們的自由!反對它的人,當然可以反對它。在西方這種法治社會,你上告法院就是了!羅馬天主教,在過去提告這家周刊頻繁到13次,就是很好的例證。但是極端分子動用私刑殘暴屠殺,這就是我們所萬萬不能接受的!如果媒體因此都像紐約時報一樣進行自我審查,害怕畫錯了先知的大胡子。那麽,明天極端分子要求男人穿長袍女人戴麵紗呢?我是不穿的,會起痱子呀,我倒是希望等到極端分子要求三妻四妾呢,哈哈,親愛的紐約時報!那都不是事,送你兩個字:“懦夫無需自辯!”。

好吧,範先生,我是連紐約時報也罵了。這也是我的風格,言論自由下的觀點犀利、比喻精妙、用詞不凡、邏輯嚴密、文筆流暢......還有呢?靠,我竟然忘了!坦白地說,您的文史知識還算豐富。但是在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環境下,寫這類的文章真不是您所擅長的呢。這就是我幾天前在“知識越多越FanDong”中說的:屁股決定腦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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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城博客:一劍飄塵- 後麵有一個-, 因為原來那個id登陸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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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江南絲雨29 回複 悄悄話 你也蠻能扯的,一個查理周刊事件又要讓你活生生浮想聯翩到國內的政治,這就是你一個國內出來的理工男的言論自由!?“SmartPhone,當然不要用了,那是美國發明的!可口可樂不要喝了,那是美國人發明的!汽車,不要開了,那是美國人發明的!Internet, 電腦、飛機……”真心佩服理工男的邏輯水平
Anisi-01 回複 悄悄話 好文!真心要讚!
阿黃007 回複 悄悄話 這麽好的文章沒人點讚?什麽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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