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深層次的理解言論自由這事兒
(2008-12-05 21:19:44)
下一個
本次美國總統大選,曾發生過一個小插曲。一家連鎖店的幾個收銀員是奧巴馬的支持者,有一天他們帶著奧巴馬競選象章上班,有顧客提出抗議,資方經理出來幹涉,表示職工在上班時不能帶這樣的標誌,結果勞資雙方將這事鬧到法庭。法官裁定員工敗訴,原因是言論自由以及自由表達的權力,在工作時不受保障。
美國是言論自由的國家。
但是,美國的言論自由以及自由表達的權力也是受場合,對象等限製的。美國警察在執行任務時是不允許帶任何政治觀點的 (Apolitical)。在職的政府官員和公務員,在公開場合是不發表政治見解的。比如現任國務卿康迪·賴斯在這次選舉中,從沒有就支持誰發表過公開談話。
有人說美國教師可以在課堂上大罵布什政府。美國的中小學教育,是地方自治的,不受聯邦政府管轄。教師可以罵布什,但是不可以罵老板 (校長或學區總監等)。大學教師也一樣,校方並不鼓勵教師上課大談政治,而老師們也不敢公開罵他們的老板。
實際上,言論自由從來都是受到製約的,俗話說禍從口出,在社交場合更應如此。
那麽,楊姓教授是不是可以在課堂上大罵政府和 GCD 呢?
這就要看他跟校方的關係了,也要看他是不是公務員的職稱了。現在中國的公務員,我看他們張口閉口也不談 GCD 那事兒了,努力的在表現專業精神。楊是學校的教師,在課堂上他就是在代表學校說話,他說了什麽,怎麽說的,並不是簡單的言論自由問題。
有人以當年李大釗、陳獨秀、胡適、魯迅在課堂上展示自己的 "不同政見" 和 "獨立思考" 為例,支持楊姓教授的言行。我也並不以次為然,李大釗不是最後被害了嗎?有哪一個家長會希望自己的孩子象李大釗那樣呢?凡是自己不願做的,或者無法做到了,就不應該指望別人,更不允許老師將學生當槍來使。
我在前麵的跟貼中,用到 "綁架" 一詞,受人質疑。在這裏也解釋一下。綁架,是指強迫一個人做違反他本人意願的事情。楊姓教授在課堂裏罵政府和 GCD,學生是受害者。因為學生是來聽楊教授講課的,在課堂裏學生不能不聽,而且必須要聽楊的言論,而這些言論並不是學生前來的初衷。因此,我就說楊姓教授有綁架學生的嫌疑,這個用詞不會錯。
我當年讀中學和大學時,也很痛恨政治課,幹脆放棄又不敢 (那時候功利心很重,想門門拿 A,嗬嗬),所以對政治課咬牙切齒的。現在國內的政治環境寬鬆多了,沒那麽多政治學習了,而且很多內容都是在偏重時事教育。所以就放過年輕的學生們吧,讓他們健康成長,不再胸懷仇恨,中國的明天一定會更美好的。
When pursuing freedom becomes out of limit it falls into a sin, and people usually do not admit or realize this is a s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