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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主製度的根本性缺陷”作者商榷:非民主製度下的缺陷

(2025-11-28 11:55:15) 下一個

原文:https://bbs.wenxuecity.com/currentevent/3836987.html

為什麽說ShiMaQian的帖子民主製度的根本性缺陷(連接)是經過包裝並專門誤導讀者的帖子呢?

首先作者開頭就說“盧梭、康德等政治哲學家早已洞悉民主體製中存在一個根本性缺陷:多數人可以合法地授權實施犯罪行為。民主選舉產生的群體,可以和強盜團夥一樣通過投票決定奪取他人財產甚至掠奪其他國家。這便造就了掠奪者與被掠奪者並存的醜陋世界。”

這裏就有作者的精心包裝和誤導。我們都知道人類社會從一開始就存在奪取他人財產甚至掠奪其他國家,比如奴役他人,搶奪錢財、土地和礦產等,這些都不是民主社會才有的。在一個國王說了算的國家,他更可以合法地授權去實施犯罪行為。而僅這一點,在一個民主國家要實施這些操作的難度是更大的。

這更不用說民主製度的國家一般都是實行資本主義體製。我們知道人類社會迄今為止,資本主義是最為公平的經濟行為(即交易)。最簡單的說,它是用金錢來購買人工,土地和礦產。即便是特朗普總統想要獲取格陵蘭島,那也是要出錢的。所以不存在“掠奪者與被掠奪者並存的醜陋世界”。更別說他要想“吞並”加拿大,這需要美國人民投票同意接受(票決三分之二同意)以及加拿大人民投票同意。這個難度應該超過人類登上火星。並且也不存在作者提到的那些掠奪行為。

作者這裏所說的所謂掠奪不就是對外戰爭麽?

我問ChatGPT:can you tell me a democratic country and a country under dictatorship, which one more likely to invade other country or wage war to another country

下麵是我收到的中文答案:

當然可以!以下是上述內容的中文翻譯


沒有一種政治製度能絕對保證它永遠不會發動戰爭,但數十年的政治學研究顯示出非常明顯的規律

總體規律(基於大量實證研究):

1. 成熟的民主國家更不可能主動對其他國家發動戰爭。

原因包括:

  • 民主國家的領導人要對選民負責 戰爭代價高、通常不受歡迎

  • 新聞自由 更難隱瞞傷亡或失敗

  • 製衡製度 不容易讓個人衝動決定戰爭

  • 經濟高度互相依賴 戰爭會帶來高成本

2. 獨裁國家(專製政體)更有可能主動挑起戰爭或侵略。

原因包括:

  • 權力集中在一人或少數精英手中 缺乏約束

  • 控製輿論 更容易為戰爭辯護或掩蓋損失

  • 戰爭可被用作轉移國內危機

  • 某些獨裁政權依賴民族主義或外部敵人來維持統治

研究的一致結論:

  • 民主國家之間幾乎不會互相打仗(民主和平論)

  • 民主國家有時會參戰,但多在充分討論、受到挑釁或麵對威脅後

  • 各類專製政體軍事獨裁、個人獨裁、黨國體製整體上更容易主動發動衝突,尤其是個人獨裁(如薩達姆、普京、金正恩等)

最容易發動戰爭的政權類型(基於數據):

政治學者(如 Barbara Geddes、Paul Huth、James Fearon)的研究發現:

  • 個人獨裁政權最可能發動高風險戰爭

  • 軍政府次之

  • 一黨專政相對謹慎一些,但仍比民主國家更具攻擊性

所以哪種政體更可能發動戰爭?

獨裁政權。

並不是因為獨裁者天性喜歡戰爭,而是因為:

  • 他們缺乏製度約束

  • 戰爭可以給個人帶來利益

  • 他們可以壓製反對聲音和傷亡信息

  • 戰爭和民族主義有助於鞏固統治

重要的補充說明:

這並不意味著民主國家就和平它們也曾發動戰爭(如 2003 年美國入侵伊拉克、1999 年北約轟炸塞爾維亞)。
但從概率和頻率上看,民主國家主動發起戰爭的可能性明顯低於獨裁國家。


如果你願意,我還可以提供:

  • 曆史實例

  • 主要政治學數據庫的圖表

  • 不同獨裁類型與戰爭傾向的詳細比較

你可以告訴我需要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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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讀者們不要被某些聳人聽聞的標題,如民主製度的根本性缺陷所誤導。美國立國的國父和先賢們早就對美國的對外戰爭做出限製。比如隻有國會才有權宣布對外戰爭。美國總統的對外軍事行動,必須在48小時內通知國會,並有60天期限(外加30天撤軍期)等等。有總統玩弄這些權力嗎?有過的。但是根本不存在ShiMaQian所說的所謂根本性缺陷問題。如果是,那早就會被憲法修正案糾正了的。

至於S推崇的政治哲學家盧梭、康德等,關於盧梭下麵是ChatGPT給我的答案:

是的,讓-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雖然在思想史上極具影響力,但他的私人生活確實存在一些被廣泛批評、甚至被視為惡劣的行為。學界有較一致的認識,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


1. 將自己的五個親生孩子全部送進棄嬰院

這是最常被批評的行為。

盧梭與伴侶 Thrse Levasseur 一共生了 五個孩子(可能更多),他把這些孩子全部送進了當時的 育嬰堂(Foundling Hospital)在當時這裏的嬰兒存活率極低。

他後來在《懺悔錄》中承認了這一點,但試圖以生活貧困、無法撫養等理由辯解。

為什麽被視為惡劣?

  • 盧梭同時寫出了《愛彌兒》一本關於教育與兒童養育的經典

  • 他自己的孩子卻一個都沒有撫養

  • 棄嬰院當時死亡率極高,等於是把孩子交給極不安全的命運

這讓許多學者認為他言行嚴重不一致,甚至虛偽。


2. 對伴侶 Thrse Levasseur 的態度被認為自私且帶有剝削性

  • 他與 Thrse 關係長期不平等

  • Thrse 教育程度不高、社會地位低

  • 盧梭常隨意懷疑她不忠

  • 最終也沒有好好承擔家庭責任

一些曆史學家認為他在情感上利用 Thrse,卻沒有承擔伴侶應有的責任。


3. 人際關係上容易產生衝突

盧梭性格敏感、自我意識強,容易與朋友或支持者徹底決裂。

著名的決裂包括:

  • 伏爾泰(Voltaire)

  • 狄德羅(Diderot)

  • 大仲馬的父親

這些決裂有時源於誤解,但也反映了盧梭易怒、多疑的性格。


4. 偶爾展示出偏執、被害妄想式的行為

晚年時他多次在信件及回憶錄中聲稱:

  • 全世界的知識分子在密謀反對他

  • 許多朋友暗地裏迫害他

現代學者認為他並非惡意,隻是心理狀態不穩定,但也使他在社會關係中行為不當。


總結:盧梭的惡劣行為主要包括:

  • 把五個孩子全部送入棄嬰院(最嚴重、爭議最大)

  • 對伴侶不負責任

  • 對朋友容易反目、自我中心

  • 晚年出現偏執行為

他的個人道德與思想中的人性教育社會契約等理念,形成了顯著的反差,因此常成為哲學史和思想史課程中的討論點。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進一步講:

  • 為什麽盧梭棄子行為在當時仍被視為不可接受

  • 他這些行為在後世的哲學評價中造成了什麽影響

  • 同時期哲學家的私生活對比(如伏爾泰、康德、休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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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盧梭的年代,育嬰堂之類的機構對幼小兒童的生存是非常不利的!對盧梭這樣一個極端分子自由派,你願意聽他的所謂建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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