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帶小孩到鄰近的純白人小城downtown玩,那天小孩玩的特開心,都說很喜歡這個小城市,我們看到主街上有兩三個商業房在出售,心血來潮,就把其中的一個商住房買下來。幾年下來,發現商業租客個個都不是善男順女,住宅租客比較和善,不愛惹事。最近,商業租客居然把我訴上法庭,最可笑的是,他們訴我的每一條,都是誣告!我的律師正考慮反訴。
今年一月初,就打算自己做生意,不出租了,但有個當地女白人打電話過來,態度誠懇地要求租我們房子靠主街的那部分,他們要做古董生意,單買保險,就花費不少了,我們考慮到我們的生意剛開始,第一二年用靠後街那部分的地方就行了,於是把靠主街的店麵租給了他們,他們說要在兩店之間建個牆,我拒絕了他們,但卻允許他們建個門,這門是兩邊可以開的,他們說會建一個很漂亮的門,費用是$1800,要我出$800,這些都是口頭協議,最後,簽約後,他們通過了county的檢查,拿到Certificate of Occupancy後,才把門建起來,當時他們說生意剛開始,沒空做把手,簡單加了個門栓,我體諒他們的忙,小生意,賺兩個錢也不容易,就允許他以後再整改,還把後麵免費給他們用了半年。我三月份向city申請做我的生意,County Building Department 的inspector 過來驗房,一見到那扇門,臉色大變,但當時沒指出來那門不合法,隻是跟我說可能要做個ramp, 要問問他boss,我等了幾個星期也沒回複,剛好有人問可不可以把那部分的地方租給她們,我覺得在這小城跟政府部門打交道太麻煩了,就把後麵租給了她們。
這一租,麻煩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