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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就這樣,把我訴上法庭!(五)

(2016-12-24 11:22:40) 下一個

我去見的那位律師,我們就稱他為John吧,是一位很和善的長者,年過七旬,性格平和,他專攻政府管理法和房地產法,應該說他是這個案子的最佳人選,可是,由於我當時的無知和自以為是,對律師認知的錯覺,錯過了這位誠實的好律師。我後來請的律師去取證時,證人對他的評價----honest。錯過了誠實的好律師,卻讓我遇上一位正直,心善貌慈,不重金錢,責任心強,經驗豐富,專業知識和能力超棒的全能律師,同時也讓我經曆了美國法庭上的各種程序和動議,我想,法律專業剛畢業的學生,對各種motion的了解還沒我體會深。

 

這位律師和藹可親,我要求很簡單,能幫我回那封該死的律師信,能為我爭取權利,當時我覺得能力不是問題,工作態度端正就行,同時我特別聲明,如果我做錯了, 我願意承擔我應付的責任。我天真地認為,每個律師都是公正公平,行正義,無私心的,最多在灰色地帶裏,有能力的律師會為自己的代理人多爭取點權利,真沒想到,三個月後,我會看到對方律師居然對法庭進行欺騙,睜眼說瞎話。

 

John是一位工作有計劃的律師,當上我的代表律師後,第二天他就給對方律師回了信,而且是一封很有水平的拒絕信,同時對我之前我給前後租客發出的通知“房子解code前,謝絕任何人使用房子”進行解封,允許對方使用房子,之後大家都是集中火力在解code問題上,過了一個星期,雙方律師和房屋設計公司相聚在店裏,一起商量解code之事,第二天,John的律師行同事給我發來e-mail,大概是說,每個人都認為我已把洗手間,樓梯間,和電房都給了前麵的租客,還很客氣地問我下一步有什麽吩咐,他會為我去辦,我一看就來氣,立刻打電話問John,為什麽他也覺得我把這部分的地方給了租客,合約上明明寫著電房是“shared”,John說可以到法庭上解決,可費用很搞,要三萬美金,輸贏還不知道,還跟我談了給他的錢已用完了,如果要他繼續代表我,一定要再給他錢,我正在氣頭上,幼稚地對他進行了評估,態度和能力都不行,我對他所說的每一句都是事實,但他卻沒采納,怪我當時太無知,把法官和律師搞混了。一聲不響,就把John炒了,給自己留下一條維權艱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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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巧妗坊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94112' 的評論 : 謝謝,節日快樂!
巧妗坊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anana11' 的評論 : 謝謝,節日快樂!
巧妗坊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一品' 的評論 : 人也好,物也好,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後來幫我的律師不是John了,以後我會介紹。節日快樂!
一品 回複 悄悄話 你把Jone炒了,又說他honest.然後又說讓你遇上了一位超棒的全能律師。是John最後代表你,還是另找了一位全能超棒的律師?
manana11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分享。節曰快樂!
94112 回複 悄悄話 做房東不易。謝謝你花時間和大家分享你的經曆,讓我們吸取經驗教訓,以後能夠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節曰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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