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你的幸福感需要多少錢
朋友親戚家一對小夫妻過來旅行,說是想順便考察一下,值不值得放棄國內的生活移民過來。
結果遊玩倒成了其次,朋友應要求帶著他們轉遍了附近的回國禮品店,買了倆大行李箱的保健品。臨行前,朋友問他們對這邊的印象如何,倆孩子想了想,反問了朋友一句:在這裏生活了這麽多年,你們覺得幸福嗎?
當時把朋友問得頗為懵圈,過日子不就是一天天的細水長流,誰又曾刻意的去留意過有無幸福感這樣的疑問。
既然問題被人提起,難免心裏自問一下,有沒有幸福感呢?
記得十多年前,生活還甚是簡單,尚屬於養家糊口的階段。老楊剛出來單幹,一天自己接了個小活,下午回家高高興興的遞給我兩百大元,說:給你當零花錢吧。那個印象太過深刻,心裏真的滿滿都是幸福和感動。直到現在,這個場景有時候都還會在腦海裏一遍遍重放。後來,和老楊提起,剛開始,他不好意思的笑,再之後,表情一天天的淡漠了下去。
現在的日子比起那個時候,不知道強了多少。兩百塊錢更算不上什麽大錢,去趟超市菜市場就差不多了。雖然現實裏還是忙忙碌碌,早出晚歸,拖兒帶女。經濟已然允許,偶爾千八百買個禮物獎勵一下自己,也抽時間帶孩子出門旅行休息,自然都是開心幸福的,卻很少再那麽感覺強烈。
看過一篇文章,是美國普渡大學基於蓋普索谘詢公司的大數據做的調查研究:
“當你擁有多少金錢時,它就不再改變你的幸福感。”
研究結論是:在澳洲和新西蘭,居民獲得生活滿足感所需的理想收入大約在12.5萬美元(約合15.9萬澳元)左右,而西歐和斯堪的納維亞的這一數字為10萬美元(12.7萬澳元),北美為10.5萬美元(13.3萬澳元),東歐為4.5萬美元(5.7萬澳元),撒哈拉以南非洲為4萬美元(5.1萬澳元)。
但是,一旦達到門檻,收入的進一步增加實際上會讓人感覺更糟,生活滿意度降低,幸福感降低。這可能是因為一旦人們有足夠的錢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他們可能會被欲望驅使,比如追求更多的物質利益,參與社會攀比,而這“可能降低幸福感”。
這倒讓我想起一朋友家的妻子,在她眼裏,似乎身邊任何一個人都比她過得好過得幸福。回國,羨慕親戚雇保姆父母幫,不用做飯不帶孩子,日子過得輕鬆。回來,羨慕朋友家掙錢輕鬆,敢花敢買,生活品質高。她常說的一句話是:你瞧人家~~~。事實上她家先生很寵她,一直有兩家老人輪流幫襯,也是被別人羨慕著卻不自知罷了。大約,總是處於羨慕他人的狀態裏,幸福感就尤其難以企及。
老楊球隊裏的一位大哥,二十幾年裏,做一份工作,住一間房子,養大兩個孩子,算得上一個“隨遇而安、知足常樂”的典範。現在倆個孩子大了,都有了自己的生活。倆夫妻經常約了朋友出遊聚餐,生活豐富多彩。太太開始學習攝影,時不時在朋友圈裏曬曬太太還不太成熟的作品,樂在其中。前兩天孩子們做東給媽媽過生日,曬一家人漂漂亮亮外出吃飯美美的合影,幸福是明明白白的溢出了影框。
老楊時常感慨,自己這兩年白了滿頭發,大哥卻還是一頭烏發。比起心態,我們到底淹沒於浮世,過於執著看不開。生活的太倉促,反顯得疲憊不堪,急於趕路,錯過了兩旁的風景。
活了一把年紀,自然再也不會天真的認為,錢財是身外之物。老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一句話解釋了一切。當還在為了溫飽而四處奔波的時候, 幸福感很難被顧及。物質不會是全部,卻絕對是成就幸福感很重要的一部分。
當滿足了基本需求,幸福感就來源於自身的主觀意識感受,與他人無由了。
一位科學家在大學時期做論文,找了很多人調研,得出的結論,認為自己幸福的人,有成功的商人,來源於事業成功的成就感;有普通人,來源於對生活狀態的滿意度。二三十年後,科學家又回訪當初這些人,這些年間,有成功的商人經營不善事業失敗,於是幸福感也隨之消失,而大多普通人依舊保持著幸福感,即使外界變遷,對生活的認知始終都在。
怎麽生活是你自己的選擇,應放應收決定隻能在你。幸福與否是你自己的事情,別人怎麽認為與你無關。
至於多少財富才能讓你感覺幸福,欲望的追求催人奮進,也沒有止境,卻因人而異。“安貧樂道”算是境界,“小富則安”可謂豁達,“得隴望蜀”有種堅持,這裏無關褒貶,隻是態度不同。
而某時某刻某個簡單,像食一餐飯、做一件事,愛一個人,都會帶來幸福感。其實,它們都是內心的一種滿足,隻在心上安立,心裏滿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