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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一家人

(2017-07-11 04:59:22) 下一個

幾周前,一個華人老先生過街時被摩托給撞了,當時他的右腿被撞斷,在醫院呆了兩周,出院後又送到康複中心繼續治療。加拿大是全民醫療,醫院裏的治療包括看醫生,檢查,藥物以及院內的吃住都是免費的,康複中心的費用則是保險公司負擔,按這裏的車輛保險法,無論交通事故是何方造成的,保險公司都得負責受傷人的康複費用。

據說這起交通事故的具體經過是這樣的: 老先生一個人住在多倫多周邊的一個中等城市,出事那天上午去華人超市買東西,回家要經過一條六條車道的單行大街,他當時看見人行燈轉白後開始過街。老先生幾年前樹林裏抄近路時摔跤跌斷過腿,後來雖好了但走路時還是有點趄,加上那天他拖著一輛購物拖車,速度比常人慢多了。離街沿還有三四步的距離,人行燈停止了閃爍變紅後左邊竄出一輛摩托,一個躲避不及撞上了他。交警查看現場後判雙方都沒有錯誤。老先生是人行燈轉白後下的斑馬線,燈變紅時隻差兩步路就上街沿,而摩托等在街口那邊一輛車後麵,交通燈轉成綠燈後看見旁邊一條道沒車,邊開邊換道竄過街口後才看見街上有個老人,來不及刹車就撞上了。

嚴格說來,這起事故中雙方沒錯又都有錯。老先生是白燈下去的,但步子太慢,燈紅了還沒有上街沿。而摩托車是轉綠燈後才啟動的,是有路權,但他在路口變道,要後看避免被後麵的車撞上但卻忽略了前方,所以撞倒了老先生。盡管交警判雙方都沒有錯誤,老先生從美國趕過來的老大還是決定要上訴,讓法庭判定事件的曲直。

老先生和幾年前過世的老伴算是能幹的華人父母。退休來加拿大前,老先生是國內江南一所大學的副教授。和同齡人相似,人生的黃金歲月都耗在各種運動,政治學習和革命大批判中,文革結束後才有機會搞點業務,評上講師副教授後沒兩年就退休了。對他們老倆口來說,最大的驕傲就是培養了兩個知道上進的兒女。

兩個兒女八十年代在國內上的大學,九十年代初老大拿到了加拿大M大學的獎學金,出國到多倫多附近讀博,這期間在同一所學校又為妹妹聯係到讀博的機會,倆人都同校攻博士學位。老大是極聰明的人,隻花了四年就拿到了學位,然後留住導師身邊做博士後。博後的收入不高,隻有兩萬多加元,但也是一份工作,有固定的工作後就可以辦移民了。九十年代中加拿大移民少,他請律師一年多後就拿到了移民紙。移民紙到手後他抓緊時間為父母辦移民,沒兩年倆老也拿到楓葉卡。

時間到了兩千年前後,老大老二在加拿大做博後攢夠了資曆,分別在美國中西部的兩所大學拿到一席教職,兩人收拾起全家細軟搬家去了美國。最初倆老也跟著去了那邊,但一兩年後又回來了,聽說是兒女們剛去美國時隻有工簽沒有綠卡,倆老過去後算探親,有個頭痛腦熱看醫生得自己掏錢,兒女們想著加拿大是免費醫療,就把老倆口送回來了。

兩個博士教授的算盤打得好,算得精。倆老在加拿大呆滿十年後開始拿老年金和低收入補助,每人每月大約一千加元,國內還有退休金,那是該得的,畢竟工作了三四十年,倆老國內和這裏的收入加起來,每月將近四千加元,相當於一份年薪六萬加元的工作,但因國內的退休金沒人會上報,所以他倆都算低收入,住進了一室一廳的政府補助房,每月包括房費水電氣隻交不到150元。

移民加拿大的二十來年中,老太太患過兩次癌症,十年前第一次是肝癌,每年的例行體檢時發現的,屬早期,手術後放化療後再沒複發過。三年前是胰腺癌,不好治,放化療延緩了幾個月後還是走了。老先生十來年前外出訪友後回家時想抄一條剛聽說的近路,這條路要穿過一個樹林,走了大半後發現最後一段是斜坡,往回走又覺得繞道了,就硬著頭皮下斜坡。畢竟是七十多歲的人,動作協調性差多了,快到坡腳時控製不住腳步的速度,沒踩穩坡的腳溝沿扭斷了右腳踝骨,從而種下了這次車禍的種子。

老先生撞傷後,教授老大是隔了兩天通過熟人才知道,過來呆了兩天找到律師準備打官司後就飛去了中國,他在國內的大學還兼著職,教授老二幹脆就不露麵,據說一家訂好了泰國東南亞三周的假期,改航班要浪費一筆錢,反正加拿大的醫療製度是出了名的好,治療吃住都有人管著,自家何必耗費額外一筆錢呢。

二十來年裏,倆老在加拿大的醫藥費用應該不下百萬加元,相當於加拿大一個中等收入的人三四十年上交的稅,還不用說倆人每年的老年金。讓別人贍養自己的父母,博士教授的算盤打得太好了。

他們一家經濟上無疑是成功的,中國的沒少拿,加拿大的白拿,美國的不會放著不拿,但做人呢?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 請不要對號入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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