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時期,農村都是“人民公社”下的生產隊,集體經濟,老實人,實幹,許多人出工不出力,加上浪費多,工分錢較低,光掙工分,日子不好過,所以大家都想搞點家庭副業,補充家用。
記得我剛上小學那陣,爸媽買了二隻山羊,一公一母,讓我和小哥放養;我負責那隻公山羊,我小哥負責那隻母山羊。
好像放養了一二年後的春天,那隻母山羊有幾天,不思吃草或樹葉,“咩咩”叫著到處亂跑,而那隻公羊,還和以前一樣;我告訴爸媽,他們說母羊是叫春啦,要給它配種,生小羊,那隻公羊已被閹割了,所以沒動靜;我也不明白什麽叫春,閹割,隻聽說要生小羊,就高興。
第二天我跟小哥就趕著母羊去我大姐家的村莊給母羊配種,大概半小時路程,到了養公羊的人家,交三毛錢,人家就牽出一頭大公羊,大公羊急急地一會兒就騎在母羊後背,母羊也很配合,也沒有害羞,幾分鍾就完了,我第一次看到這事,就像看熱鬧一樣。從此母羊就和以前一樣安靜吃草,母羊的肚子漸漸大了起來,大約5個月後,母羊生了三隻小羊,我們全家非常高興;小羊一天天長大,到處
蹦蹦跳跳,跑進跑出,也不怕人,十分可愛。
我負責養的公羊,不知不覺也已長得很高大,有時候我當馬騎著玩,但放羊回家時路過人家自留地,它要去吃菜,我人小,力氣不夠大,拉不住它,為此村民還到我爸媽那裏投訴。
可是好景不長,村裏傳達上級指示,要割資本主義尾巴,不能再養山羊,限時養羊的人家自行處理山羊。我養的大公羊有八九十斤重,賣了17塊多,家人還是蠻高興,可我很舍不得,相處久了有感情的,難過了好多天。(前年在老家過年,羊肉已經是45塊一斤,聽說江蘇有些城市是75塊一斤,40年間,物價正是天壤之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