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法老師給大家講解了基本的原理和案例,然後讓大家來做算術題。
案例是這樣的:母親去世,父親有兩個兒子,他常年和二兒子一起住。父親因工傷死亡,有死亡賠償金四十萬元,請問兄弟兩個各分多少財產?
辛靈算得快:“根據《繼承法》,兩個兒子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每人二十萬。”
桑柔問:“還有爺爺奶奶沒有?”
老師說:“都去世了。”
方彤舉手回答:“《民法典》中《侵權責任編》中,死亡賠償金是一筆特殊財產,不屬於遺產,不應適用《遺產法》。”
辛靈的頭一下低了下去。
高敏並不同意:“雖然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但是無法律的情況可以用法律原則來斷案。根據《遺產法》,兩個人是同一順序,就是說父親留下的財產都有份。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老二一家長期和老父生活在一起,對他生活幫助更多一些,應該適當多分一些。老大因為血緣關係,應該少分一些。”
肖蕾:“法律上沒有規定哪些人可以申請,提供什麽文件。老父有工作,他幫襯老二家多一些。老父撫養兩個兒子長大,父子情深,他泉下有知,一定不希望禍起蕭牆。不過,老父生過病嗎?”
老師說:“老父幾次住院,都是老二一家照料並支付醫療費用。平時的應酬也是老二家打理。”
桑柔問:“老父和兩個兒子各住了多少年?”
老師說:“和老二家生活了三十年,老大結婚後就離家分過。”
高敏問:“兄弟之間有分配協議嗎?”
老師說:“沒有。親情和金錢,孰輕孰重?”
桑柔心領神會,她說:“手足情深,兩兄弟即使沒有達成和解,人民法院也可以做出照顧兄弟情感的分配。考慮到日常,交往,生病期間的照料。我認為是老大和老二的分配比例應該是扣除喪葬費用之後1:2.”
老師微笑著點頭說:“一個好的法律判決就應該合理,合法,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