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英文辯論法庭
秋天,藍色的野菊花如繁星一樣點綴枝頭,俏也不爭秋,卻把秋來報。待到菊花爛漫時,它在叢中笑。
“Q法學院成立後第一次英文模擬法庭開始選拔了,希望同學踴躍報名。”當民事訴訟法老師宣布這一消息時,梅敬馨十分高興。
因為法學院的課程中有國際經濟法一課,所以程序法老師和國際經濟法老師聯合,希望通過模擬法庭,培養大家學習法律的興趣。要求是英文。
“英文模擬法庭是所有學生從未涉足過的領域。”梅敬馨想:“我希望把握這次難的機會。” 她積極報名。
“快來看,英文模擬法庭入選的同學名單公布了。”同學們興高采烈,情緒高漲。
原告律師:張劍
被告律師:譚勇
法官:劉心靈、方毅、梅敬馨成立了合議庭。
。。。。
當梅敬馨看到自己的名字時,她的臉上浮出了笑容。
每周四下午五點,三個法官,方毅、劉心靈、梅敬馨約好了在近春園的小亭來討論。近春亭有“丁”字形葡萄架一座,往南有扇麵小荷花池,池裏有美麗的金魚,池岸的太湖石鑲嵌,池中有太湖石小島,池上有曲折的木欄。
“誰當審判長?”梅敬馨問。方毅說:“抓鬮吧。”
於是梅敬馨打開書包拿出紙筆,做了三個紙條,其中一個寫上“審判長”一詞,大家抓鬮。
結果令方毅大喜:“我是審判長”。
梅敬馨和劉心靈分別是審判員,三人構成了“合議庭”。
方毅說“同學們三個人分工合作,負責不同的部分,這樣就可以明確負責的範圍,將一項工作負責到底。“
“梅敬馨你負責原告,原告的律師,原告方提供的證人和證據。”方毅指揮若定。
劉心靈說:“我負責被告一方。”
方毅說:“我負責把握全局,必要時給與援手。如果訴訟雙方法條都對,這可以用法律不同等權判斷。比如特殊規定法的效力高於普通法。就是針對某個具體情況製定的法律效率高於一般概括的法律。憲法的效力高於部門法規。但是如果原告和被告雙方的法條都是錯的,我們怎麽辦?”
劉心靈說:“法官們要獨立查法條,這樣我們可以集思廣益,匯集大家的智慧,不至於被原告或者被告牽著鼻子走。原告依據法律錯誤,那就判決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合理,駁回她的起訴書,讓她上訴。”
方毅說:”我們還沒有完全學習完訴訟程序,可不可讓原告修改訴訟狀呢?“
梅敬馨若有所思的問:“可能法律上針對這種情況會有確定的規定。我們是第一次接觸這類案件,如果中間出現差錯,速度越快,離目標越遠,反而造成南轅北轍,是不是?”
劉心靈點點頭,她說:“方毅是審判長,在程序方麵的問題,你應該和章教授及時保持聯係,告知我們工作的進展。”
梅敬馨說:'我來負責國際經濟法方麵的問題,如果有異議,就去向劉教授請教,他從國外留學歸來,又在美國做過多年的律師,對國際經濟法方麵很有研究。“
方毅說:“太好了。程序方麵我找章教授。他在國外做過多年的律師,而且還有自己的法學著作。如果有模糊不清的地方,就請他來定奪,一言為定。”
同學們三個擊掌為盟,歡樂地宣布一場法庭戰鬥的開始。
“同學們到海澱法院去旁聽,這樣可以掌握庭審的大致程序。”方毅提議。
“大膽探索,勤於實踐。”三人於是周五第一節課後相約到法庭旁聽。
他們向法庭登記處出示了學生證,被安排到一號法庭旁聽合同法的審判。登記處的老師傅告訴他們,旁聽庭審,一定要保持肅靜,不能大吵大鬧,否則就會以蔑視法庭罪被拘留。三個人點頭表示同意。
他們規規矩矩地坐在旁聽席上,靜等法官到來。三個人掏出了筆記本,記錄下他們認為合理的地方。
原告,被告,律師,證人,都已經提前半個小時坐在原告席,被告席等待法官的到來。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法官進來了,書記官,法警都進入了法庭。
法官大約四十歲左右,穿著法官服,表情嚴肅,正襟危坐,讓人肅然起敬。他宣布開庭後,就讓原告首先提出訴訟。
原告念訴訟狀:“原告錢飛廠長與被告工商局鑒定了承包合同,期限是承包錦亭大酒店三年,每年繳納20萬元承包費給工商局。錢飛帶著員工起早貪黑辛辛苦苦掙的血汗錢交給局裏。局裏見我們營業效果好,擅自改動合同,將租金提高為50多萬,我們沒有這麽多支付能力,局裏就威脅我們關門。局長說我翅膀硬了,不聽話,千方百計地搞垮了我們的企業,三番五次派人來砸我們的酒店,現在酒店不得不關門整頓。”
證人:我是大酒店的廚師。我們從承包開始到現在一年多,從裝修,買材料,請人,打廣告,繳納各種稅款,安裝各種消防設備,創業的確艱苦,廠長不僅是老板而且是最主要的員工。他每天負責財務,飲食質量,培訓服務員,最繁忙的時候他甚至會便血。黃天不負有心人,生意紅紅火火,我們這些下崗工人從以前沒錢買米,到今天大家可以豐衣足食,這樣的成果的確來之不易。可是工商局單方撕毀合同,不講誠信,我們當然不答應。
……
被告工商局代表穿著中山服:法官,今年初,我們合同雙方經過協議已經修改了合同,這是修改後的合同
法官:將合同遞上來。
他讓文書複印備案後,然後交給原告方進行證據的質疑。
原告律師:尊敬的法官,這份合同是偽造的。合同中有缺頁,塗改地方。正式的合同修改時會在在修改處雙方蓋章。這份合同修改的地方沒有雙方的公章,很明顯是後來加上的。我請求法庭追究被告偽證罪。其次,我手裏的合同是我們兩年前開始製定的承包合同,一式兩份,我們一份,工商局一份。原合同上清清楚楚寫著承包期是三年,請過目。
原告律師遞上了原始的合同,法官複印後,交給被告質證。
……
原告律師做最後陳述:國務院1988年發布的企業承包條例規定,實行承包經營責任製,按照承包基數確保上交,收入多的留給承包方,如果欠收承包方自擔風險補足差額的原則,任何單位不得違反規定。但是有的企業卻對承包商進行其他形式攤派,禁止對抵製攤派的企業進行打擊報複。被告一再給我們飯店打白條,要求我們免費提供局裏的接待餐,一年下來有20多萬元,我們不同意他們打白條給我們,任意攤派任務給我們。他們就單方提高承包價,違反誠實守信的原則,對我們的工作進行打擊報複,派人砸飯店,迫使我們停業。
主管工商管理部門私自提高承包金,任意的向承包人攤派,嚴重侵犯了法律的尊嚴,我們要求法院以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為我們主持公道。合同法就是公平合理,確保雙方的合法利益,懲治誣陷者和破壞者。徹底擺脫人治人的惡性循環,形成寬鬆的政治環境,做到童叟無欺,誠實守信。
我們訴求第一:原告履行原先的合同,讓我們繼續承包直到第三年末。第二:對攤派的20多萬元的接待餐給與支付。 第三:對砸壞的酒店設備直接損失10餘萬元給與賠償。“
被告當場離席。
法庭沒有當堂判決,法官宣布休庭。
離開莊嚴正義的法庭,大家一邊騎自行車一邊議論紛紛。
梅敬馨很欣賞證據檢查這一環節:“原告律師很敏銳,他居然臨危不亂,明察秋毫。”
劉心靈對程序正義很敏感:“法官對程序把握很好。”
方毅積極付諸實踐:“為什麽法官沒有宣布結果呢?是不是法庭調查階段有什麽問題呢?還是判決書都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下達呢?這些疑問,都要求我們回去仔細研究一下民事程序。”
早上,Q圖書館有一份威嚴和雄壯,那一磚一磚仿佛是通向知識殿堂的階梯。那碧綠的常青藤透露出智慧的深思和追求真理的攀緩。圖書館前蒼鬆翠柏,古木幽深。Q圖書館有著蒼茫深沉的曆史重載,更有追求創新的莘莘學子在汲取知識的瓊漿。
每天梅敬馨,劉心靈,方毅都在這裏一起學習,一起研究。
二周後,原告律師向梅敬馨法官遞交“民事起訴狀。”
梅敬馨仔細查看之後說:“你起訴狀的事實和理由寫的很充分,你遭受的損失也很明確,你具體訴訟請求是什麽?你要求被告履行什麽義務呢?把你的起訴書重新修改一下,二周內給我。”
梅敬馨向方毅匯報了進展,方毅說:“我去向老師匯報。”
下了晚自習,當方毅走到章教授位於三層的辦公室時,燈光依然閃亮,老師深夜還在工作的激情真值得佩服。新長征路上老師立新功,一批批接班人茁壯成長,嘔心瀝血您在批作業,明亮的燈光照耀我心房。啊,敬愛的好老師。
方毅的心中激蕩起一股暖流,他輕輕敲了敲門。
“請進。”教授說。
“您忙哪?”方毅不好意思的問。
教授從書卷中抬起頭:“博士生剛剛遞交的論文需要答辯,所以正忙著批閱。”
方毅說:“老師您真是一位辛勤的園丁。我們剛剛接到原告的起訴狀,發現他們的訴訟請求不對。梅敬馨讓他們重新撰寫。”
教授點了點頭:“你們的處理是正確的,起訴狀所記載的事項若有欠缺,受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限製予以補正。這個案子不容易找到現成的資料,因為英文模擬案例是國際方麵的貿易糾紛,是國內法律界最前沿的課題,你通知他的律師後天下午2:00準時到我辦公室來。”
。。。。。。
二周後,原告律師趙敏斌向梅敬馨遞交了起訴狀,按照被告人數提供答辯狀副本。
梅敬馨問原告:“本合議庭法官組成是方毅、劉心靈、梅敬馨,你有回避申請嗎?”
原告:“沒有”。
梅敬馨、劉心靈、方毅仔細閱讀了答辯狀,符合要求,他們很滿意,將訴訟副本轉交給被告陸羽,以便陸羽進行答辯。
“被告在15日內提交答辯狀。”法庭通知上明確了回複的時間。
陸羽的答辯狀寫的很認真,並且在15日後交給了劉心靈。
法官會議又在荷塘邊召開了。
劉心靈說:“現在,當事人起狀狀及其有關的證明材料,被告的答辯狀及其證明材料都有了。現在法庭可以準備開庭了。”
梅敬馨問:“法院受理了案件,接下來,就是訴訟材料的審查,方法官怎樣審查材料?”
方毅:“根據訴訟法,證據如果清楚,充分,敬馨可以負責原告舉證,心靈負責被告,如果被告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法庭主動收集證據進行調查。事實清楚可以杜絕一方當事人在開庭時的突然襲擊。
梅敬馨表示讚同:“對,這樣正式開庭時,我們審理起來就能一氣嗬成。”
劉心靈情意相投:“材料複查後,請方毅向老師做個匯聚。”
方毅說:“一定,再見。”
劉心靈、梅敬馨、方毅三人擊掌為盟。
荷塘裏青蛙呱呱地唱著合奏曲,此起彼伏,伴著默默的荷香和涓涓的流水。
早上跑完步,梅敬馨在垂柳下讀書,時光流逝,不覺太陽從東方升起,在暮色蒼茫中,她眼前突然明亮起來。——湖水綠似碧玉,微波蕩漾,磷光閃閃,猶如綠色錦緞鑲了銀絲。岸邊垂柳迎風飄拂,令人心曠神怡,許多山花山草移置園中,放置得宜,確有回歸自然之感。在晨光中鳥兒清翠鳴叫,大自然的恬靜中有多少詩情畫意。梅敬馨在湖邊讀書,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像一朵水蓮花不勝涼風的嬌羞。
劉心靈象一隻百靈鳥跑過來:“我猜你在這裏,告訴你一個好消息,英文模擬3日後開庭,評議書寫好了嗎?”
梅敬馨問:“我寫好了,你的評議書寫好了嗎?”
劉心靈:“也寫好了,就等方毅了。”
方毅來了之後說:“公開宣告判決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當庭宣告判決。即在合議庭合議後立即宣告判決,另一種是定期公開宣判。即在合議庭某個日期公開宣告判決。你們希望選哪一種?
梅敬馨略有遲疑:“既然是首次英文模擬,那就要完整一些,質量高一些。當堂宣布結果最好。”
劉心靈遲疑地說:“如果某個日期公開宣告,我們就有更多時間考慮。”
梅敬馨和劉心靈爭論起來說:“第一種,第二種。”方毅將意見傳達給了張老師。
“雙方當事人材料,證言完備,法條使用也符合事實,隻是時間上非常緊湊,,畢竟同學們還有那麽多功課。”方毅詳細匯報後概括道。
“評議書的結論倒不成問題,你們可以綜合各個法官的意見,實行少數人服從多數處理評議中不同意見,書記員可以如實記錄。”張教授下達了指令。
到了這種地步,沒有後退的餘地,三個人決心知難而進,當堂寫出判決書。
圖書館考試期間外麵總是排著長長的隊伍,開館一刹那,大家蜂湧而至,它常常的激起梅敬馨奮發向上的情感,為了這寫好判決詞,她仔細閱讀張衛平老師的《民事訴訟法教程》。除此以外,她還查閱了國外法庭在此類案件中的判決,在《美國貿易案例法》一書中,敬馨查到了下列案例:Turntables,INC, V Samuel Gestestner,and Arthur Gestner.382 NYS. 2d 798, 52 A.D.2d 776).賣方和買方已經簽訂了合同,買貨和運輸貨物,用信用卡支付,賣方隨後要求買家提供合理保證。當買家拒絕後,賣方停止了一切運貨合同。買家起訴賣方破壞合同。法庭認為買方有很好的信譽,賣方“不安全的合理因素”明顯存在。賣方(被告)(1)沒有按時給到期貨物付款(2)生產的工廠隻有電話留言機(3)工廠的住址是他人的領地,被告沒有鑰匙。(4)被告沒有租房合同(5)被告沒有雇員,機器設備,工資支付表(6)被告執行和支付的聲譽很壞。所有的一切都把UCC2-609(1)存在不安全的合理因素決定商業水平。UCC2-609(1)(2)買方是善意的。
為了得到確定的數目,她跑遍了海澱區所有大學的法律圖書館,查詢一個又一個案例,精心挑選他們的確定性和合理性,“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她終於找到了確定的案例作為參考。
為了闡明什麽是“確切保證”梅敬馨有如下的參考:
Norton Power Partners LP V. Niagara Mohawk Power Corp.92 N. Y2.458
原告和被告簽訂了25年合同,原告希望確保在合同履行後期因為被告欠上訴人的6億一千萬美元,大家都憂慮被告不能付清這麽大一筆費用。
法庭認為被損壞的一方有權要求確保另一方將如期進行履行。“合理確保”被用在統一貿易法609中(1)商業定義而不是法律標準,商業標準合理解釋。這個良好信譽的責任不能很好的使用於這裏。
在我們的案子中,法庭會給我們權利要求對方如期履行的確切擔保。僅僅要求承諾不足以繼續履行書麵合同義務,我們要求符合商業標準的“確切履行。”
事實基礎例如: Corn-;products Refining Co. V. Fasola, 94 N.J.L.181, 109 A. 505(1920) 提供了闡明不安全性和合理保證的合理基礎。
在案子中,一個賣石油的合同建立在30天的信用上,在10天之內有百分之二的折扣,證明信用卡要遞交給賣方,買方的財政責任要能滿足賣方的要求。賣方聽到傳聞買方財政狀況下降,賣方要求在運貨之前買方交納定金確保合同的履行。買方遞交了銀行的信用報告,表示願意付定金。按照合同,30天按時交貨。
法庭認為(1)買方利用折扣,而不是合同條款,當履行合同遭到中斷。賣方有理由要求買方遞交信用證明。當賣方感到買方不安全時,應該賦予安全保障或是合理的解釋。(2)同時,買方拖延了10天來付款。(3)買方財政基礎不符合賣方的合同要求,這些事件使賣方有合理的要求保障合同的安全性或是確保性,法庭認為銀行定金有確切的保證。
這一發現,仿佛考古學家找到了白堊紀的恐龍化石那樣另人興奮,敬馨的心感到高興極了。她虛心向國際貿易法老師請教,不知疲倦的踏踏實實讀書寫文章……
劉心靈也積極查詢了類似的案件,通過專門的法律檢索網絡係統來查詢國內外處理過的案子:
Nichols v. Scranton Steel Co., 137 N.Y. 471, 33 N. E. 561(1893). 買者給賣者通知,他拒絕進一步履行合同或者受合同進一步約束。法庭認為這構成了違約,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買方要求等到合同履行期前再賠償。賣方不再進一步給貨。
商法1-2-610顯然限製普通法的要求,普通法中要求”對方必須明確表示不履行。一個不確定的聲明本身不構成違約。“而商法中法條允諾非語言性違約。通過對方的行動有理由相信對方有進一步違約的責任。就可以提出違約。“
方毅找到的案例是:
Wind Muller v Pope, 107 N.Y. 674, 14 N.E. 436 (1887)交貨時間之前買賣合同已經訂立,被告通知原告,他不接受任何貨物,要求停止行使合同。法庭認為合同被破壞時,原告有權要求被告立即采取行動。原告不必等到合同要求的時效結束在要求對方履行合同。
三個人集思廣益,
方毅:”根據我們手頭掌握的資料,這類案子的特性有兩個:兩個因素來決定案子(1)一方用行動或語言來表現他拒絕進一步執行(2)違約行為發生在合同履行日之前“
劉心靈:”在我們案子中,我們用相同的方法確定對方是否違約。原告可以要求對方出具聲明。聲明應該是很肯定而且明確的。而且被告應該在30天之內給予原告保證。在原告起訴他們之前。有兩種情況來決定先期違約(1)被告方給一個清楚通知來終止合同。這個通知可以被認定是先期違約。(2)當不安定因素存在時,如果被告方在30天之內不提供相應的保證。這個案子是合同違約。“
梅敬馨沉思以後說:”我們很可能沒有合理的基礎認為1996年2月10日合同終止期前被告不能履行合同。如果是擴大生產或者單位改建,而且有能力履行合同,他們行為不構成違約或是實質性破壞。如果這個時候,原告單方停止,原告就會構成違反合同,這怎麽辦?“
劉心靈說:”這的確是要根據生產的產品性質。如果這批產品可以在剩餘的時間裏履行,那就不能認定合同失效或者被告方有誤。“
方毅問:”合同的目的是什麽?“
劉心靈說:”合同不僅僅是按時履行,而且有市場價值。我們不用等在合同到期日之前判定違約金。對於被告在合同履行期內的不安定因素,我們能做什麽呢?“
梅敬馨說:”根據我的研究,這需要被告出具一定的保證金。如果被告已經重整旗鼓,有能力來履行合同的義務,我們就不能冒然得出結論,一切靜觀其變。“
經過仔細地準備,合議庭成員將評議寫成了三份。準備好了原告勝訴,被告勝訴,調解三種情況下的判決,等待著法庭中雙方舉證,交叉質疑,辯論等一係列的情況。
英文模擬法庭的公告已發布給全校,上麵詳細寫明了開庭的時間、地點、案由、原被告的姓名等等,注明是公開審理。
法學院的模擬法庭,氣魄宏偉,肅穆典雅。內部裝修考究,審判廳豁亮寬敞,樓上樓下都是觀眾席,原告席、被告席、看到這龐大壯麗的建築,你會立刻意識到,今天的法治是多麽的莊嚴神聖。
來自法學院的教授,校長,兄弟院校的法學界同仁,客座教授,香港大法官,全校對法律感興趣的同學們也都來旁聽,座無虛席。
當梅敬馨、劉心靈、方毅身穿法官服進入英文模擬時,章教授已經等在那裏,他和三位合議庭的成員握了握手,庭審正式開始。
審判長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申城貿易公司與美國蘋果貿易公司合同糾紛案現在開始。審判人員梅敬馨、劉心靈、方毅、書記員單潔,當事人你是否有回避申請?”
原告趙瑞:“沒有”。被告陸羽:“沒有”。
審判長:'原告陳述。“
原告:“在買賣合同中,廣州貿易公司(原告和買家)和美國貿易公司有矛盾(被告和賣家)。合同到期日是1996年9月1日。合同是在1995年9月1日已經簽訂,合同要求很具體的細節,廣州貿易公司獲悉到美國貿易公司賣了他們大部分的生產三角帆船機器設備,而且獲悉美國貿易公司已解雇了50%的工人,工廠處於破產邊緣,時間過去了半年,被告還沒有生產帆船,現在是1996年2月10日。根據帆船製造的自然屬性,離開必要的機器,被告不可能完成合同,他們所做的一切對我方造成很大的威脅。在我方的案件中,我們書麵要求合同履行的確切保證,直到我們接到這樣的保證,我們可以合理暫停一切履行包括支付現金,直至對方的保證金到達為止。
而且,我們要求保護,不僅為了反對一個不受信用的賣方,更反對白等了這麽長的時間。因為合同履行期是1996年9月1日。合同是1992年12月1日簽署的。現在是1996年2月10日,買方簽署合同拒絕了其他的賣方。我們有理由相信賣方的履行已經成為了不確切性(不安全的合理因素)。這是一個不能容忍的困境,迫使我們履行法律職責。一旦我們確定不安全的合理基礎,必須合理要求賣方的保證。我方要求對方能給予更確切的履行義務,模糊的答複是不夠的。
作為原告,我們向法庭證明所有的信息是可信的,來自於可靠的途徑。”
審判員:“被告答辯。”
被告:“我公司下屬帆船生產廠家為了技術革新,裁掉了一批生產能力低的工人,處理掉了一批技術質量有問題的裝備,因為技術革新,所以聯係了一家新型的工廠對原來的設備進行升級換代。我們的產品一向供不應求,市場信譽良好,完全可以履行合同。而且我方銀行信用一向良好,沒有破產的危機。拒絕原告提出的一切理由。”
審判員:' 證人出庭。“
審判員梅敬馨告知證人:“你要如實作證,否則承擔偽證罪責任,你有義務就知道的案件情況作客觀的,真實的陳述。對證人的證言有疑問的,對證人證言問要求解答問,對證人證言有矛盾的,當事人可以質詢。”
證人:“我是廣洲貿易公司的技術人員……”
審判員劉心靈宣布下一項:“請當事人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所有資料都當庭誦讀,出示和播放,並允許當事人當庭質疑,以辨別真偽。”
原告出示了原始合同,收到了貨物,生產車間的資料,被告也出示產品報告,質量檢測書,銀行信用證明。所有資料都當庭出示。
方毅:“法庭辯論階段。”
原告代理人:“合同中時間總是一個因素,合同有很多因數。但是合同的屬性是特定時間按時交貨,或合同明確要求這樣做。在我們的合同中,過去一半的時間就會決定合同是否可以履行。”
被告代理人“時間在這個合同中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根據暫時困難,會延遲履行合同,在剩下的時間裏,雇傭新的工人,買機器,財政狀況會逐步轉好,這裏沒有足夠的條件,沒有足夠的理由來確定不安全的因素。”
原告繼續爭辯說:“合同誤期應該有合理的理由,應該不是普通的誤期,它是意外造成的,沒有理由被對方故意延遲。合同已經開始六個多月了,如果我們再多等一個月,他們應支付定金,他們必須給出證據顯示他們要雇傭新的工人,買新的機器,他們的財政狀況良好。”
被告說:“我們可以給與你們一定的定金,但是為什麽要那麽多的數目呢?在我們資金緊張的情況下,這樣做等於釜底抽薪。”
原告:“我們有確切的證據(1)賣方賣掉了大量的機器設備,用來生產三角帆船。(2)澳洲貿易公司帆船公司裁掉了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工人(3)他們處於破產的邊緣(4)他們還沒有開始生產帆船。這個事實足以使被告的財政狀況不能滿足我們的要求。所以我們根據行業慣例,要求定金。”
賣方:“我們沒有停止履行合同。”
原告:“我們給你們送了確切的信函,沒有答複。”
被告:“我們沒有收到信函。”
原告:“他們沒有給出定金來建立安全性的保證,限定30天的時間來提供保證是合理的時間限製。”
被告:“一方解約的後果是複雜的,沒有理由懷疑所有的安全因素都能被預料。”
原告:“如果我們有合理的根據認為不安全隱患在合理的時間沒有清除,我們將認為合同目的遭到了破壞。”
劉心靈:“關於第二個論點進行辯論 。什麽是合理保證?”
原告:“在這個案子中,我們不能停止履行,在要求合理履行之前,如果法庭認為先期違約不構成破壞合同,停止履行合同將構成破壞合同。
另一個原因要求確切的保證。如果我們在不安全的基礎上繼續履行,我們沒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小損失。我們的損失將是無法挽回的。”
被告:“原告能做的最好的辦法是尋找有效的途徑,比如,先從別的地方進貨。”
原告:“當我們有理由認為被告的行為或不作為給合同履行投下了陰影。我們繼續履行我們的利益是不安全。”
原告:“根據商業習慣決定確切的保證。一方合理要求保證。”
被告:“原告要求定金的數量超過合理界限。我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過定金的部分。原告:“遵照“合理的保證”,我們依據的案例:Merritt Meridian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V. Old County Iron Works, Inc,
229a.d.2D 661, 645n.y.s.2D 142 被告(普通合同者)和原告(轉承包商)進入了一個轉承包合同。承包鋼鐵廠提供製造商所需要的鋼鐵。當被告(總承包商)通知原告(轉承包商)運輸鋼鐵。原告在運輸之前提供了定金。根據要求法院判定根據合同,原告支付一百萬。原告已經支付了七十五萬三千。因為不安全的合理的基礎存在,原告要被告放十萬在公共帳戶裏代表進一步履行合同,運輸鋼鐵。在我們的案子中,我們有相類似的情況,比照上述案件。因為我們有合理基礎存在,我們要求被告在銀行放定金進一步履行。實際上,我們有困難決定什麽是“合理的保證”如果我們要求的超過了“確保”對方會拒付並反訴我們違約。我們同意根據合同與被告協商利用銀行信用來做保證金。”
被告:“美國的案例不適用於中國。”
原告:“這是商業界的防止對方欺詐的通用方法,我們隻是借鑒來說明要求的合理性,並沒有完全用案例法作為法條起訴被告。”
梅審判員:“被告,你提出整頓改革,裁掉不合理的成員,那你的招聘新的人員的廣告在哪裏?”
被告無語。
劉審判員:”被告,到目前為止,你們能說出確切的時間來提供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嗎?你有購買新的生產設備的合同嗎?“
被告無語。
審判員梅敬馨:“被告,請圍繞法官提出質疑直接回答問題,並出示補充材料,或人證,而不是單單的口頭承諾。”
被告張口結舌。
法庭夜一般沉靜,一根針掉在地上,都能聽得見……
審判員:“休庭20分鍾,休庭後合議庭,宣布評議結果。”
梅敬馨、方毅、梅敬馨拿出梅敬馨準備好的原先勝訴;判決書。20分鍾後: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法庭給原告方權利去解除或重新定立合同。信譽良好是合同的部分義務,當不安全因素上升時,被告沒有經原告同意就不能私自更改合同。涉及商人案件中,貿易中合理交易的商業標準是合理的觀察。
法庭認定買賣合同的屬性是合理履行義務。在我們的案子中,如果一個工人需要100個工人,當隻有50個工人就需要成倍的時間。當一個特殊的產品需要特定機器來生產,一個普通的機器是沒有用的。而且,當一個工廠沒有日常開銷,它不能進貨,不能支持工人工資,更不用說處在破產邊緣。我們有理由建立“不安全的合理基礎。“
法庭認定原告麵臨著合同中的“不安全的合理基礎。”盡管被告肯定不會破產。買賣合同中每一方都有義務,雙方都認真履行義務不破壞合同。當不安全的因素出現時,書麵要求對方提供保證,合理履行,同時暫停一切相關活動,一直接到回執。
這個部分認定合同的核心目的是商人之間的實際履行。他們不是為了口頭承諾而互相爭論,也不是為了贏得一場官司。他們需要合同履行的安全感和依賴感。這是討價還價的基礎。
綜上所述,本庭認定在這一起國際貿易合同糾紛中。被告美國電子公司,在拿到原告的預定款後,沒有積極地投入生產,反而裁減員工過半,生產設備賣掉1/3,還沒有招聘新員工的計劃,沒有購買新的生產設備,所以沒有能力繼續履行合同。被告的一係列行為構成先期違約。
原告發現情況後,給予被告一個月的請求答複書,被告未予答複。
先期違約
先期違約是一方破壞合同的義務,在時間到來之前不履行合同,踐踏約言,拒絕將來履行合同。法律關鍵要素是在合同到期之前破壞承諾的合同。
(4)要求提供合理時間不超過30天,這種到期履行的信用保證是確切的,如果一方出現破壞合同的行為。
在我們案子中,我們用相同的方法確定被告是否違約。
法庭將判定被告雖然沒有明確表示,而是他們的行動已經構成了掀起的違約。我們判定根據的是(1)賣方賣了特殊設備來生產三角帆船。(2)破產邊緣(3)沒有開始生產(4)解雇一半以上的工人
現在已經是1996年2月10日,時間已經過半,對合同的履行有足夠的威脅。所有被告的行為是個信號。被告不能拒絕履行合同。確定被告有先期違約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並且參照國際商業貿易的慣例,一方行為構成先期違約,要依據法律給予對方支付定金,確保合同順利進行。
被告支付300萬元定金放入指定的國際銀行,由國家信托公司暫時保管這批款項。
如果一個月後,被告沒能恢複生產,這批款項歸原告所有。如果被告恢複生產,合同履行完畢後,這批款項歸被告所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不服本判決,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依法享有上訴權,無獨立請求的第三人,在3個月內可以提出上訴。
掌聲如雷,同學們站立起來,大聲喝彩。院長、香港大法官、教授走上前一一握手致意。
章教授點評:“法學院合議庭的水平遠遠高於普通的律師,可以想象你們是三個臭皮匠頂上一個諸葛亮。整個庭審的程序正規,為大家上了極好的一課。本法庭審理的是一個國際經濟法的前沿課題,在對外貿易的過程中,會有各種風險伴隨著收益。同學們卻自學成才,努力探求,這種探索精神正是我們所倡導和讚賞的,希望廣大同學再接再勵,不斷進步,為我們的法製化進程添磚加瓦。”
香港大法官悄悄的對身旁的人說:“梅審判員身上有大法官的影子。”
“我是Q大學的記者,梅敬馨,請你談談你的感受。”校報記者采訪梅敬馨。
“攀登法律這座高山,就要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同時還要有耐心,華山再險,頂有通路。”梅敬馨說。
“原告律師宋濤,請問你的感受?”Q大學法學院的記者問。
“整個庭審內心如八月湖水,波濤搖撼,直到法官判決,才心平氣和。我堅信,辛勤的勞動必然結出累累碩果。法官法條熟練,整個程序滴水不漏。老師的點評讓我內心群星閃爍,光茫四射。”宋濤臉上洋溢著幸福的感受。
參訪結束,梅敬馨、劉心靈、方毅按照事先約定,來到Q食堂,舉杯暢飲,慶祝勝利。方毅拿出準備好的葡萄酒,打開瓶塞,酒香四溢。倒在如玉的玻璃杯裏,顏色一如琥珀,微微泛起金光,飲上一口,頓時齒頰生香。
劉心靈舉杯說:“往日的情景依然像夢一樣,曆曆在目,為了法學院幹杯,為了我們的英文模擬幹杯。”
方毅說:“今天我們的攜手努力換來了碩果,為中國法製化的進程進了一分力,加油,讓自己成長再快一些,成為祖國棟梁之才。我們將永記流金歲月的輝煌,用我們的一生努力奮進,貢獻人類,造福社會。”
梅敬馨的眼裏閃爍著淚光,她說:“很多學生進入法學院,沒有機會參加英文模擬,隻能自己旁聽,但是在Q法學院,我們卻可以完整的參與其中,這是人生中不可多的的機會。學習不是負擔,而是天賜恩典。我們共同努力吧,加油!”
一時間,似乎又聽到流水的歡歌,叢裏的鳥叫,圖書館的身影,案頭的書卷,老師善意的支持,學生爭分奪秒的努力,法庭上鬥智鬥勇地較量,如雷的掌聲。
生命對於每個人都是寶貴的,在某些人看來,人生成功似乎隻能用富貴榮華,高官顯位來衡量,但是梅敬馨 的心中,純潔的友誼,美麗的環境,人生不滅的信念,老師尊尊教導,家人的心心相通,內心的公平和正義,辛勤的耕耘讀書都是無價的。
這是學校賦予人的無價之寶。用心體會,用行動去實行,使法律體現出正義。每個法條,都能帶來心靈奇妙的音樂,讓自己和普通人得到公平和正義,因而滿心歡喜。
在喜瑪拉雅山頂來看人生,澤流後世,惠及萬人。這座喜瑪拉雅山就是每個法律人心目中的信念,公平正義,公序良俗,信仰的力量不可戰勝.
雖然自己是普通的,和絕大大多數人一樣,從早到晚,為了個人的目標和家人的生活奔波著操勞著。沒有意外的橫財,也沒有意外的金融風暴。勤勤懇懇在做學問,就像莊稼人在耘,播種,除蟲,驅動物,施肥,澆水,一年四季辛勤工作,即使有時會有旱災澇災害蟲的風險,但也有豐收的喜悅。
在年終的一兩天,會有餃子和雞翅,香檳酒和歡笑聲。
生活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