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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話“罪與罰”,見刊《中國報》2021年9月30日C7版

(2022-11-12 20:39:54) 下一個

  今年是魯迅誕辰140周年,中國官方本月26日舉辦了紀念魯迅誕辰140周年座談會。今年也是俄國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yevsky)逝世140周年,不知道俄羅斯會不會舉行類似的紀念活動。
  陀思妥耶夫斯基最有名的長篇小說《罪與罰》,講述了窮大學生拉斯柯爾尼科夫,受無政府主義思想毒害,殺害了放高利貸的老太太和她無辜的妹妹,製造了一起震驚全俄的凶殺案。經曆了內心痛苦的懺悔後,他最終在基督教徒的規勸下,投案自首,被判流放西伯利亞。小說表明:認罪受罰,心靈才能得到安慰。
  不過,很多時候,認罪未必有罪。司法實踐中,屈打成招的冤案多了去了。
  最著名的是中國元代關漢卿創作的雜劇《竇娥冤》,寫的是弱小寡婦竇娥,在無賴陷害、昏官毒打下,被迫認罪,被判斬首示眾。臨刑前,滿腔悲憤的竇娥許下三樁誓願:血濺白練,六月飛雪,大旱三年。果然,竇娥冤感天動地,三樁誓願都變了現。最終,竇娥的冤案得到昭雪,殺人真凶伏法。
  在1949年後的曆次政治運動中,中國都有無罪之人被迫認罪。他們能夠活到1978年改革開放後的,基本上都獲得了平反昭雪。而很多冤魂,卻沒有等到這一天。據估計,僅僅是“文革”十年動亂,中國大陸非正常死亡人數,就高達數十萬至2000萬不等。
  同樣,死不認罪的人,未必就是無罪。有罪無罪真的不是看認不認罪。
  山東大漢張春橋,是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的重要政治角色,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副總理等顯赫職位。他與毛澤東的老婆江青等人,狼狽為奸,在1966—1976十年間,壞事做絕,迫害了許多老幹部甚至普通群眾。1976年毛澤東去世後,張春橋、江青等四人,被稱為“四人幫”反黨集團而被捕。中國設立了特別刑事法庭,對他們進行了公開審判。在法庭上,張春橋的表現特別引人注目。他始終一言不發,以漠視對抗法庭,絕不認罪。不過,不認罪不等於無罪,最後他還是和江青一樣,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真是大快人心。粉碎“四人幫”是中國的曆史性勝利,“文革”十年浩劫就此結束。
  有“移民天堂”之稱的加拿大,投資移民相比於美國來說更容易。改革開放後,許多有錢的中國人,都移民加拿大,或者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犯了事或者有事就躲去加拿大,不敢去美國。1999年,被中國政府通緝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案發後逃亡加拿大,在溫哥華呆了12年。他拒不認罪,並向加拿大申請政治庇護,引發了加拿大曆史上拖延時間最長的一起難民申請訴訟案件。
  經過中國政府的不懈努力,不認罪的賴昌星,最後還是順利回國,接受中國法律的懲罰。中國網民很振奮,這種結果也令人欣慰。
  畢竟,古往今來的曆史都已經並將繼續證明:認罪不等於有罪,不認罪不等於無罪。罪與罰,不僅僅是俄國小說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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