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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打的故事,見刊《中國報》2021年7月8日C9版

(2021-08-27 05:11:35) 下一個

馬打的故事

權力不能太囂張。政府的權力是人民授予的,人民固然不能隨時收回權力,但是,權力太囂張,難免會遭到“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的報應。馬打(Mata)的權力也是如此。
6月25日,美國白人前警察德裏克·肖萬(Derek Chauvin)被判處22.5年的監禁,成為美國曆史上被判刑期最長的前警察之一。他被控以暴力致非裔喬治·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於死地,而後者不過是涉嫌用20美元假鈔買了包香煙而已。美國“扼頸”警察被判重刑,體現了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在中國,過去是“有困難找警察”,後來的情況好像是“有困,難找警察”。2008年7月1日,中國的經濟首都上海市,發生“楊佳襲警案”,導致該市警察局閘北分局六名警察死亡、四名警察和一名保安人員受傷。最後被判死刑的楊佳,為什麽要一口氣幹倒10來個警察?不過是因為他騎著一輛租來的無牌照自行車,被巡警攔下盤查,後又被帶至警署受了委屈。楊佳說:“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這話至今被人津津樂道。換言之,警察的權力不能濫用,否則,“黑吃黑”的事情難免發生。
同樣是7月1日,上周四,香港一介市民,捅傷了一名警察,然後自殺身亡。港警出於報複心理,居然拉大旗作虎皮,不許市民為死者獻花,聲稱為死者鮮花觸犯“國安法”。言下之意,不為死者鮮花就是“愛國”。
新中國的開國領袖毛澤東在《為人民服務》一文中指出:“村上的人死了,開個追悼會。用這樣的方法,寄托我們的哀思,使整個人民團結起來。”港警不許人民為死者獻花,如何“使整個人民團結起來”?香港警察這樣做,不但違背了中國的“人死為大”的傳統倫理道德,甚至公然違背開國領袖“使整個人民團結起來”的指示精神,香港警察這也叫愛國?他們愛的還是英國吧?
資深時事評論員戴慶成,日前在新加坡《聯合早報》發表文章《香港出現“獨狼”的啟示》,對此事進行評價時認為,“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應該深入研究社會的深層次原因,並建立相應的疏導機製。隻有建立一個讓社會不同階層的人都可以暢通表達訴求的渠道,才能緩解由社會問題誘發的憤怒情緒,防止極端行為的發生。”其文外之意,可以理解為抨擊由女強人統治的港府,沒負責任,導致近11萬香港人民背井離鄉、離開香港,沒走成的,就有可能落單做“獨狼”。
馬來西亞的警察故事同樣精彩。也是女強人的張念群,多年前在擔任行動黨全國副宣傳秘書時,寫過一篇文章,題目是《大馬警察被形容為“原來是一群穿警服配手槍的黑道”!》。時過境遷,現在的情況應該有所改觀。
很多國家的警察都穿黑色製服,並不是要他們做“黑警”,濫用職權。全世界的馬打(Mata),都應該做中國曆史上的“黑臉包公”,秉公執法。
見刊《中國報》2021年7月8日C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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