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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如何分離,見刊《中國報》2018年12月13日C9版頭條

(2021-06-20 06:43:37) 下一個

政教如何分離

近日,財長以及教育決策者出爾反爾,大幅度縮減對拉曼大學學院的教育撥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減錢”的借口是政黨不能經營大專學府,教育和政治一定要分離,簡言之,政府的核心原則是“政教分離”。
縱觀世界高等教育發展曆史,政教分離固然不錯。但是,政教分離的根本目的,不是打壓政敵,而是振興教育。政黨可以退出大學,政府不能削弱大學,相反應該填補政黨退出留下的空缺,在撥款與經費上彌補空缺,增量撥款,以保障大學在失去政黨資助後依然能夠平穩發展。
為了保證高等教育撥款能夠公平公正,國家有必要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而不是任由財長以及教育決策者說了算,想給多少就給多少,以人治取代法治,損害教育公平與卓越。
大馬是英聯邦成員國。英國高等教育財政撥款模式是當今比較先進、科學的撥款模式,值得我們效仿。英國1992年頒行首個《繼續教育和高等教育法》,建立麵向全國高校的撥款委員會(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印度大學撥款委員會(University Grants Commission),是印度中央政府管理教育的機構,協調和決定大學的教學、考試、研究標準和新大學的建立等事務,也包括各大學享受公平撥款權利的保障。
大馬需要改革高等教育撥款機構及撥款方法,麵向全國高校的撥款委員會或者類似機構,要單獨成立並在教育撥款上實行“供給側改革”。 
其次,政教分離要體現教育公平,不能成為打壓政敵的手段。眾所周知,在馬來西亞,由政黨經營的學府很多,例如巫統的瑪拉工藝大學、民政黨的宏願大學、國大黨的AIMST大學、達菲學院等等,這些大學一旦脫離政黨經營,留下的空白與虧損,不能轉嫁給民間社會,不能不分青紅皂白統統交由民辦。
政府應當正視高等教育獨特的重要性,擔負起引導和幫助大專學府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國家現代化建設的責任來。
此外,今次縮減拉曼大學學院撥款的支持者,或許認為拉大是私立大學,命當如此,其實不然。國際上,並非所有的私立大學都不被國家財政供養,或者說,國家持續不斷地撥款給私立大學,師出有名也是國際慣例。
美國聯邦政府對私立高等學校的撥款比例高於公立高等學校。對於私立高等學校,政府撥款主要來自聯邦政府,從而保證大學適應社會的發展,為公眾服務。瑞士聯邦政府頒布的《高教促進法》規定,私立學院同樣享有大學促進法規定的政府撥款補貼資格。
說一千道一萬,高等教育是百年大計,事關國家興衰,不應淪為政治鬥爭或者所謂“政府核心原則”的犧牲品。國家要注重教育投資的平等性,對每一所大學,對每一個受教育者,都要給他們希望,讓他們既有“錢圖”,也有前途。
見刊《中國報》2018年12月13日C9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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