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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三味》見刊《南洋商報》2017-05-08 A11版

(2017-05-08 20:09:13) 下一個

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今年世界新聞自由日的主題是:“關鍵的時代,批判的頭腦——媒體在推動和平、公正和包容社會中的作用。”麵對如此宏大的主題,筆者難以展開論述。隻想分享一下新聞自由的三昧:新聞愛自由,新聞怕自由,新聞半自由。

新聞愛自由

新聞愛自由,也就是說,新聞的本性是自由報道。為了追求自由報道,不少新聞人不幸以身殉職。中國在民國時期,有一批記者、報人,不畏強權,不惜用生命和良心堅守社會正義,追求言論自由,堪稱楷模。

例如,《京報》社長邵飄萍,1926年因發表文章揭露張作霖統治的種種黑暗,被張作霖殺害,留下“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的美稱。以“新聞記者應該說人話,不說鬼話”為信條的林白水,1926年8月在他的《社會日報》登載《官僚之運氣》一文,當晚遭軍閥張宗昌逮捕,翌晨被害。秉承“人有人格,報有報格,國有國格”的《申報》總經理史量才,毅然叫板蔣介石,1934年11月13日死於國民黨特務的暗殺。這些為民請命的報人最後都死於非命,讓新聞自由大打折扣。

新聞怕自由

新聞怕自由,也就是說,新聞報道還是有其專業性與底線的,一旦“自由”到無視職業操守,跌穿專業底線時,就難免神驚鬼怕、怕處有鬼了。

假新聞無疑是最無視新聞倫理的“自由”報道。1983年,德國《明星》周刊為了擴大銷路,讓記者謊稱從一位收藏家手中,發現了納粹頭子希特勒的親筆日記,還說這些日記是1945年4月從一架墜毀的飛機上找到的。後來這些日記開始在其雜誌上連載,引起轟動,雜誌銷量爆表。不過,有好事者後來發現日記是用80年代紙張書寫的,謊言立刻不攻自破。

除了有意造假之外,現在的互聯網時代,新聞快餐往往自由過頭,經不起仔細推敲,卻在洶湧澎湃的網友轉發、點讚過程中,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新聞半自由

新聞自由要拿捏得當,還真不容易。世界上許多國家,新聞自由指數並不高。如果有一半的新聞報道,能夠自由傳播而不需要通過新聞檢查,新聞生態環境就還算不錯。

我國的新聞報道總體上還是自由的。總部位於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RSF)公布2017年新聞自由指數排名,馬來西亞在180國中名列第144名,比去年進步2名。如果不是因為某報刊登一幅漫畫,就被政府有關部門強勢斥責,自由指數排名估計應該比去年進步3名。

美國是個新聞自由世界,但是,最近也出現了“新聞半自由”極端個案。美國之音於北京時間4月19日晚9點播放中國內地商人郭文貴的直播采訪,預告直播3個小時,結果直播了一個多小時突然中斷,讓受眾喟歎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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