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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大家談中國: 抄襲之問——編輯去哪兒

(2015-12-30 15:36:08) 下一個

大家談中國: 抄襲之問——編輯去哪兒

BBC中文網 2014年8月27日

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comments_on_china/2014/08/140827_coc_editor_check_plagiarism

最近,中國上海一新興媒體率先報道北京大學女生於豔茹論文抄襲,引來眾多媒體跟進。這宗抄襲案儼然已“成為社會矚目的公共事件,事關中國學術界的聲譽”。

報道還刊登了涉事刊物《國際新聞界》編輯部的公告,公告三層意思:1.“本刊近期接到讀者舉報”;2.“將於豔茹論文抄襲情況公告於本刊網站,並通報作者相關單位;聯係相關文獻收錄機構,刪除於豔茹該文的電子版;五年內拒絕於豔茹的投稿”;3.“本刊為此工作疏漏向讀者致以真誠的道歉”。《國際新聞界》此舉被稱為“在懲戒論文抄襲行為上”“走出了勇敢的一步”。(詳見澎湃新聞等媒介的報道)

不過依筆者管見,刊登抄襲文章的雜誌發布此公告,醉翁之意其實是在竭力切割與抄襲者的關係,不亞於“割袍斷義”,實在“勇敢”得可以。

此話怎講?出了這麽明顯的出版責任事故,涉事刊物僅以4個字“工作疏漏”就想跳脫幹係?一句“真誠的道歉”就能夠挽回刊物失察的麵子與讀者的損失?如果是這樣,那麽於豔茹也可以簡單公告如下:1.“本人近期接到刊物通知”;2.“請相關文獻收錄機構,刪除我該篇論文的電子版;五年內我不再給該刊投稿”;3.“本人為此工作疏漏向讀者致以真誠的道歉”,不就結了?還談什麽“懲戒”?如何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因此,我覺得《國際新聞界》首先必須檢討自己,責躬省過。出版機構本應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建立嚴格的質量保障體係,例如匿名審稿,“三審製”,總編輯負責製等等。《國際新聞界》在“接到讀者舉報”才反應過來,事先幹啥去了?

為什麽讓一篇幾乎全部抄襲的文章,堂而皇之地刊登了出來?責任編輯的責任何在,水平如何?總編輯忙啥去了?是不是有關編輯收了抄襲者的紅包而掙一隻眼閉一隻眼?這篇稿件收了抄襲者多少版麵費?有沒有人(不要又是臨時工)為此事引咎辭職?如果涉事刊物不能理直氣壯地回答這些問題,事前不把關稿件,事後不追懲編輯,自身不能刮骨療毒、強化管理、引以為戒、深刻反省,又怎麽能夠杜絕此類事件今後再次發生?

其次,涉事刊物應該賠償讀者損失,例如免費贈送一期雜誌。我曾經在一家手機店買了部手機,店主信誓旦旦說是新機,不是二手機翻新。保修期後手機出了毛病,拿去維修店,被告知是典型的翻新二手機,外殼是新的,機芯是舊的,決不是原裝處女機!我打了315消費者維權電話,手機店才給我換了正版新機。《國際新聞界》就像那手機店,它賣的商品,也部分地摻雜使了假,把30年前的“舊貨”(1984年的論文)當新品出售,讓讀者信以為真。

盡管可能不是主觀故意,但刊物發生此類出版醜聞,對讀者是個傷害,訂戶不可以要求刊物退回本期雜誌的訂購費。不退錢也可以,明年第一期雜誌免費派送給今年的訂戶總還差強人意,要不就出一期增刊免費給讀者。不然的話,讀者作為消費者的權益誰來維護?難道非要等讀者都來抵製這本雜誌,就像抵製賣假貨的不良商販一樣,《國際新聞界》才被動響應?

最後我認為,編輯之道,始於防抄,終於優稿。“編輯去哪兒”應該警鍾長鳴。國家監管部門要提高編輯工作準入門檻,報刊出版機構要從於豔茹論文事件中吸取教訓,切實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和國家既有的《出版管理條例》,“堅持先進技術為支撐、內容建設為根本”,嚴把內容出口關,注重對編輯進行不間斷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繼續培訓,提高他們識別“抄本”的主動性與專業性,“鞏固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壯大主流思想輿論”。

特別地,對學術期刊不能放任“市場看不見的手”來插手,要堅持社會效益為主。惟其如此,多管齊下,綜合治理,中國報刊的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才會馳名中外,媒體融合才不會新瓶裝舊酒,媒體大國的崛起才能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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