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謀殺前妻是否合乎邏輯?
(2014-09-14 16: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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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立案審查的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案出現最新動態。外電引述消息指,中紀委已重啟對周永康前妻王淑華車禍死亡案的調查,以確定是否與周有關。今年十月召開的中共四中全會或將會決定周永康的命運。
英國傳媒報道,兩個接近中共領導層的消息來源透露,目前中紀委正就周永康前妻王淑華的車禍死亡細節展開重新調查。二○○○年,王淑華與周永康離婚不久,在北京郊區的一宗車禍中死亡,肇事車輛中至少有一部掛軍隊車牌,其他細節不詳。周在王死後立刻再娶,和中央電視台主持人賈曉燁結婚。
消息人士透露,當局追查王淑華十四年前的死亡車禍,是要尋找周永康涉案的證據。周永康因涉嫌嚴重違紀於七月底被中央立案調查,辦案人員正積極尋找周貪腐或其他不法行為的證據。過去兩年來,已有三百多名周永康親友、政治夥伴、往來企業人士被逮捕、拘留或問話。
早前有報道指,周永康當年為迎娶比他年輕廿八歲的賈曉燁,指使手下製造車禍,將前妻撞死,具體執行者是兩名武警,兩人事後分別被判監十五至廿年,但僅坐三至四年監即出獄,旋即被安排到石油係統加官進爵。周永康案發後,兩人已再次被捕。
有網友質疑,交通肇事,判三年以下徒刑。肇事後逃逸致死,判七年以上徒刑。肇事者如果故意撞人,就不是交通肇事而是謀殺,也不是判十幾年的問題了。文中描述交通肇事後"兩名武警,兩人事後分別被判監十五至廿年",推斷情節非常惡劣。如果周派人殺妻,再派人滅口才是正道。留在監獄裏當人證,公安部長怎麽當的?既然已經離婚,再婚的障礙已經掃除了,再去謀殺老婆等於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還弄兩個證人?"辦案人員正積極尋找周貪腐或其他不法行為的證據",中紀委抓人證據還不夠?是不是還要弄個三百人專案組,查一年半?
更有網友說,拜托編故事也要專業一點。如果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隻有直接駕駛人會被判刑,而且刑期最高三年,而且可以有緩刑。如果周策劃的事故,不可能把司機(而且還是兩個)判15年到20年,應該是判三緩三才合理。
俺覺得,這些質疑不無道理。可是,共產黨的理是不能用法理來推導的。解析這樣的離奇案例,隻能靠祖傳的厚黑學。 厚黑學的公式推導是這樣的: 車禍死者是中共特大要人的老婆,即使是前妻。沒有一個公安局長敢按照常規處理,也沒有一個法官敢按照紙麵上的刑法來判處。如果沒有抓住肇事者,或者抓幾個熊包死囚犯頂罪,這些局長再飯桶也不會忘記他們在誰的胯下討生活,周部長就是對江總書記的批評置若罔聞,土男易汙,土性撲耳,too naïve too simple。而且如果判輕了,包括周永康的同僚在內的人都會更加懷疑是周授意謀殺。如果判死,更會懷疑是殺人滅口。如果重判,顯示周永康這個最高人物對自己前妻不幸去世不但很重視,說不定悲痛莫名,而且還很重情分,指令手下徹查嚴辦。同時,周部長大人不但心中無鬼不怕半夜黨敲門,而且肚子裏能撐船,不但不殺人滅口,而且在事件過去幾年後,還惦記著不幸犯錯肇事的年輕人,根據他們在監獄服刑改造的表現,不但大人不記小人過,而且聽任人事部門根據這些不幸犯錯的年輕人的特長,不拘一格進行工作安排,甚至聽任黨的組織部門根據他們的能力與實際表現進行提拔重用。
這番話,如果通過周永康的秘書甚至司機說出來,從江澤民胡錦濤到海內外華人,都無話可說。隻有俺這個滑人除外。可是,俺當時哪怕是政治局常委,恐怕也無法去越權代庖管周部長主管的公安工作,連派人去對那兩個小子探監的機會也沒有。即使有,那兩個武警是千挑萬選的,不會不知道他們的腦袋以及將來的榮華富貴都是係在天字一號武警首長的褲腰帶上,斷不會送給阿妞俺做首飾的。
周永康如果隻有一般正常人的頭腦手段,也未免太小瞧共產黨領導人了。
當然羅,機關算盡太聰明,還是不劃算。還是要麽蠢一點兒,要不再絕一點兒好。厚黑學博大精深,周永康們怎麽撐也吃不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