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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兩岸上流的嘴炮

(2014-06-27 23:45:18) 下一個
最近台灣海峽又搞炮擊了。不過不是金門炮擊的開花彈,也不是江澤民朱鎔基對李登輝發射的空包彈,也不是南海上中越艦船互相打的水炮。而是真正的嘴炮。當然還不是下流話裏麵的“嘴炮”。這嘴炮還挺上流的, 因為打炮的都是上流人士。
台灣有上流人士代表“主流民意”說,台灣前途要由台灣人來決定。中共有上流發言人例行公事代表全體人民回應,台灣前途要由十三億大陸人民來決定。
俺的老友,一貫反共的老北京老禿,聽了北京的官話,覺得這是他哥們標準的北京話,隻是還不夠胡同串子的鄉音那樣地道。於是老禿筆寫就了一篇雄文《台灣有我一份兒》,義正詞嚴加入十三億人的隊伍,斬釘截鐵反台獨,獲得左派喝彩右派砸西紅柿。
老禿是俺喜歡的京片子,俺為了表示最大的慷慨熱情,給他喝彩加西瓜皮。
老禿反台獨,有份理兒——台灣關他的事。
俺也反台獨,但是俺的理跟老禿這裏表述的不完全相同。
老禿說,台獨人士說台灣前途是台灣人民決定的,此話隻說對了一半。另外一半是台灣前途也得有十三億中國人民決定——老禿讚成中共官方這句官話——他認為這就是他這個北京人的標準北京話。
其實,這兩半都不對。
台獨人士說台灣前途是台灣人民決定的——從法理到現實都荒謬。不錯,民主了的台灣民眾有權利決定他們的社會生活秩序製度,但是他們沒有權力決定台灣獨立建國甚至決定跟大陸共產黨統一。他們最多有權利決定跟大陸共產黨開戰,或者決定把反對跟共產黨統一的人鎮壓——至少全部放逐到美國日本去。這個開戰或者鎮壓或者放逐的後果結果他們根本決定不了,原因就是台灣前途之決定還有中共以及中國大陸民眾的意誌與實力,還要加上錯綜複雜的國際格局。這句話隻有這樣說或者這樣理解才有一些意義:台灣人民有權對台灣前途和平理性通過民主途徑表述表達自己的意願要求,但是無權把這種意願要求實現——因為他們的意願要求有著客觀限製,無法也無權強加於大陸中國人以及國際社會。
後麵中共的官話在本質上也沒錯:台灣前途大陸人民和政府有權參與決定。這不但在曆史上和國際法理上台灣被認為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而且台灣的前途以及台灣海峽的局勢,確實關切大陸人民的重大利益以及民心向背。
但是這句話出自大陸共產黨之口,確實有荒誕搞笑的笑果:大陸人民連對一個小小城市的下水道工程都沒有決定權,對這個縣合並到那個市甚至劃歸另外一個省,也根本無權插嘴發聲,更不要說對一個縣長市長有選舉罷免之權了。他們怎樣來決定台灣的前途?除了被發炎人代表跟著發炎,就是聽從黨的指揮拿起槍雄糾糾氣昂昂橫渡海峽了。
您別說,這倒還真是“十三億人決定台灣前途”的一個現實選項,因為中共手裏捏著十三億人頭,台灣的叁千萬人頭全給了中共換它的江山,還不夠中共開出的最低加碼呢——中共要人曾經公開要價至少五千萬人頭換他們的江山。台灣真的獨立了,變成烏克蘭的克裏米亞,中共不自殺也會被大陸民眾宰了。他與其丟掉屁股下墊座的十三億,不如給這十三億人一人一根木棍也要砸碎你台灣幾千萬人頭啊。台獨人士既然知道大陸十三億人根本無權決定任何國事,隻要不是白癡也知道台灣跟大陸不是烏克蘭和克裏米亞的曆史和環境,你嚷嚷什麽台灣人民決定台灣前途,不是瞎了就是瘋了。
因此,台獨是瞎嚷嚷,雖然台灣人有這個瞎嚷嚷的權利與自由。這個瞎,就是瞎在根本無視大陸人民與台灣民眾的根本和切身利益,也看不到現實政治以及戰爭與和平這樣最簡單最基本的關切億萬生靈的政治要素,甚至瞎到看不到中共手裏捏著十三億加三千萬人命的事實。
不過,因為兩邊都是瞎子瞎說,根據美國被吊銷了律師執照的總統克林頓的自我辯護,打嘴炮不算流氓罪,尤其是上流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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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顏展卷林中坐 回複 悄悄話 國家作為國際法的主體,本身的正義性是有限製的。
因為國家存在的合法性,來自公民的授權。沒有公民同意,國家機器的權力沒有來源,隻是暴力集團利用國家機器壓迫其他人,其他人在道德上完全有反抗的權力。
當一個地區的公民集體否定政府管理權力的時候,政府沒有道德基礎加以「鎮壓」。
因為這完全顛倒了政府為公民服務的意義。用一個比喻也許容易明白:你本來是從一家店訂午餐,現在覺得這一家店午餐不好,你有沒有權換一家店為你服務?當然有。別人想繼續從這家店訂是別人的事,但是別人無權強迫你不許換一家店。

當然這是理想化的從道德角度談。
從國際政治的現實談,許多聯合國成員的政府本身就沒有道德正當性,在這些政府被垮台前,不能指望國際間能以公民利益為本討論獨立。
阿妞不牛 回複 悄悄話 補充一下。在台獨不可能實現這一點上,(至少在中共掌控大陸的情況下),了解現實政治的人不難理解。但是,假如大陸不是中共掌權,或者中共垮了台,變成一個牛普京妞不牛當總統,台獨就那麽容易那麽順溜嗎?哪怕如果象魁北克蘇格蘭那樣玩,俺此文闡述的關於大陸民眾也有權決定的那一部分道理,也還成立啊。
因為,在目前國際體係下,也就是二戰之後的國際體係下,“民族國家獨立”的國際合法性是針對殖民地而言的。而非殖民地統一國家的分裂分離,在目前國際法框架內不具備天然合理性,因為目前這個國際秩序體係是蘇聯美國等作為共同戰勝國為了世界“維穩”爭鬥妥協協商平衡建立的,而且有一個很好聽的道義帽子:促進進步維護和平。支持殖民地民族國家獨立,是“促進進步”,而不積極支持統一民族國家分離分裂,甚至對戰後因內戰或者其他原因呈臨時分裂分離狀態的國家,也反對武力威脅統一或者永久分離獨立,就是這樣的妥協平衡“維穩”。反對分裂分離的中央政府,無論什麽形式形態,反而在國家主權的合法性之內,有權使用包括國家軍隊暴力鎮壓“平叛”——除非有反人道的大規模針對平民的暴力鎮壓,才有國際幹預的法理。即使這樣的國際幹預,也包括中國這樣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享有反幹預的特權-它可以一票否決安理會的決議。
事實上,像大陸和台灣這樣的狀態,無論是統一還是分離,首要考慮的是民眾的福祉——不對,首要的最重要的,是為了實現統一或者獨立民眾要承受的代價與災難。如果不認識到或者忘記這點,任何統一或者獨立,瞎嚷嚷可以,作為政客政治家來決策推行,是犯罪。
俺覺得海峽兩岸似乎隻有馬英九明白這個道理,可是他卻不象俺這樣清楚明白說出來,虧得他有一頂哈佛法學博士帽。如果習近平膽敢這樣明白說出來,俺絕對不要版權,還鼓掌認定他那頂清華法學博士帽比馬英九的哈佛更貨真價實。俺也不怕世界反共黨把俺開除,戴上紅帽子送進共產黨熔爐裏冶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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