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防衛的第一個要素,就是在思想和精神上,你已經否定了依賴群體或是其它各個對你的安全負責的假設。也就是說,你已經不相信警察,住好區,不去亂邦等等客觀的條件能夠給你個人以及家人有足夠的安全,以至於你自願地把自己和家人的安危,更多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上。這樣說不是要你不要去找警察服務,不住好區,和去亂邦等等,如果你能營造一個盡可能的安全環境,by all means, DO IT。但從這次休斯頓滅門事件來說,這些還不夠,那怎麽辦?
具體到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我舉一些例子。我以前要走很長的一段路從公寓到學校。而我所在的那個城市,也以武裝搶劫榮登全國犯罪率最高的城市。學校的出口不少,但即使是使用最多的那條通道,也是出過武裝搶劫的案子的。所以每天,尤其是晚上,從學校回家我是一百二十個警惕。還沒從學校出來,我就不斷的LOOK OVER MY SHOULDER,以便了解我後麵是否有其它的學生,在以什麽樣的速度在走。走的過程中我不斷的注意周圍可能藏人的地方,看是否有人在那裏等候。也不斷地注意在往學校走的人,看是否是真正的學生。如果有疑問,主動離他來的路線遠一點。這種時候千萬不可戴著耳機一路享受著回家,一方麵你在露財,更重要的一方麵你把感知周圍的一個重要器官給占用了。這聽上去好像好累,其實習慣了一點也不累。你隻是打起了精神沒有在偷懶而已,一點也不比你開車累。視你所在地區的安全狀況,你可以調整警惕程度的高低。但底線是,你永遠不能失去你對你周圍環境的感知:誰在你的周圍,在幹什麽,是否可能對你不利。
在自己的家裏,也要經常觀察周圍鄰居的情況。他們都是些什麽人,開什麽車,一般會在什麽時候出門,回家。也要注意在小區內進出的一些工程車,一般是什麽車型。正常工作的人和車,都比較有規律,隻要不放鬆觀察,什麽人是幹正經的事情,怎麽幹正經的事情,一般都能很快看出來。所以一旦小區裏來了不一樣的車,不一樣的人,就應該把警惕心提高一點。比如@FJC 提到他鄰居發現一個生車開著燈停在房子前,小熊餐館的女老板發現有可疑的車在停車場轉,這都是對周圍環境觀察仔細並相對地作出反應的結果。發現可能有問題立刻反應,往往可以避免問題的發生。比較難一點的是做LANDSCAPING的工程車和幹活的人,原則是When in doubt, be prepared。曾有一回一個來我家推銷過工程的老莫,一天開著車在小區裏看見我,我當時正去信箱拿了信回家(小區內是用公用信箱區,不是每家前有一個那種),他開著車逆行過來和我講話,嗬嗬,他還沒停下我的手就已經在槍上了。
另一個事例是我的商業夥伴,也是在一個PARKING LOT,買完東西打開SUV的後門裝車。他出商店門的時候看到一個人戴著HOOD站在一個有小屋簷的燈箱下躲雨,當時那人離他的車還有相當的距離,所以也沒有在意。到了車後開始裝車的時候,從車窗的一角瞟到有人從他的左邊快速的靠近。當時他有三把槍在身上,潛意識裏從SHOULDER HOLSTER裏把槍掏出來準備放到身後“READY”。不想槍剛拔出來還沒有來得及下放,那人就已經在他的車門的左邊了,當時他的槍口正好指著來人。那人一看見槍口當時就僵住了。我朋友一句:“Can I help you?”,來人立馬說:“No, I am good.” 然後馬上轉身跑了。
到現在為止,除了舉的某些例子以外,我還沒有開始談槍。也就是說,生活中有很多情況,並沒有到需要出槍的情況。前麵講到的提高警惕性,和快速的反應拉開和接近者的距離,往往能化解可能的危險,甚至是絕大多數的危險。但人總有精神溜號的時候,我們可能都經曆過超速吃罰單的情況,想想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警察是不是總是象是Come from the middle of nowhere? 其實不是,是我們的精神溜號了,忽略了很多的蛛絲馬跡。事情如果發生了,那麽這種情況下,有槍和沒槍,有時候就是生和死的差別。那麽針對這些情況下的訓練,就是非常的必要了!
所以,如果警察遇上突發事件的第一反應是TAKE COVER,我們平民就更加應該這樣。如果事發的當事人不是你,而你或是你的家人,親友也不是事發的受害人,我們做為平民的唯一反應(不管你有沒有槍)就應該是TAKE COVER,然後審視局勢再決定是打還是撤。能撤的話,RUN, RUN THE HELL OUT OF THERE IF POSSIBLE!
第二應該好理解,是擁槍四大安全習慣之一。但在腎上腺素大量湧出的時候你時否能做到就不一定了。如果場麵很混亂,沒有CLEAR SHOT的機會,就不應該上。不要賊人沒打到,打到了好人,那就適得其反了;第三也很好理解,如果距離太遠,說明你是有機會跑的。或是平時沒有訓練快速準確的撥槍射擊,你很可能撥槍打了但打不中。賊人聽見槍聲的第一反應肯定也是跑,但你一擊不中,也就是你已經喪失了ELEMENT OF SURPRISE了。如果對方心理素質夠硬,也不排除有可能針對你進行互射,這個時候你就被動了,尤其如果對方是手持步槍的話。
記得警察攔停你的時候是怎樣接近你的車嗎?經過訓練和有經驗的警察都會一隻手搭在自己的配槍上,這叫“SHADOW”。一有情況立即撥槍就打。SHADOW是一個非常有用的肢體語言。如果能感知到危險的臨近並且不能跑的情況下,一手去SHADOW你的槍(不管你是否真的有),一手指向來人,這對於任何一個賊人都是一個非常清晰的MESSAGE:“Don't get any closer!”。類似小熊餐館的老板娘的實例就是一個很好的說明。這個時候,你就是沒槍,也要有"Look evil in the eyes"的膽量和勇氣。這是你在被任人宰割前的最後的一個機會。如果你有槍,這也是你避免事後一大堆的PAPER WORK的最後一個機會。這個時候,你不能有絲毫的膽怯,再差也不能讓對方看出來。
滾石曾在QBQ上貼過他的射擊訓練視頻,他在鏡頭前跑來跑去,做俯臥撐,然後立即撥槍打靶,打之前還高喊“FREEZE, LET ME SEE YOU HAND!”,這是他在模擬追捕過程中的撥槍射擊;也有他在靶子前聳肩,左顧右盼後撥槍射擊(有人笑他是不是尿完了在那抖。。。)。我想他這其實是在模擬聽到槍擊聲後反應還擊的場景。
guaimaomimi2014-04-03 22:10:36回複悄悄話
Very good article. Thanks for sharing! A self-defense teacher taught us that the best self-defense against random crimes is to try your best not to present yourself as an "easy target," meaning that you should always seem alert and be aware of your surroundings. Wearing earphones/headphones while walking on the street is indeed a big no-no.
恐懼是個人的主觀選擇。有這方麵的自我防衛意識,並不見得不能和享受生活同時擁有。
不傷害同類是很多人心理上的一道坎兒,即使是在麵對歹徒的時候
要邁過那道坎兒,可能得經過訓練或者心理強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