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是隱憂,所謂發達國家和落後國家的對比,實際上可以認為是大眾文明素質的對比,已經隱了30+年了,孕育低劣的土壤猶在。
我所知道的是30年前,北方某大城市的外資紙製品企業的員工, 對一米直徑的原料紙卷,隻是沿著側麵劃上兩刀,這紙卷就能作廢了。
聽一聽某社的相聲,拿家人取樂,隱晦的男女關係,跟**轉的檔次不相上下;自媒體圈子裏,除了體現國人“民以食為天”的做飯節目鋪天蓋地以外, 擺拍的惡搞視頻也是大行其道。
當我們討論國家、民族前途的時候,經常跨不過體製這個坎,但體製和國民性,哪個是因?哪個是果?
古代有LICENSED的史官被官宦要求違反真實、為其歌功頌德時,不惜以命抗之,再來一個仍然如此,嗚呼,壯哉!對比當下抬轎子的隊伍規模之龐大,你就知道,民心早已不“古”了。
有逆來順受的國民,必然就有作威作福的政府,這也是簡單的“毛病都是慣出來的”文化體。
另一層麵,“縣官不如現管”不也是官民可以在各自的一畝三分地裏胡來的真實寫照?
這也就有了跟戒備森嚴的門衛盤幾句道,遞上棵煙,你就可以順利溜進去的存在;被惹怒的外賣小哥在你點的外賣裏麵加點“佐料”,也就不是新鮮事;相應的,生產緊缺物資比如現今的口罩的小民自然有條件“奢華”一把,旁邊自然就有配合攝像、起哄的友軍。
實際上,寧死不屈的史官心中必然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意識存在,不管是對史實的敬畏,還是簡單的對職責的堅守,進化了幾百年的我們,顯然是走錯了方向。
方向的錯誤,就是因為土壤。
造就這種土壤的, 是民,也是官。
改變這個土壤,更多的是民賦稅而豢養的官的責任!
為官,擁有了權力,必然也就相應的責任。
可惜的是,很多官,反腐前,過分地擴展權力,而忽視責任;反腐後,則是畏於責任,而收縮權力不作為。
官的素質也不過如此。
都知道木桶理論,木桶的蓄水量,取決於最短的那塊木板。國家也是如此,一個國家的能力、地位形象,不也是取決於素質最低的那部分民、那部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