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萬英尺
1,
我最近看<<西藏生死書>>。結果夜裏總是夢到死去的人。
比如二十五年前的語文老師,他在十幾年前就去世了。又比如,在路上認識的隻有一麵之緣的朋友,她是個年輕女孩,在幾年前因為事故去了他界。夢境都記不得了,隻記得醒後他們久違的臉。
要命的是,有時,熟或不熟的朋友,會在我夢中死去。
我很惶恐,若是聽到哪位識與不識的人死去的消息,即使在千裏之外,都似乎與我有關。
於是,我暫時放下生死書的閱讀。我翻到渡邊淳一的<<男人這東西>>,結果,我開始做豔夢。我的豔夢很雜,比如一個從未見過麵的網友,我們在帶有吧台的遊泳池裏喝酒,然後親熱。有時侯,是我的丈夫。又有時,是我過去的戀人,在夢裏親熱。
終於說到了正題。其實,我想寫一段文字,關於我過去的戀情。
因為有一天,我看到曾經戀過的那個男孩,他的妻子發了一張他在海邊的照片,光著上身,還是那麽瘦,拿著一根煙,用手機給女兒拍照。我一看,不可收拾的想起他。想起我們曾經交纏在一起。
2,
關於愛情,七零曾精辟的說,愛情就是身。心。迷。戀。這四個字缺一不行。
我很讚同。若你愛一個人,卻沒有與對方有過身心交纏,那不算是愛情。我想到我寫過一篇關於暗戀的文字,暗戀就是一種意識曖昧,我們連手都沒牽過,所以,那不算愛情。
我年輕的時候,有過幾段戀情,這是其中一段。
那時候,我喜歡瘦削的男人,要不善言辭,當然,還要帥。
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次登山前的臨行會議。我年輕的時候,喜歡登山,背著帳篷睡袋默默行走一天,然後在山裏睡覺。我還喜歡攀岩,盡管身手不敏捷,卻也能勉強把自己倒掛在天然或人工的岩壁 上。
臨行會議裏,去參加周末三天登山的人很少,隻有五個,兩女三男。我正懊悔,沒有帥男的行走提不起勁。這時候,他推門進來了,說,我也想去參加,還來得及嗎?
我看到瘦削的他,安靜的笑容,話不多,聲音溫和,黑框眼鏡後的黑眼珠透著一股純淨。他很年輕,比我小五歲。當然,那時候的我,也年輕。
3,
我們行走了三天,翻越了兩座山,其中一座隻有當地人走過。
途中下了兩場大雨,遇到一次泥流,踩上青蛇,渡過獨木橋,腳走到麻木。快樂就是艱辛後看著自己身後的山林,還有那彎曲的山路。
我們默默走路,幾乎沒有交流。大家都知道,戶外的危險,隻有自己照顧好自己,才可以讓隊伍安然穿越山林。隻是,在過一段斷崖時,他本是走在隊伍的前頭,卻停了下來,看著我們安全渡過。我有點驚奇,他如此年輕,卻有著擔當的心。
登山安全結束了。我們一行人也漸漸有了交流。我寫了一篇關於那次登山的記錄,他在後麵評論,語氣調皮而深沉。我記得有一句,他說,我得了登山後抑鬱症。我回了一句,我最容易好了傷疤忘了疼。
我們互相加了QQ。還和另外一個他的好友y建了一個隻有三人的聊天室。那時他喜歡周星馳,每一句話都是無厘頭,看著就能笑到噴飯。
4,
那時朋友開了個酒吧,還可以唱歌。我們在QQ上通常隻開了個頭,總會有一個人提議,去喝酒吧。
三個人從各自家裏,飛奔到酒吧。喝了酒,就唱歌。他的聲音很好聽,他喜歡那首,《三萬英尺》,當他唱到最後一句,”要飛向哪裏, 能飛向那哪裏,愚笨的問題,我浮在天空裏 自由的很無力。。。。。。”我總能怔好久。
我發現我開始喜歡他的時候,是因為他看我的眼睛,總是閃著亮光。我恍惚感覺到,那是愛情。
可是,那時候若我和他人談愛情,就是準不倫。因為我有個不即不離的男友,就象婚約者一樣.
我在很年輕的時候,就知道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其實一樣花心,可以同時愛著兩個人。我還在很年輕的時候,就知道酒是一個好東西,它不僅能助興,還能亂性。
5,
我們總是三個人一起喝酒到深夜。都有了微醉。不得不散場的時候,因為我和他順路,總是我送他回家,用我的藍色摩托車。我喝多了開摩托車,飛快,自由得想飛。他同樣喝多了,有時會抱著我的腰。隻要他一觸碰到我,我就激動得腦子要炸開。
那是一個在我頭腦準備炸開的深夜。路過他家門口,我呼嘯而過。至少飛奔了八公裏。我把車停在空曠的郊外。他不發一言,攔腰抱著我,我們亂亂的吻在一起。然後,他說,我來開車吧。
他把車開到他的家裏。他的父母住在三樓,他住在二樓,一樓住著他家一條狼狗。我害怕,他說,你瞪著狗的眼睛,它會安靜的。果真如此,我們無聲而順利的進了他的房間。他很瘦,卻很有力。他喜歡攀岩,手臂很有力。我們無聲的交纏,用四肢和身體交流。直到累到無力。。。。。。
清晨,他父母出門了,我輕手輕腳又瞪著狼狗,回家去。
這樣的事情,又發生了好幾次。到了第五次的時候,那狼狗已經會投以我柔和的眼光。
6,
我們互相迷戀著,有時是酒後糊塗,有時是夢裏清醒,更多時候是不可救藥。我們從未說過愛,也未說過喜歡,我們在朋友聚會時默不作聲,用眼神交流。和好友y依然三人一起唱歌喝酒,然後深夜我們離開,在黑夜裏用身體交流。
愛情,是一種名副其實的身心迷戀,如一枚又美又邪的迷幻藥,讓人欲罷不能。
可是,我們雖從未交談過,卻都知道,我們之間的橫溝。
我愴惶的愛著兩個人,注定要傷害與被傷害,也注定會粉身碎骨。
他越來越憂鬱,他每次都憂鬱的唱那首<〈三萬英尺>〉,”逃開了你, 我躲在三萬英尺的雲底,每一次穿過亂流的突襲,緊緊地靠在椅背上的我,以為還擁你在懷裏。。。。。。”
我決定離開,我身邊的兩個男人。我們有意識的避開著。直到有一天,朋友們說,有個女孩很喜歡他。我在明媚的陽光下笑著流淚。
後來,這個女孩成了他的妻子。
再後來的後來的後來,我又有了很多關於我的故事,還有我的家......
7,
我離開家鄉後,再回去,從來沒有見過他。不是沒有機會,是因為我覺得,相見不如懷念。
我無意間看到他的照片,眼睛裏依然閃著光。
我很快樂。
正如我相信,他若無意間看到我的照片,他也會很安心的快樂一樣。
201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