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正經書,別人認為是閑書,如果是小朋友看,要被打屁股的。
我高中的時候,媽媽十幾年未見的大學好友來家裏玩。問我喜歡什麽,曰:看書。舉座
嘩然。 人人都以為是看功課。 以後學乖,回答:看閑書。 於是偶不再怪物。
若幹年後,發現看閑書仍然是怪物。家務不幹,工作不做,做書蟲也是做米蟲。米蟲就
是廢物點心。仕途經濟何需閑書?
文字之毒,勝於鴉片之毒。上對不起爸媽,下對不起孩子。
以前在文學城裏追奇聞怪談的出喝酒。她有篇文章描述,來美後,看書,家務不做,被
嗬斥。我心中竊竊以為然。 後來她消失轉戰博客,我最近才發現她的博客。 可惜怎麽
也沒找到那文章。她博客文章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