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廖海,是一名退伍軍人,也是一個腦控技術受害者。腦控實施者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對我長期實施了殘酷的腦控技術實驗和迫害,給我造成了很嚴重的身體傷害和精神傷害,讓我經曆了很多痛苦和磨難,嚴重影響我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人的大腦其實是一台生物電腦,在人的大腦裏產生一種生物電波,正是由於這種生物電波在人腦中的運動,連接人腦中的各種功能和記憶,使我們能控製身體的運動和產生自我的思維、意識。這種生物電波我們稱之為腦電波,就像指紋一樣,每個人的腦電波頻率都不一樣,但是每個人的腦電波頻率卻都有一個固定的頻率。
腦控實施者利用每個人腦電波的固有頻率,用腦控設備通過衛星向人腦發送:語言信息、聲音信息等,刺激和幹擾人的大腦,獲取他們想要的信息。再經過特殊手段,將接收到的人的腦電波轉換成他們需要的:語言信息、聲音信息、文字信息、圖像信息等,從而知道人的大腦裏的思維活動。這種腦控設備能把人的眼睛變成它的攝像頭,耳朵變成它的竊聽器。這種腦控設備能把人的大腦變成受它控製的生物計算機,引導和逼迫,甚至控製被控製者幫它分析、處理問題和事情。
用腦控技術製造的腦控設備能夠監控人大腦裏麵的思維,能夠幹擾、改變、控製人的思想,能夠約束和控製人的行為,甚至殺人等,有著極高的軍事價值,關係到巨大的國家利益。很長時間以來,這種腦控技術一直被各國視為最高機密,作為最高級的間諜手段。由於那些混蛋用這種腦控設備做的壞事太多了,他們的醜惡罪行想讓人不知道都難。
我在網上發表了《一封給腦控技術受害者們的信》後不久,也就是2013年8月19日上午,我正在家裏上網,突然我接到廣西北海市公安局的一位男警官打來的電話,他在電話裏先說明他的身份後,他說他在網上看了我寫的文章,說要到我家來跟我談談,叫我不要緊張。我後來到我們約好的北海市財政局的大門口接他們到我家。他們是開車來的,共四個人,兩個男警官和兩個女警官,都穿著便衣。我把這幾個警官帶到我家後,其中一個男警官向我出示了警官證,這個向我出示警官證的警官向我出示完警官證後就離開了我家。兩個女警官一個對我進行詢問,一個給我做筆錄。另一個男警官到我父親的房間裏找我父親談話。這個男警官剛進到我家裏時,說了這樣一句話:“確實有腦控受害群體的存在,我們警方將會用腦控技術進行破案。”我當即在心裏產生了質疑,因為我知道世界各國研究腦控技術並不是用來破案,而是先用來犯罪,嚴重侵犯人類的人權,使得世界各地產生了無數的腦控技術受害者。對我進行詢問的那個女警官詢問了我的學曆和當兵簡曆後,我正在向她口述我的腦控技術受害情況時,那個男警官從我父親的房間出來,分別叫了那兩個女警官到我家門外談了一陣後,那三個警官就向我告辭離開了我家。臨走時,那個給我做筆錄的女警官說了一句:“不用讓他在筆錄上按手印了。”我送那三個警官下樓時,我問那個男警官:“給我打電話的那個手機號是不是你的?”那個男警官回答我說:“是我借別人的手機打的。”我聽了有點發火,把我當傻子了!既然他這麽說了,我也不會打他的手機。
事後我問我父親才知道:我父親怕警察找我的麻煩,騙找他談話的那個男警官,說我在部隊因意外斷了一節手指,由此產生了精神問題。那些警察居然相信了我父親的話,難怪那麽快就走了。
北海市公安局警察對我進行的第二次家訪,是在我在網上發表《腦控技術受害者廖海寫給中國公安部長的信》後不久。2013年11月26日我休假在家,那天上午我在家裏上網看電視劇,突然聽到敲門聲,我開門一看,是兩個我不認識的人,其中一個人問我:“你是不是廖海?”我回答說:“是。”這個人接著說:“我們是北海市公安局的,上次我們的人來過你家,沒有了解清楚情況。”我這才知道站在我麵前的這兩個人,是穿便衣的男警官。我請他們到家裏坐下後,其中一個警官(A警官)就問我:“你說你被腦控了,為什麽我們沒有被腦控?”我回答說:“可能是因為我有被腦控實施者看中的利用價值。腦控實施者隻敢有選擇性的對一部分人進行腦控技術實驗,如果全世界的人都被用來做腦控技術實驗,全世界豈不是要大亂了?”我接著很耐心地向他解釋腦控技術的原理和對人類的危害,他才沒話說。這個A警官問我這樣的問題,不知道他是裝傻,還是在故意刁難我。他來我家對我家訪之前,應該看過我向北海市公安局提供的那些腦控技術材料,對腦控技術有所了解,怎麽還問我這樣的問題?這個A警官對我說:“你在網上發表的文章中說你不知道凶手在什麽地方,就像你報案你被人打了,被誰打的你又不知道,叫我們警方怎麽幫你破案?”我回答說:“我分析凶手應該在國內、國外大型的科學研究部門和機構,特別是大型的軍事研究部門和機構。中國大型的腦控設備可能在:中國科學院、中國軍事科學院,我從一位科研人員的口中得知,中國軍事醫學科學院專門研究人腦,中國軍事醫學科學院也是一個重點嫌疑對象。中國科學院的嫌疑最大,因為中國科學院是中國最大的科學研究機構,在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陳琳,在網上發表想為研究腦控技術披上合法外衣的文章。我國神經科學專家,中國科學院院士,陳宜張教授在網上發表關於腦控問題的評論。”這個A警官對我說:“腦控技術是軍隊搞的東西,軍隊是維護國家主權的,警察是維護人權的,軍隊的事情我們警方管不了,我們警方隻能和軍方協調。”我聽了嘴上沒說,但心裏在想:“你既然知道警察是維護人權的,怎麽不見你們警察維護我們這些腦控技術受害者的人權?”我問A警官:“是不是公安部叫你們來的?”這個A警官回答我說:“不是。”我問A警官:“你能不能告訴我你的手機號碼嗎?”這個A警官回答我說:“你沒必要知道我的手機號碼。”我對A警官說:“可能是因為我喜歡研究經濟學和軍事學,所以才會被腦控實施者拿我來做腦控技術實驗!”這個A警官馬上提高聲音對我說:“不會的!我們警察也有很多人喜歡看飛機、大炮,怎麽沒見拿我們做實驗?”我覺得我之前已經回答過這個A警官的這種問題了,所以我沒有再向他解釋這個問題。我對這個A警官說:“我將我的腦控技術受害材料寄往中央和中央各部門,全國各大電視台和報社、雜誌社等,可能是迫於多方麵的壓力,腦控實施者對我的迫害減少了很多,腦控實施者還發送腦電波信息到我的大腦裏向我道歉。”這個A警官對我說:“你也知道這種腦控技術是軍隊研究的,我們警方也管不了。既然人家已經向你道歉了,就算了!你今後就不要再在網上發帖子了。”我聽了有點發火,腦控實施者發送腦電波信息到我的大腦裏的這種道歉,誰稀罕呀!又不是真人站在我麵前向我道歉!而且腦控實施者對我的傷害,不是用兩句道歉的話就可以把我的身體創傷和心靈創傷撫平的!我對這個A警官說:“我由於被腦控實施者的迫害,使我在部隊時被關了三年,我被強迫長期和過量服用精神類藥物,導致我精囊出血和嚴重陽痿,已經失去了生育能力,而且還導致我記憶力嚴重減退和反應遲鈍。”這個A警官叫我拿我的病曆給他看了。這個A警官問我:“你有什麽要求?”我回答說:“我要求公安機關對我報的這個腦控技術受害案立案偵查,找出凶手,讓腦控實施者停止對我的迫害,讓腦控實施者公開對我進行道歉,並追究腦控實施者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並且賠償我精神損失費等費用。”
另一個警官(B警官)到我父親的房間裏找我父親談話,由於我前兩天才問我父親,我父親說他與B警官之間的談話內容他已經記得不太清了。我父親說隻記得B警官問他:“廖海這件事是怎樣發生的?”我的父親回答說:“廖海在部隊時發生的。”B警官說:“想不到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的父親說:“要不是因為發生這樣的事情,廖海現在應該還在部隊服役。”
北海市公安局的警察來我家進行的兩次家訪,就像是例行公事一樣。連電話號碼都不肯給我,我還敢指望他們會對我報的這個腦控技術受害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和研究嗎?更不敢指望他們破案了!
腦控實施者以前用腦控設備經常重複地向我的大腦裏發送這樣的話:“廖海,我要控製你一世,我要讓你一輩子都做我的奴隸,我要讓你生不如死。你活著鬥不過我,你死了更鬥不過我。”這是對我的威脅和恐嚇!腦控實施者向我的大腦裏發送這樣的話,不知道是想刺激我自殺,還是想防止我自殺。我是不會自殺的,這樣的話隻會激起我更大的仇恨。就算是死,我也要和腦控實施者鬥爭到底!
無論是什麽人,官有多大,地位有多高,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隻要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嚴懲!維護國家主權,不能成為軍方(腦控實施者)用腦控設備任意對無辜平民進行迫害的理由。
我並是不反對研究腦控技術。腦控技術如果合理、合法地應用,對人類也會有很多好處。各國研究腦控技術,要用到人類做腦控技術實驗時,必須要得到實驗對象的同意,並且要給予實驗對象合理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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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 海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