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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賬戶對報稅的影響

(2013-12-24 15:16:53) 下一個

20103月,《境外賬戶稅收遵循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在美國正式立法。 這個法案主要是針對美國人在境外賬戶的管理。要求美國的報稅人對自己的海外賬戶進行批露,同時也要求有美國報稅人存款業務的外國銀行在美國聯邦稅局登記,批露美國報稅人在國外銀行的資產。同時,根據這個法案,美國政府也相繼和一些國家簽訂了雙邊協議,旨在通過外國政府簡化和督促外國銀行的申報和遵循負擔。《境外賬戶稅收遵循法案》的最終目的是想通過要求個人,國外銀行對美國聯邦稅局和財政部的信息批露,國家政府之間的合作等手段達到加強管理美國人的境外賬戶,保護美國政府的稅收,打擊國際犯罪。

        FATCA的申報和批露製度,原定2013年年底實施,將推遲6個月到201471日實施。 了解這個法案的內容和進程將會對我們的資產管理和稅務規劃大有幫助。

       下麵主要從個人,銀行(包括境內和境外銀行)和各國政府3個方麵介紹這個法案。  

個人  《境外賬戶稅收遵循法案》中提到的美國人是指報稅定義的美國人,大致包括,美國公民,綠卡及常住美國的外國人。如果你在境外的存款帳戶的金額超過一定數目, 在報個人稅的時候,《境外賬戶稅收遵循法案》(要求你填寫一份境外財產申明(8938表),提供你的名字,社會安全號,地址和境外賬戶的號碼,性質,一年中存錢的最高數額等信息。

《境外賬戶稅收遵循法案》對於要求申報的存款金額的規定因報稅人的居住地點而不同。 長期居住在國外的美國報稅人申報最低金額比在美國國內的報稅人高。 對於在美國境內的單身人士,如果你的境外存款在1231日多餘5萬美金,或全年的存款最高金額超過75美金,你就需要在報個人稅的時候申報你的境外賬戶信息。對於生活在美國境內的已婚夫婦聯合報稅的情況,要求申報的境外存款金額分別為10萬美金起和15萬美金最高額。

《境外賬戶稅收遵循法案》中對於不遵守這個法案的人有明確的懲罰條例。 對於沒有申報境外財產申明(8938表)的個人,可以處罰1萬到5萬美金的罰款。對於申報不準確,如少申報,罰金是是申報的40%  對於有欺詐行為的申報,罰金則更高。

除了在報個人稅時填寫境外財產申明(8938表)以外, 財政部還要求在境外存款超過1萬美金的美國人在每年630日之前填寫國外銀行帳號報告的表格(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簡稱 FBAR)。

銀行

《境外賬戶稅收遵循法案》要求境外銀行在聯邦稅局(IRS)的網站上登記,申請一個稅號(Global Intermediary Identification Number,簡稱GIIN. 對於拒絕在聯邦稅局登記,或不向聯邦稅局申報美國人在他們銀行存款信息的境外銀行, 美國政府將要求在美國國內的銀行實施30%代扣稅的措施。 即凡有美國人從美國境內的銀行向這些境外銀行匯錢,美國境內的銀行要代聯邦稅局扣下30%的匯款,以確保這些走向境外資金在美國是被征稅過的。

聯邦稅局(IRS)每個月會在自己的網站上公布和更新境外銀行登機和申請稅號的情況。 在向國外銀行匯款時,你可以在聯邦稅局的網站上查到你匯款的目的地銀行是否登記過。

根據境外賬戶稅務遵循法,美國銀行在海外的分支機構也必須和境外銀行一樣, 在聯邦稅局(IRS)的網站上登記,申請稅號。

 

政府

美國政府也正在通過和其他國家的政府簽訂協議的辦法落實《境外賬戶稅收遵循法案》的實施。這些和美國有協議的國家會要求在自己管轄範圍內的銀行分辨美國人的存款帳號並向美國批露這些美國人的存款信息。到發稿日期至,和美國簽訂雙邊協議或共同聲明來支持美國境外賬戶稅務遵循法的國家有日本,德國,西班牙,挪威,瑞士,愛爾蘭,墨西哥,丹麥,英國,法國,意大利。你也可以在財政部的網站上查詢,跟蹤這些信息的更新。

為尋求FATCA實施的合作方案,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和美國財政部、美國國稅局已進行了多輪商討,有望在201471日《境外賬戶稅收遵循法案》全麵實施之前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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