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賬戶稅務遵循法>的實施及影響
由詠梅會計師供稿
2014年6月26日,美國財政部宣布中國政府基本同意簽署<境外賬戶稅務遵循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 法案。 FATCA 法案要求,外國政府應向美國政府和美國聯邦稅局提供美國人在這些國家金融機構的財務信息。這裏所指的美國人不僅包括美國公民,綠卡持有人及長期居住在美國的人士,還包括美國公司。即美國公司在海外的銀行賬戶也在這個法案的覆蓋範圍內。
於2010年立法的<美國人境外賬戶稅務遵循法>FATCA 旨在堵住美國人離岸賬戶的繳稅漏洞。對於那些2014年7月1日之前還沒有和美國達成協議的國家,凡是有美國人從美國金融機構向這些國家的匯款時,美國政府將代扣30%金額以確保美國人的出境收入是稅後的收入。很明顯,中國政府在2014年7月1日這個法案最後期限到來之前同意簽署這個協議,避免了在美國的華人往中國匯款時遭受30%的扣稅。
實際上,早在<境外賬戶稅務遵循法>FATCA 正式實施之前,美國政府就要求在境外賬戶超過5萬美金的美國人在每年報個人稅的時候要主動申報他們在境外的財產。 而且要求在境外賬戶超過1萬美金的美國人在每年的6月30日之前主動申報。違反這些申報規定,可能遭受多達50萬美金(或50%境外財產額)的罰金 或10年的牢獄。
<境外賬戶稅務遵循法>(FATCA )的逐步實施為美國政府和稅局直接從外國政府和金融機構獲取信息去驗證美國人主動申報境外賬戶信息的準確性提供了可能性, 同時也有效地堵住了美國人通過在海外設立賬戶來避稅的漏洞。
到目前為止, 已有39個國家和美國正式簽署加入這個法案的協議。這些國家包括:加拿大,英國,日本,法國,墨西哥,澳大利亞等。 還有29個國家和地區和中國政府一樣,已基本同意加入此法案。這些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台灣,巴西,伊朗等。
當然,<境外賬戶稅務遵循法>是國家之間,各金融機構之間平等互利的信息交換,美國政府和銀行也有義務向中國政府提供中國人在美國各銀行的存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