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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微故事26 尼庵幽會

(2026-01-12 06:19:47) 下一個

閱微故事26 尼庵幽會


 

顧郎中德懋,是坊間說的能判決陰間官司的人。他曾親口說過自己平反了一樁陰間冤案,心裏感到非常高興,但他沒有透露當事者的姓名,隻是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有一位婆婆因為小姑子進讒言誣陷,休掉了自己的兒媳婦。這兒媳婦其實並沒有什麽罪過,隻是因為這位婆婆性格非常固執,兒媳婦當時覺得大概是沒有什麽挽回的希望了。兒媳婦的娘家又沒有什麽親戚朋友可以依靠,於是就剃發為尼,住進了尼姑庵,可心裏還期待著婆婆心意回轉。

 

她丈夫很憐惜她,時常去看望她,兩人也無法斷絕感情。尼姑庵旁邊有一座廢棄的園子,他們就約定每晚在園中的破屋裏幽會。丈夫偷偷在牆上鑿了一個洞,自己爬過去與妻子幽會。這樣來往了一年多,最後終於被尼姑庵的師父發現了。

 

師父執行戒律很嚴格,認為這是玷汙佛門淨地的行為,嚴厲地責備了她丈夫,不許他再來了,並揚言如果他再來就要把他的妻子趕走。於是她丈夫就此斷絕了往來。這位兒媳婦也因此抑鬱而死。

 

陰間的官員審理此案時說:“這婦人既然已經出家了,就應該遵守佛法。可她卻沉溺於淫亂而犯了戒律,應當依照僧尼的法規來判決。官員們討論後決定將她打入地獄。”

 

顧德懋駁斥道:“尼姑犯淫戒,確實有明確的刑罰,但那必須是最初真心皈依佛門,後來才違背誓言的人,將其依僧律判刑,讓人無可辯駁。但這位婦人卻是無罪被休棄,希望日後能破鏡重圓,她與丈夫的恩情並未斷絕,心誌也是堅貞的。她隻是因為孤苦無依,才暫時寄身在荒涼的寺廟。她做尼姑,隻能說是剃發改變了容貌,不能說是真心奉行佛法;她住在庵裏,隻能說是借宿,不能說是潛心修行。如果隻根據她暫時的行跡,就執意將她的行為定為罪惡,那麽織女星奪了別人的丈夫,又該給她加什麽罪名呢?

 

至於她感念舊情與故夫鑿牆幽會,行為上類似贈送芍藥定情,情事上如同采摘靡蕪思念遠方丈夫。夫妻本就是同床共枕的人,道理上不同於失貞。陽間律法對於未婚私通,也隻是判處杖刑,還允許用錢財贖罪。這位婦人這種違背禮教的行為,恐怕要比私通更輕微,何況她已經憂憤而死,就算有一點點過錯,也足以用她的死來抵消罪過了。

 

因此,應該寬容她的輕微罪過,直接讓她投胎轉世。這樣合乎情理又酌情處理,似乎是最好的辦法。”

 

閻王最終聽取了顧德懋的建議。

 

這件事的真假,我們無法驗證,但根據顧德懋的議論,這確實是公平公正的說法了。

 

另外,顧德懋臨死的時候,自己說因為泄露了太多陰間的事情,被貶謫為掌管土地和祭祀的社公。姑且相信他的說法,也足以告誡那些隨意談論鬼神之事的人。


 

(選自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十七 姑妄聽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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