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安芃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墓碑》節選10 奪命徭役

(2025-09-30 06:15:48) 下一個

《墓碑》節選10 奪命徭役

 

大躍進以來,鳳陽搞了不少水利工程。興修水利應當是好事,但由於缺乏科學態度,不少水利工程勞民傷財卻得不到“水利”。在水利工地上,農民的處境不如奴隸,他們餓著肚子從事極其繁重的體力勞動,大批人在饑餓、疲勞中死去。

 

建設電灌站是鳳陽當年的一項水利工程。這項工程的工地經常加班加點,增加勞動強度,還克扣民工口糧12 萬餘斤。縣委書記處書記張道厚提出“三天三夜不吃飯,工效還要翻三番,下雪還要光著脊梁幹”的口號。縣委委員、副縣長杜某,看到民工不脫衣服幹活,就罵人家沒有幹勁。水利工地上還規定:多勞多吃,少勞少吃,不勞不吃,照出勤人數發口糧,炊事員、勤雜、病號不超過10%。民工請假非經指揮部批準的不給飯吃。民工生病就攆回家,被趕回家的病號因不發口糧或少發口糧,有的就死在路上。

 

宋集公社宋集大隊民工王土中有病不能上工,兩個民工架著他去抬土,被折磨致死。據統計,電灌站共死民工2474 人,占民工總數14293 人的17.3%。這還不包括折磨得奄奄一息抬回家後死亡的人數。利民公社上電灌站的500 人,死掉307 人,占60.4%,宋集大隊上電灌站的40 人,死掉29 人,占72.5%。群眾叫杜思儉“杜閻王”,把電灌站叫做“閻王殿”。縣醫院周醫生到電灌站檢查病情,向地委匯報說浮腫病人較多,張政委把桌子一拍,說:“這個傢夥擴大病情,思想右傾!”

 

縣委委員兼小溪河公社黨委副書記李某在燃燈水庫私設“法庭”、“牢房”,“勞改隊”,任意關押民工。他指使人打了20 多副手銬,專門對付所謂“調皮搗蛋”的社員。被他關押和上銬的群眾有70 多人,被整死的有28 人。在這個水庫工地,白天強迫勞動,晚上不分男女關在一起。規定每頭牛、半裏路每天要拖480 趟,完不成任務就送去勞改。牢房裏的刑罰多種多樣:罰站,捆綁,吊打,用鐵絲穿耳朵。大溪河社員王占滿,還沒斷氣,就叫民工把他埋掉。民工把他放在外麵沒有埋,他蘇醒過來爬了4 天,爬了20 裏路才回家。

 

燃燈大隊黃莊小隊社員丁學然因偷宰了老母豬,被李某押到水庫工地勞動,白天強迫幹重活,晚上銬上銬子關禁閉,一個月後,丁學燃被活活折磨死在牢中。小溪河大隊南劉家生產隊社員宋維勤因從水庫偷跑回來,李某知道後,就把這個社員抓起來,白天勞動扣飯,晚上關禁閉,被折磨致死。民工病死了不上報,不通知家屬,隨便把死者埋掉。

 

1960 年春,山河大隊副隊長繆某帶民工上水庫,強迫社員像奴隸一樣勞動,他親手吊打社員100 多人,並先後死去35 人。新華大隊副隊長張某把社員許山友捆綁送水庫,許不願去,張將許反綁,用牛拖,許被拖得皮開肉綻,直到許慘叫“願意”後才放下,接著就捆綁送水庫,不允許有病送回,第4 天死去。張某對在1957 年整風運動中向他提過意見的社員史前山進行報複。他利用民工上水庫的機會,將史家兩個勞動力分別調去修水庫和鐵路,還強迫在家的老母和兩個孩子像男人一樣,每天交70 斤野菜,否則不給飯吃,同時規定:不準家裏冒煙,否則沒收。與此同時,又誣史家兩個小孩偷東西,將兩個小孩捆綁吊打。第二天,兩個孩子就病了。孩子的病越來越重,老母哀求張,請求住院治療,張某竟惡毒地說:“還住什麽醫院!我非叫你家死得沒有開門的沒有關門的!”沒幾天,兩個小孩死去,接著老母也連氣帶餓死去。

 

(楊繼繩《墓碑--中國六十年代大饑荒紀實》第三章 《安徽不安》第一節《說鳳陽,道鳳陽》)

 
[ 打印 ]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