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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大的災難來臨,都是從禁言開始

(2016-02-25 16:37:44) 下一個

要是在國外生活時間長了,變成了別國的公民,最好是多關心關心所在國的事情。但大多數人關心的還是天朝那點事兒,我也這樣,好在我還拿著中國護照(沒準兒哪天就變了)。關心無非是想讓母國更好些,畢竟是在外麵這麽多年總算是見到了些以前沒見到的東西,可以想以前不敢想的事情,也可以隨便說些以前不敢說的話。。

每每有新人上台,人們總是寄予厚望,可每每的讓人失望,真是吃一百個豆都不嫌腥。這幾年在很多方麵更是讓人大跌眼鏡,很有倒退的味道。今轉魯山老泉的一文,大家看看是否有道理。有些好文章還是需要存起來的,時間一長找都沒地找。該文也轉到了微信裏,估計沒幾小時就被封了,都什麽世道,連讓人說話的勇氣都沒有。。。

昨天某“專欄作家”批判任誌強,還用“67年前人民的選擇”證明某組織的合法性,你說得多不要臉?以他的意思,“67年前的選擇”可以管一萬年!

67年前,我父親還是小夥子,如今我都年已花甲,我兒子也快30歲了,是不是說我父親的選擇就是我的選擇?也是我兒子的選擇?等到我第58世孫,72世孫誕生,也要承繼我父親的選擇呀?

我不知道某組織的“保鮮期”是多少年,但是我知道水的保鮮期不超過三天!

樣的話作“道理”駁人,真讓人無語。

今早起讀到一條微信也拿出來曬曬:

“一位不容置疑的領袖,一位不容批評的政黨,一種不容製衡的權力,一個極端暴虐的體製,一片奴性十足的國民,一批輿論一律的媒體,一夥兒橫行霸道的酷吏,一堆歌功頌德的文痞,這就是十年文革發生的條件。

大家對照對照吧,誰敢說第二次文革不會發生在明天?

有人對我說,即使再發生文革,礙你老泉什麽事?人家鬥走資派(執行市場經濟的官員),你想挨鬥都沒資格。

如果隻鬥走資派,確實不關我事。可是我知道,文革並不是隻鬥走資派,文革的時候中國既沒有資本家也沒有資產階級,鬥走資派是借口。文革實質上是權鬥,但客觀上是一次對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的大破壞、大浩劫。文革的破壞是全方位的,我隻說兩點:一點是讓人恐懼,時時刻刻恐懼。比如不知道哪句話說錯了你就得挨批鬥,挨打,甚至坐監獄,或者吃槍子兒。第二是人人都政治狂熱了,經濟就丟掉了,人就沒飯吃。天天餓肚子的滋味不好受。雖然挨批鬥不是人人有份,但是餓肚子誰也跑不掉。別說喝肉湯成為奢望,喝菜湯都不可能。我說你不信,眼見著的,我們那一代,平均身高既比不上我們父親一輩,也比不上我們兒子一輩。你說因為啥?

有些人,對現實不滿,就寄希望再來一次文革。這如同醫生割頭治病,既然把頭割了,你還治什麽病?

有些人盼望文革,還因為不懂文革並不是對某些(壞)人造成衝擊,實際上文革衝擊了任何人。換句話說就是任何人在文革中沒贏家。就以毛某人為例,他確實戰勝了他的對手,可是他成了孤家寡人,而且導致了家人的不幸(如果不是文革他的老婆和侄子結局不會這樣慘)。

最最懷念毛時代的人不過我的諍友卜移山。我問卜移山:如果一直在毛時代,還是老一套,你的兩個孩子即使被推薦讀大學,作為工農兵大學生,能學到現在這樣的程度嗎?能有現在發展的基礎嗎?能享受到現在的物質條件嗎?卜移山你現在疾病纏身,你有錢治病嗎?即使有錢,能享受到現在的醫療條件嗎?能吃上這麽高效的藥物嗎?能吃上進口藥嗎?我估計卜移山別說治病,就是跟我老泉抬杠,也是在陰曹地府吧?你早見閻王了。

天天念叨毛時代,無厘頭啊!

最近“黨媒姓黨”讓許多人坐立不安,直接感覺到災難就在眼前。為什麽?因為在所謂“共和國”不長的曆史中,每一次大的災難來臨都是從禁言開始。第一次是50年代大躍進導致大饑荒,前提是1957年反右,把民主人士的善意批評當作向黨猖狂進攻,瘋狂迫害有良知且有真知灼見的知識分子,後來發生了無以複加的荒唐事都聽不到批評。第二次是60年代中期從批“三家村”批吳晗開始,把古今中外所有文化都說成“封、資、修黑貨”,然後就是文化大革命,浩劫一切,掃蕩一切。第三次在80年代,“敏感詞”我就不說了。

什麽“黨媒姓黨”?實質上是不準妄議。“我對,我自己說;我錯,也不許你說”,完全擺出一副不讓監督的麵孔。一個黨一個政府不讓監督了,不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即使想為所欲為,也得正確呀?如何正確?不就得爭論嗎?不就得反複論證嗎?你取消論證的過程,實際上就等於堅持錯誤。想想吧,你拿錯誤的東西為所欲為是多麽可怕!所以我們這些人咋不戰戰兢兢咧?

哥們,千萬別為了個人的私利就忘了老祖宗“偏聽兼聽”“載舟覆舟”的古訓呀!

我的偶像很生氣,我對我的偶像使用“民逗”一詞也很生氣。

怎麽回事?肖仲華,華中科技大學的博士,我過去多次推薦他的專欄。他最近為政府“推牆”的決定叫好受到網友批評,他很委屈,也很生氣,說:

“政府錯了你批評,他為你叫好;政府對了卻不可以表揚,這是哪門子民主

所以他喊批評他的人為“民逗”,埋汰、輕蔑、諷刺、看不起,都在其中了。

過去我對肖博士崇拜有加,這一次我反過來“輔導輔導”我的偶像。我的青島老哥跟我說,古時候強盜也是講規矩的,即“盜亦有道”。嘛意思?過去的強盜,“隊長”必須第一個打衝鋒,完成任務再最後一個出來;打衝鋒是你,殿後也是你,否則就做不了“隊長”。

這兒強盜的“道”我先不管,我要說的是“盜亦有道”——強盜也講規矩。

中國的法律,特別是重大的,都是誰出台?人大。黨和政府行不?黨肯定不行;政府可以,但也是雞毛蒜皮,僅限於“規定”“條例”之類,且不能跟人大法律相抵觸。這是常識中的常識。然而再常識的常識,也能難倒我們的高層文盲。最近黨和政府的“拆圍牆”就是文盲加法盲才幹出來的事。拆圍牆,絕對好事。交通順暢,空氣流通,怎麽不好?但是程序不正義。《物權法》規定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小區圍牆屬於業主集體私產,你拆了就是犯法。人們最害怕的,是你從今天拆圍牆開始,到明天拆小區!

然而,不合法的好事情就不能嗎?可以呀,修改《物權法》,或者給《物權法》重新釋義呀?你法律程序走在前麵,後麵就可以做。上麵不是常說,我們要把黨的意誌變成人民的意誌嗎?怎樣把黨的意誌變成人民的意誌?就是由黨提議,人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通過了再照辦,就合法;沒通過就辦是先斬後奏,叫違法。我想肖仲華作為文科博士,肯定知道“黨”和“政府”是沒有權力,也沒有資格出台什麽“拆圍牆”的規定的,網友批評幾句發什麽脾氣?

如有再有人說,狗屁人大,我們的人大人大嗎?那我也沒辦法了。嗚呼,你懂的。

作者:魯山老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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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wqz220 回複 悄悄話 讚好文
va_landlord 回複 悄悄話 牛兄, 好樣的!
三河匹夫 回複 悄悄話 寫的完全對,向北韓三胖看齊的西大黃袍加身還不夠,非得十三億一起高呼“習主席萬稅,萬稅,萬萬稅!!”
karlstiger 回複 悄悄話 讚!
DANGDANGDANG 回複 悄悄話 great !
五梅 回複 悄悄話 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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