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航到印尼,為什麽華人總受歧視?
(2014-04-10 11: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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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呂崢
1885年,美國懷俄明州爆發了一場針對華人屠殺,死了幾十人,唐人街火光衝天,濃煙久久不散。
受顢頇無能的清政府拖累,19世紀的海外華人飽嚐歧視,忍辱負重。但細究史料不難發現,此次屠殺是由白人策動的,不過並非普通的美國白人,而是剛剛移民至此的西班牙人。
Why?
15年後,德萊賽的名著《嘉莉妹妹》出版,裏麵有段情節描述的是芝加哥工人大罷工。
作為一個失業已久的流浪漢,主人公聽說電車工人罷工,電車司機不上班了,心想“我能不能去掙點錢呢”,於是跑去開車,結果被工人痛扁,頭破血流,工錢也不敢領,逃回了家。
當時的華人,很多時候便扮演著類似的角色,即工人階級眼中的“工賊”。
以加利福尼亞州的勞工騎士團為例,這是美國曆史上的排華急先鋒,叫得最響,喊得最凶。但說到底,它又不是3K黨這樣的邪惡團體,不過是當時遍及世界各個工業化國家角落裏的工人運動的分支。並且,翻檢其主張,不分種族、沒有歧視、同工同酬、不用童工等偉大光明正確的字眼也目不暇接。
何也?
蓋因華人不參加工人運動。
工人階級是弱勢群體,想跟資本家鬥,除了抱團,別無他途。如果大家都罷工,你去上班,勢必使整個運動潰於蟻穴,分崩離析。而當時的華人不僅不參加罷工,還破壞行情——拿著及其微薄的工資也能埋頭苦幹。
這是其他少數族裔絕對無法容忍的。
1882年,美國出台了曆史上唯一一部針對特定種族的法案——排華法案。
這件事的吊詭之處在於,彼時美國的遠東政策是扶持中國牽製日本,關係好到其駐華公使蒲安臣卸任後居然當了清政府的首任外交使節。並且,天朝第一批公派留學生,去的正是美國。
事實上,排華也不符合美國當時的主流精英意識形態。
法案是在阿瑟總統手上通過的。此人是林肯的好友,廢奴運動中成長起來的政治家,一貫反對種族歧視,曾經說過:“種族平等,尤其是移民自由,針對世界上任何苦難的人張開懷抱,這是美國的立國精神。”
阿瑟一再否決排華法案,最後實在頂不住才勉強通過。而支持者的理由,他無從反駁:華人破壞民主製度,從來不參加選舉,即使給了他們選票,也被工頭的小恩小惠買走。
兩千年的君主專製,耗盡了國人的愛國精神。沒有一個國家像古代中國一樣,如此高調地宣傳忠君思想。但也沒有一個國家如它一般,隨時準備推翻君主。
“彼可取而代之”、“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以鄉土為存在單位的中國人,一旦離開其土生土長的縣域,就會感覺很陌生。事實上,秦漢以降,中央政權是靠政治強力而非情感認同把臣民歸並到一起的,基層仍呈現出一種碎片化的存在,用孫中山的話講就是“一盤散沙”。
這樣的人民,可能有私德,而鮮少有公德。要麽做穩了奴才得過且過,要麽忍無可忍揭竿而起,在契約和法治的框架內伸張權利的公民意識則幾不可見。
最近有本書叫《不死的中國人》,是兩個意大利記者通過采訪當地華人寫成的。
書中展示了意大利社會對華人的態度轉變,從早年的熱情好客到現在的警惕厭惡。
在他們眼中,華人除了具有小強般的生命力和忍耐力,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封閉和神秘。即從不參加公共生活,毫無參政意識,對融入當地沒有任何興趣,隻是不停地幹活、賺錢、儲蓄,夜以繼日,不知疲倦。
為什麽叫“不死的中國人”?因為意大利人幾乎見不到華人的葬禮,有好奇者隨口說了句“中國人永遠不死”,便以訛傳訛了。
答案其實很簡單:華人到了60多歲時,基本都回家養老了。
帶著半輩子攢下的血汗錢。
沒有一個國家的國民不想擁有權利,也沒有一個國家的國民不想度假、旅行、衣食無憂。
除非肉食者不願讓他們有。
在歐洲這麽多年確實感覺到了當地人對中國人的友善逐漸變成歧視,除了是部分國際輿論故意抹黑中國以外,很大方麵是由於華人自己鑽營,投機取巧,惡性競爭,不擇手段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