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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公與賀龍的乞降信——蠻不講理的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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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公與賀龍的乞降信——蠻不講理的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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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無言
古者富貴而名摩滅,不可勝記,唯倜儻非常之人稱焉。蓋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底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乃如左丘無目,孫子斷足,終不可用,退而論書策,以舒其憤,思垂空文以自見。
主人:蠻不講理的文化大革命! 直通車用戶
 


有話要說 賀龍被迫害的又一個驚人細節 [原創 2011-5-30 19:13:31]
  

    世間上沒有一片葉子是相同,人和人總是不一樣的。一起共事久了,總要有摩擦。賀龍這個人“土匪”出身,脾氣不會好,元帥久了,不會和中共軍隊裏的其它將帥沒摩擦。天下大定,將帥相輕,你瞧不起我我看不上你。別以為就文人相輕,武人也相輕。彭德懷輕劉伯承、粟裕,陳毅不輕粟裕嗎?粟裕的下屬葉飛、許世友,不輕老領導嗎?賀龍、羅瑞卿不輕林彪嗎?這些很正常,人啊,沒有不喜歡往自己臉上抹粉的。

    便會有矛盾,但矛盾是矛盾,別往死裏整,卻又偏偏往死裏整。

    中國有句老話:“恩斷義亡隻為錢”,這是民間。官場上層則是:“恩斷義亡隻為權”。錢和權其實是一個字——利。為什麽朝朝代代幾千年過來,人們記不住“狡兔死,走狗烹”?貪利。

    但賀龍和你再有矛盾,不是罪,不該死。

    賀龍被整死後又平反時,周恩來八寶山裏曾有令人吃驚的表現:朝賀龍連鞠七躬。為什麽,僅僅是幾十年的老戰友、老部下嗎?

    文革,賀龍夫婦無處可逃時,曾躲進中南海西花廳,但旋即讓周恩來派人送進京郊的一個山溝溝裏。臨走時周對賀龍夫婦說不久即去接他們。隻是後來接他們的是中央專案組的人。

    曾疑問:周安排的秘密地方,中央專案組怎麽知道的?又想:周就是中央專案組總負責,賀龍夫婦藏在哪還不好找嗎?

    周、賀幾十年戰友,又一塊“八一”,保不了嗎?毛、林要打倒的人,他保得了嗎?為了顧全大局,孫維世、成元功他都不能保,他能保賀龍?

    賀龍被中央專案後,致其死地有兩封舊信,為當年賀的恩人李仲公上交。李仲公何其人也?1924年國民黨東征時的東江綏靖委員會秘書長,與東征軍政治部主任周恩來共事交往。1926年7月,就是李仲公向蔣介石進言使賀龍為國民革命軍師長。此人也曾國民黨總司令部秘書處長兼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央黨部)書記長。

   “1929年(或1930年)春夏間的一天,已擔任國民政府交通部次長的父親在南京交通部接待了一名持有賀龍信件的“密使”,父親看完來信後,將信留了下來,來人要求回信而受到父親的拒絕。隨後,賀龍又兩次派人送信而要求回複,均遭到父親的拒絕,將來信扣留下來,沒有轉報。”〔《李幼華《李仲公上交賀龍信的前前後後》,《文史天地》2009年第11期〕

    賀龍當年給李仲公寫了什麽信?李為什麽不轉報?

   〔一〕“仲公吾兄次長勳鑒:前此被嚴仁珊等之欺騙,既予兄之難堪,複陷龍於絕境,至終無以自解,至今每一思及恨痛交並,故去、今屢擬托熊賢卿、賀貴嚴諸兄代向中央解釋,藉明心跡,終以山河阻隔,音問無由,恂恨事也。近閱報章,始知馮逆叛狀益彰,全國聲討,弟亦為黨員一分子能不憤慨?甚願率所部萬餘健兒就近直搗逆巢,滅此朝食,以報黨國而慰主座,伏乞我兄代呈主座為荷,餘不一一,諸希亮察,如能幫忙,即請設法示複,以便正式派人晉京麵候教益矣。手此。

    敬叩勳安

                                                      弟賀雲卿親筆上

 

   〔二〕“仲公吾兄次長勳鑒:前函計達,十六年秋間之事,完全為奸人利用結果。雖促成寧漢統 一,而弟一人之犧牲,其痛苦不可言狀。始知今日之政治須多受教訓方能漸得其中之奧妙矣,弟本武夫且生性忠實,何能快慰,應付當今千變萬化之時局耶?不能為天下人諒者理應然也。愛我如兄將何以

    教我?前言皆係至誠,務求敬代陳主席,請求一切為盼。臨穎神馳,不禁依依,此

    叩大安。

                                                       弟賀雲卿親筆上

 

    這是兩封要命的信呀!你說這李仲公也怪,人家寫信讓你轉呈蔣介石你不轉也就算了,你燒了它不行嗎?你“珍藏”它幾十年幹什麽?而今,人家倒黴了,你又交出去了!

    不過,真有這兩封信,賀的問題可不是林彪開小差和井崗山上“紅旗到底能打多久”的問題了。

   “賀龍的兩封信找出來後,我們叫父親馬上交出去,父親說:‘你們不懂政治,再說交出去別人會認為我是在落井下石報複賀龍,讓我再想一想辦法。’假如父親當時將找出來的信一把火燒掉,也不會出現最終身敗名裂的結局了。我父母經過幾天的思量,決定交由周總理來處理是最好的選擇了,也認為總理是很了解父親的為人和賀龍的曆史的。”〔《李幼華《李仲公上交賀龍信的前前後後》,《文史天地》2009年第11期〕

    這裏,細節出來了。原來致賀龍於死地的兩封舊信,是賀龍的恩人和最信賴的老領導、老戰友一交一收,最後成了賀龍曆史上曾想叛黨的鐵證。

    李仲公上交賀信時曾附信給周恩來:

   “久未謁見,時在念中。茲有一事,我手中有賀龍在1929年由湘西派人到南京要求我代幫助向蔣投誠的兩封親筆信,是這個大叛徒叛黨的鐵證。如由信內送上。慮交不到落入別人之手。擬請於萬機之時召見片時,當麵奉呈,並補陳有關情況,親聆教導。特此函達之予核裁。

    敬祝健康,並致革命的最後敬禮!

                                                     1968年3月29日。”

    作為李仲公的兒子,李幼華既然承認父親的這封附信,為什麽又不肯承認父親的行為是落井下石呢?文革,為保自己,父非父,母非母,子非子,相互揭發的事太多了,李仲公為保自己交出賀龍的舊信還有什麽奇怪嗎?周恩來不也是將信供鐵證用了嗎?

    天下大揭發達到天下大治,並不是當代無產階級的領袖的什麽發明,武則天早就會讓天下人告密。大串連坐火車不要錢和武則天時代的告密者的待遇相比,更是小巫見大巫。

    而文革的人人自危,則更是帝王統治術裏的小菜一碟,是分而治之的一種泛化。不僅分而治官還分而治民。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現代社會人事變遷用不到三十年了。賀龍轉眼平反,李仲公來事兒了。《關於李仲公問題的處理決定》下來了。決定說:“1968年春李仲公交出兩封偽造信陷害賀龍同誌的問題,審查小組報經中央批準,認為是李仲公夥同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蓄意陷害賀龍的一起極其嚴重的反革命事件:李仲公罪行嚴重,又不老實交代。根據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本應從嚴懲處,逮捕法辦。但考慮李已年近九十,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不再捕辦,決定撤銷其國務院參事職務。”

    這很不講理了!明明是將信交給周恩來,要說“夥同”,也是“夥同”周恩來 ,怎麽成了“夥同”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了?

    嗚呼!

    蠻不講理的文化大革命!

                                                              201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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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李仲公的兒子,李幼華既然承認父親的這封附信,為什麽又不肯承認父親的行為是落井下石呢?文革,為保自己,父非父,母非母,子非子,相互揭發的事太多了,李仲公為保自己交出賀龍的舊信還有什麽奇怪嗎?周恩來不也是將信供鐵證用了嗎?

————按:此處原貼錯誤!李幼華是李仲公的女兒,不是李仲公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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