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製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你願不願信上帝
從2016年開始,我參加基督教家庭教會活動已將近兩年。這種活動開始是每兩周一次,最近改為每周一次。
對於大陸來的一些華裔移民參加教會活動,教友、傳道或牧師最初都抱著歡迎的態度。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傳道人和牧師的心態似乎有些變化,就是希望通過幾次學習,這些華裔老人能夠很快洗禮入教,信仰上帝,成為真正的基督徒。教會神職人員這種熱切的願望,我能理解,因為各種宗教,各種黨派,各種社會團體,都有一種擴大組織的衝動,希望自己所在的組織團體人越多、勢力越大越強,心裏才越發高興。
大概是去年,年輕的趙傳道可能已經有些失去耐心,就在小組學習時,當眾問一位廣東老太太:“你願不願意信上帝?”這位老人答:“如果上帝能夠把我的腿疼治好,我就信。”這在已經入教的信眾看來,她的回答似乎有點好笑。但就這位廣東老太太來說,她講得則是心裏話。因為,趙傳道帶領大家學習的教材從第一講開始,就告訴我們,上帝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上帝具有“全知性:過去、現在、將來的事,神都知道,牠無所不知,無所不曉。”;其次神還有“全能性:神萬事都能做”;第三,神具有“全在性:神不受時空的限製,無論何時何地都是存在的”。而且在輔助教材《祂的故事——神子耶穌基督的探究》裏,專門講述上帝耶穌能讓瞎子重見光明(第二課);能夠把癱瘓的人治好,使他可以行走(第七課);甚至能夠讓死去的人複活(第八課)等等,所以,這位廣東老太太聽了教材中講的上帝耶穌能行這些神跡,說“上帝能夠把我的腿疼治好,我就信”,應該說她的想法是非常自然而且合情合理的。
如果說在一般華裔老人中,建立對上帝的信仰需要一個瓜熟蒂落過程,那麽同樣在無神論環境中長大,對比較崇尚科學和理性的知識分子來說,信仰的建立難度就要更大一些。所以,那位廣東老太太得不到傳道和牧師的回應,也就退出了小組學習,不再參加教會活動。
不久,趙傳道又在小組學習時,向大李、小嚴和我提出同樣的問題,那天恰好我們三個人坐在一起,他在講道中,忽然麵向我們三人問,你們願不願意信上帝?大李是一位高個子中年人,他是理工科大學畢業生,技術移民到加拿大以後,一直是個白領技術人員,尚未退休,由於患有美尼爾氏綜合症,最近在家休養,每天早晨幾乎都參加社區公園的晨練打太極拳,後來也到家庭教會來參加學習;另一位小嚴是位中年女性,她雖然已經退休,但顯得很年輕。據她自己講,她學的是哲學專業,曾經當過公司老總,從她的所學專業和她的經曆來看,她自然不是一個隨波逐流的女性,而是一個有獨立思考能力的知識女性。三個人中,我的年齡最大,也是個文化人。在趙傳道的注視詢問下,大李和小嚴都顯得有些躊躇猶豫,他們兩人互相看了看,為了大家都留麵子,隻好回答說願意。我則向趙傳道說,信仰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從我們的情況來看,參加家庭教會活動,僅僅上幾節或十幾節課,就表示信仰上帝,是有困難的。至於我個人,可以說正在認識上帝的路上,還需要進一步學習。
趙傳道聽了我的發言以後,沒有再說什麽。
趙傳道調走以後,教會派了一位年紀稍大的劉牧師(化名)主持我們小組的學習。一次,小組裏談到信仰問題,有人說,在這個問題上,如果思想不開竅,就不會解決信仰問題。我聽了馬上想到,這是不是在指我和大李及小嚴?意思是說我們思想太僵化頑固,參加學習這麽久都沒有建立起對上帝的信仰。我感到這是一種對我們三個人的不點名的批評。主持小組學習的劉牧師聽了,不僅沒有用“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的精神,對這種刺激人的開竅不開竅的說法做些緩和工作;相反,他還進一步把目標指向我,說有的人盡管很有學問,甚至能寫論文,但思想不開竅也沒用。我聽了心中很反感,但我保持沉默。心想,他們這種態度,符合基督教所宣揚的包容和愛的精神的嗎?
另外,我還要提一句的是,在一次家庭聚會學習《聖經》時,講到人們要彼此饒恕,而且要一次再一次地饒恕,劉牧師恰好坐在我的對麵,當別人發言時,他忽然嘴裏嘟囔說,總是出軌,怎麽饒恕……我不知道他說的出軌是何所指?後來我看到《聖經》中講:“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誡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見《路加福音17:4》)可見,連親人得罪你,隻有在他懊悔的情況下,才談得上饒恕。當時大家隻是無條件談饒恕,是不是對《聖經》的誤解?而劉牧師的困惑之處,也說明他對饒恕應該有懊悔為前提這一點,還不熟悉。
在一次晨練之後的回家路上,我和大李談到趙傳道在家庭教會當眾問我們信不信上帝,他是怎麽想的?大李是個沉默寡言的人,他說,在那種場合,我們隻能說信。我說,有人講,大科學家都信仰上帝,我看了一些材料,也上網查了查,從牛頓到愛因斯坦,他們信仰的上帝和基督教會裏說的上帝,似乎不是一回事。大李說,有些事情不必太認真,我們參加教會學習,覺得心情愉快就行。大李的說法自然有道理,所以他和他的妻子不久就辦了受洗入教的儀式,成為基督徒。
除了家庭教會活動外,每周日在社區活動中心,都有一次大型的禮拜活動。這種周日的禮拜活動,人們都是開著自家車去,每次參加人數都是上百。社區中心的建築很大,裏麵有圖書館,室內遊泳池,專題講座教室等,教會活動的大禮堂也設在裏麵。我沒有車,加上家裏有偏癱的老伴需要我護理,所以每周日的教會禮拜活動,我一直沒有參加,直到2017年底,我和老伴搬進新家以後,Mary王夫婦才設法把我和坐著輪椅的偏癱老伴帶到社區中心的教堂大廳,參加了一次教會的禮拜活動。
這種周日的大型禮拜活動,一般都是請教會中宗教思想修養比較高的牧師做專題演講,有時也讓那些新受洗入教而表達能力比較好的人談自己入教的心路曆程。每次活動結束,每個人發一個信封,要參加活動的人用實際行動表示對教會的支持和對上帝的信仰,就是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向教會捐款,多少都可以。
2018年初,我第二次參加周日禮拜活動,演講人於斌牧師是一位中年華人,名片上注明他就職於加拿大遠東廣播電台,是加東區主任,他的演講題目是《眼見為實》。這位於斌牧師說他曾經在大陸看過風水,算過命,也經國商,他結合自己的經曆,提到世上靈界的存在。我對這個題目特別感興趣,很想個別向他請教。可是,就在這次活動結束時,沒想到於斌牧師突然問在座的有哪些人還沒有入教?並且要求沒入教的人站起來。在上百的聽眾中,隻有三個人站起來,其中包括我。於斌牧師問我們三個人願不願意信上帝?我們三個人在大庭廣眾所有教友的注視下,自然都表示願意。
回家的路上我想,教會的神職人員為什麽這樣迫不及待地要求人們信教?難道他們不知道信仰在一個人的人生中是一個非常重大而嚴肅的問題嗎?有的人改變信仰可能很容易,甚至像兒戲,但有的人則需要一個艱難甚至痛苦的過程。另外,聖職人員在大庭廣眾的眾目睽睽之下,讓這些人站起來進行表態,這種做法是不是明顯有一種脅迫的意味?他們是否考慮到,在這種場合被要求站起來表態的人,他們的內心有怎樣的感受?眾所周知,每個人都有一顆敏感的自尊心,而且都有做人的尊嚴;即使是一個兒童,因為沒有交作業或學費,老師在課堂上讓他站起來,當著全班同學的麵問他(她)理由,讓他(她)表態,這種做法也是很傷人的,會讓人感受到一種羞辱,更何況這樣對待一些參加教會活動的成年人,甚至是七八十歲的老人。
顯然,如果再不表示受洗入教,繼續參加教會活動,已經非常不合適宜,我決定從此不再參加教會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