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錄者按:以下幾節文字,來源《沙甸回族史料》,作者不詳。
四、“沙甸事件”的慘烈
1975年7月29日淩晨3點,在對沙甸裏三層外三層軍事包圍部署完畢後,一支偵察部隊開始行動。他們在熟悉沙甸地形和道路的人的引導下,先捂住村邊站崗的沙甸民兵,把手腳捆起來丟到糞池中溺歿;然後,悄悄進入大清真寺後院——沙甸民兵團的辦公地點,欲捉沙甸民兵的頭頭。
不料頭頭們當夜不在那裏,一個住寺人員發現有武裝軍人深夜進入清真寺,急忙登上叫拜樓三樓,敲鍾報警。“叭叭叭”一排槍聲,敲鍾人應聲倒下,沙甸大清真寺被武裝人員占領。熟睡的村民被槍聲驚醒,整個村子一片漆黑(電被斷了),村民們在漆黑中驚恐不已。
淩晨四點多,沙甸回民憑借地形熟悉,利用自製的武器,向占領大清真寺的武裝人員反攻。經過激烈的交火,沙甸回民奪回了大清真寺,並從對方手中奪得了一些現代化武器,也付出了上百人殉教的巨大代價。這時,西營已被部隊占領,後山、馬家井、林家巷、金雞寨、川方寨的部分生產隊場院和民房,也被部隊控製。
於是,在這黎明前的黑暗裏,沙甸回民展開街戰、巷戰,以住房為據點的攻守戰在殘酷地進行著。在火箭筒的爆炸聲、火光裏,在槍炮的呼嘯聲中,回民一片片倒下,沙甸人沒有屈服。到天亮時,又收複了部分民房據點,收回幾間自己的房屋,又付出幾百條寶貴生命的代價。
更為淒慘者,是那些躲避戰亂的回回們—— 有的被打死在堂屋(回話會客室)中,有的被擊斃於門旁,甚至有的被槍殺於床上;有的指望逃生,願意當俘虜被押出村去,卻在押送途中,被槍擊於路旁的光天化日之下……
群情震怒,憑借用無數生命換來的那幾支步槍、機槍、手榴彈,以及那些自製的土武器,奮起抵抗。有多少本不想抵抗的人,最後也含酸忍淚拿起那點土炸藥,去尋找同歸於盡的對象。然而,真正找到同歸於盡對象的並不多,自己反而喪生的卻不少。
炮火越來越猛烈。中午,三所清真寺開始被炮擊,哪裏的房屋堅固,哪裏被炮擊,哪裏出現炊煙,哪裏被炮擊,哪裏有水井,哪裏就被火力封鎖……這是沙甸穆斯林的滅頂之災。在這血與憤的熬煎中,回民們以民族的氣節,相互安慰著、鼓勵著、遺囑著……此時,望生哪有生之路,望存哪有存之地?
二十九日入夜,炮火有所減弱,但隻要哪裏房屋透出光亮,隨著炮彈就劃破黑暗,呼嘯著在哪裏爆炸,於是,慘痛的呻吟聲、幼兒被驚嚇的哭聲……撕肝裂肺。……黑夜,為何這般漫長!你要吞噬多少人的生命和鮮血啊!
三十日,進攻的武裝人員放棄對老沙甸村內的部分控製點,縮小村外包圍圈,占領製高點及有利地形,在無線電報話員的指揮下,對老沙甸村子進行地毯式的更猛烈的轟擊,火焰噴射器也用上,老沙甸成了一片火海,所有房屋全部被炸光、燒光。金雞寨、川方寨,炮火稍遜,下午,老沙甸部分群眾陸續撤到金雞寨。入夜,馬伯華帶領部分群眾也撤到金雞寨。通過商議,決定做群眾的思想工作,出村逃生,身體健康者可設法轉移。
三十一日,通過反複勸說,2000餘老弱婦幼、傷殘病的回民群眾,在筆者的帶領下,集隊出村,以求生存。出村的群眾馬上被分住幾個小集中營,辦學習班,筆者等頭頭,鋃鐺入獄。
入夜,突圍轉移未成,在川方寨發生遭遇戰,傷亡慘重,馬伯華腳被手榴彈炸傷,隻好撤回金雞寨。
八月一日、二日,這兩晝兩夜中,金雞寨、川方寨兩村的房屋據點爭奪戰,從未間斷。一方是擁有現代化武器裝備,一方僅憑頑強精神;一方是訓練有素的武裝人員,一方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怎樣拚呀!在炮火硝煙迷漫中,在血洗淚灑之後,老沙甸與川方寨已沒有了抵抗力量。
八月三日,金雞寨已被進攻人員控製一半左右,但爭奪、拚搏仍在進行,炮火依然未斷。在已被進攻人員控製的地段,殘酷的“清剿”在繼續,傷殘的“回匪俘虜”被提著腳手,象丟死羊一樣丟上汽車,運去“醫治”,而有的,幹脆在現場補槍,來個“快性”。
八月四日,157名男女老幼回族群眾,舉著雙手,集隊從金雞寨南麵出村,指望求生。當走到大田埂上的時候,幾挺機槍一齊開火,一分鍾之後,屍橫遍地,血流成渠,隨即驗屍,未亡者進行補槍。現有五名幸存者,以為鐵證,其中三名是補槍也未補死的。
下午六時許,炮火摧毀了金雞寨南麵幾間僅存的小民房,馬伯華等同誌,壯烈殉難。入夜,又進行了最後的“清剿”,戰鬥始告結束。 這七天八夜,不知耗費了多少彈藥,被摧毀的民房4400多間,被奪去生命的沙甸回民900人,傷殘600餘人,進剿者死傷人數不得而知。
以參加“沙甸叛亂”的罪名,遭到同樣武裝鎮壓的,還有開遠縣的新寨、硯山縣的車白泥、田心茂龍、鬆毛坡、文山的茂克等。整個事件中,回民共死亡1600餘人。
戰鬥結束之後,省州縣(雲南省、紅河州、蒙自縣)沙甸工作組,還搞了一個“武裝平叛沙甸叛亂”宣傳提綱,即30條,給沙甸人民羅列了許多罪名。又把數百人關進學習班,判死刑和重刑的,多達數十人。
五、“沙甸事件”平反經過
1979年2月,中共雲南省委、昆明軍區黨委聯發了(79)7號文件,即“關於沙甸事件的平反通知”。文件指出:“1968年以來,由於譚甫仁、周興推行林彪、‘四人幫’的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大搞以人劃線、層層站隊,支一派、壓一派,嚴重分裂了各族幹部群眾,甚至采取了侮辱回民群眾的錯誤做法,傷害了民族感情,破壞了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破壞了民族團結,引起了沙甸等地回族群眾的強烈不滿。
“問題發生後,1974年5月,中央作了正確指示,要周興親自處理,落實政策,周興卻堅持錯誤、采取一係列激化矛盾的錯誤做法,釀成了1975年7月沙甸事件,造成了嚴重後果。因此,沙甸事件並不是反革命叛亂,采取軍事解決是錯誤的。經黨中央批準,原定‘以沙甸為中心的反革命武裝叛亂’的結論應予撤銷,這個事件中涉及的廣大回族幹部群眾應予平反。”並承諾,國家補助修建七所清真寺,落實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但是(79)7號文件還留下了一條尾巴,即文件第三條:“馬伯華、馬開誌、鄭全書、馬紹美等幾個人,對抗中央指示,使矛盾激化,是有錯誤的。特別是他們成立非法秘密組織,妄圖背叛祖國,搞打砸搶造成流血事件,破壞民族團結,是有確鑿罪行的。但考慮到曆史原因,馬伯華、鄭全書、馬紹美可以不作為反革命分子對待。”
1987年8月,由於沙甸等地區民眾的多次上訪,強烈反映,雲南省委、昆明軍區黨委,專門針對(79)7號文件第3條留下的尾巴,聯合下發了(87)31號文件,即《關於撤銷中共雲南省委、中共昆明軍區委員會聯發(1979)7號文件中個別結論的通知》。 文件明確指出,經請示中央同意,聯發(79)7號文件第三條結論不正確,予以撤銷。 至此,“沙甸事件”才得到徹底的平反,徹底推翻了一切誣蔑不實之詞。
六、緬懷烈士,銘記曆史
“沙甸事件舍西德紀念碑”位於沙甸鳳尾山陵園墓地內。此處是沙甸事件戰鬥極為慘烈的地方,有114個“舍西德”在此處英勇犧牲。紀念碑前,兩行挺拔的鬆樹,猶如巍然站立的兩排衛士,守護著烈士的陵墓,沿山坡而上的114個台階,緬懷著此地犧牲的114個烈士。
紀念碑建於一塊平台地上,四麵蒼鬆翠柏,綠樹環繞,向每一個來訪者訴說著“舍西德”精神,激勵著的伊斯蘭勃勃生機。
走完114個台階,來到入口處,醒目的《開端章》映入眼簾,其下是一副對聯:“天道至清造化恩澤宇宙,人道唯真聖德光被古今”。 對聯中間是兩幅碑帖。一幅是林鬆教授為沙甸舍西德紀念碑的題詞,《滿江紅》詞一首:
血雨腥風硝煙起,群妖亂舞,八晝夜,漫山遍野,殘骸焦土,重炮機槍發萬弩,忠魂義烈逾千數,民何辜,閉門家中坐,遭屠戮。澄玉宇,消迷霧,昭雪史,重新譜,望回輝光芒,錦團花簇,巨廈高樓環寺建,豐碑偉塔沿地豎,念烈碑,殉道勇犧牲,重千古。
另一幅:題沙甸舍西德紀念碑
這是一本萬古常新的書
這是一棵永不落葉的樹
這是一個觸目驚心的感歎號
這是一枚仰天長嘯的音符
這是一支催人進取的戰鼓
記錄下文明古國的野蠻
記錄下人類曆史上的恥辱
記錄下十年浩劫慘痛的悲劇
記錄下現代迷信殘忍的一幕
記錄下雷的怒吼
記錄下血的控訴
罪惡的毒焰奪走一個個的生命
罪惡的毒煙送來一片片的焦土
壯士們告別我們走了
留給我們一堆白骨
壯士們告別我們走了
留給我們一條閃光的路
讀著這震撼人心的文字,我激憤的淚水奔湧而出,刻在石碑上的文字,向世人控訴著活生生的事實,……被害的鄉親中,許多是老者,婦女,兒童,他們的頭領馬伯華烈士,年僅25歲。——我們深深感到自卑,懊悔。
我帶著崇敬的心情,來到紀念碑前,恭誦《古蘭經》。麵對著這些烈士,主啊 ,求你饒恕我們的過錯吧。
為讓曆史見證,特將紀念碑文摘錄於後:
沙甸事件紀念塔碑文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一切讚頌全歸真主,全世界的養主。 曆史已經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所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一場內亂。“文革”期間,極左路線思潮泛濫,反革命幫派活動猖狂,推行極左路線的幫派集團及其餘黨,倒行逆施,強行關閉清真寺,焚燒經書典籍,劃線站隊,殘酷迫害宗教界人士,瘋狂踐踏民族宗教政策。
一九七三年七月,沙甸回民群眾憤然崛起,打開清真寺,要求恢複民族宗教政策,翌年11月,極左路線幫派集團及其餘黨,把群眾的正當要求視為反革命宗教複辟,進行打擊迫害加之集體經濟遭到嚴重破壞,群眾生活困苦,從而使回族群眾落實政策的要求更加強烈。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馬伯華等同誌,向上級組織要求落實民族宗教政策,一九七五年一月三日,十名回民代表奉命上京,解決落實宗教政策問題,體現了穆斯林勇敢,剛毅,團結,執著的精神氣質。
一九七五年五月十七日,千餘名武裝工作人員,荷槍實彈,四方包圍,強行進駐沙甸,但被沙甸回民堵住,推行極左路線幫派集團及其餘黨,對廣大回民的正當要求,置若罔聞,變本加厲,空投謠言傳單,捏造罪名,激化矛盾,導致多次發生流血事件,又把“反革命武裝叛亂”的罪名,強加在回民的頭上。
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淩晨,沙甸父老鄉親於夢中被槍炮聲驚醒,美麗的家園被夷為廢墟,900餘名同胞不幸身亡,其慘狀目不忍睹,釀成了全國罕見的“沙甸事件”。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經過拔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中共雲南省委和中共昆明軍區委員會,報經中央批準,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五日給“沙甸事件”平了反,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又重放光芒。
沙甸回民慘遭鎮壓之際,執行正確路線的領導和有良知的各族人民,曾給予沙甸回民真誠的同情與支持,沙甸回民將永遠銘記他們。
“沙甸事件”平反後,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方針,政策指導下,沙甸的經濟發展,各項事業興旺,民族和睦,軍民團結,政通人和,國泰民安。
真主說:“為主道而獻身的人,你們不要說他們死了,其實他們活著,但你們不知道”。 為實現沙甸穆斯林夙願,特建樹豐碑,銘記沙甸事件概要及殉難者姓名,以資紀念,以垂永久。
祈求真主恩賜舍西德以樂園的高品!
沙甸穆斯林立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
輯錄者的說明
一、關於沙甸事件的性質。在該文開頭所引維基百科編輯整理的事件概述中,把雲南文革期間發生的沙甸事件,說成是“雲南省的回民大規模起義事件”,不夠準確。因為從沙甸事件整個醞釀和發展過程來看,應該說是以沙甸地區為主體的雲南回民,是了為保衛他們的信仰和基本人權而拿起武器,由於掌握了槍杆子和刀把子的中共在文革期間無法無天,濫施暴政,對沙甸回族人民的合理要求置若罔聞,並動用軍隊對老百姓進行大規模屠殺。因此,把沙甸事件說是“起義”,“鬧事”,“暴亂”等……都是不符合實際的。
二、關於沙甸事件的罪責。文革結束,對於發生在雲南沙甸地區的這次血腥鎮壓事件的罪責,應該非常清楚。但限於當時的社會政治環境和中共對事件真相的隱瞞,在史料敘述時,把拍板決定武力鎮壓沙甸人民的主犯歸罪於四人幫裏的王洪文,而在89年立的紀念碑碑文裏,也不得不把罪責歸結到所謂“推行極左路線幫派集團及其餘黨,”上,實際上,1968年7月28日,毛在接見北京五大學生領袖時,已經提到:“如果有少數人?聽勸阻,就是土匪,就是國民黨,就要包圍起來,就要打圍剿,繼續頑抗,就要實?殲滅。事後,一些地方?聽話的造反派真的當土匪被圍剿?。” (見楊繼繩《天翻地覆》一書)。另外,當時任解放軍的總參謀長的鄧小平也不可能不知道,2014年8月9日 《明報》發表馬黑一文的題目就是《鄧小平六四預演:沙甸事件鎮壓回民村莊始末》。所以,沙甸慘案的罪魁禍首是誰,應該是很清楚的。
三、關於周興。百度網文介紹,周興是1905年出生在江西,早年參加紅軍,從江西蘇區到延安,在部隊一直從事保衛和情報工作。先後在延安、南京、重慶等地負責治安保衛工作,工作成效顯著。1954年任公安部副部長期間,曾微服私訪,調查研究,對北京市的治安管理做了不少工作。1965年初,周興調雲南工作,任中共雲南省委書記處常務書記、雲南省省長。文革初期,雲南省委書記閻紅彥自殺,省長周興成了造反派批鬥的眾矢之的。中央把雲南的造反派和幹部召到北京辦學習班,兩派群眾對於是否“結合”周興爭論不休。一天,毛澤東親自接見雲南學習班,大家都無比激動,也有些人心中嘀咕――毛主席會支持誰呢?毛澤東走進會場後,沒有理會那些熱烈的掌聲與歡呼,徑直問道:‘周興在哪裏?’周興此時正躲在遠遠的角落裏,毛澤東招呼周興站到自己身邊:‘來!我們照個相!’周興立即進入革命群眾、解放軍、革命幹部的“三結合”領導班子,成為雲南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在雲南省委第一書記譚甫仁遇刺身後,1971年夏,周興任雲南省委第一書記、昆明軍區政委和雲南省軍區第一政委。周興作為毛的寵臣,在長期治安保衛工作中一直認真細致,重視調查研究,可是,為什麽在雲南成為大權獨攬的封疆大吏以後,卻欺上瞞下,一意孤行,拒絕沙甸回民的合法合理要求,成了親自指揮了這場大屠殺的罪魁禍首?這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在沙甸屠殺以後,很快發現他患有肝癌,兩個月以後的1975年10月3日,在北京離世,終年70歲。因此,對他的罪責沒有認真追究。
20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