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政審表的填寫
91年的春天來了,兩年前的六四事件, 以及隨後的清查運動,都已經成為過去。
人們好像都不再有興趣談論六四期間的經曆,整個社會與其說是風平浪靜,不如說是死氣沉沉。然而,具體到每個家庭或每個人,則如同毛澤東時代每次運動以後,都會有幾家歡樂幾家愁。這次是:在六四鎮壓和清查運動中有功的,有的高升,如鄧部長、賈部長由正處級提為副廳級,住房和工資馬上也隨著職務提升,一人升官發財,全家自然皆大歡喜;而我院那位公開聲稱“學生鬧事該殺”的曆史係主任,由於年紀接近退休,在政治上已經不可能往上提拔,那麽就被評為“全國高校優秀教師”,給他一個精神上的鼓勵,也便於他人效仿。這是論功行賞後的幾家歡樂。可是,陷於焦慮和憂愁的則不是幾家幾戶,在全國來說是千百萬個家庭而——那些積極參加六四民主運動的人,不管各機關單位,或者是學校裏的,隻要生活在大陸而又沒有辦法逃走的人,有人被抓進監獄,有人被判了刑,有的被流放發配了……這些人在“除惡務盡”的指導思想下,遭到了清算。這些被清算的人,隻要有妻室兒女或者父母家庭,全家人自然是要麽痛心疾首,要麽是憤懣不滿,要麽是咬牙切齒,要麽是悔恨交加……總之,心靈深處再也無法平靜。至於在這次所謂清查運動裏,究竟提拔了多少人,又整了多少人,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就在我以為自己又度過一劫,可以苟且偷安地活下去的時候,沒想到,一天二兒子潘星放學回來,把一張學校發的畢業政審表交給我,他說:
“老師說,這個表由你們單位填了,寄到我們學校也行,密封起來交我帶回去也行。”
展開一看,此表隻有一頁,16開大小,上麵標題是:“某某市一中高中畢業生政審表”。再一看表內各項內容,實際上不是對即將高中畢業的兒子進行什麽政審,而是對畢業生家長的政審,也就是說,是對我的政審。所審查的內容也十分集中,隻有三項:
一、“學生的父母親或撫(供)養人有無因重大問題被判刑者,並注明時間、地點、原因及刑滿釋放後的表現(如沒有請注明“無”)”;
二、“現實表現及八九年動亂期間的表現。”。
三、最後一欄是“單位意見”。
在我的印象裏,隻有在毛澤東時代才有這種政審,自從鄧小平新政以來,似乎已經取消了這種對考生的家庭情況的審查。沒想到,經過十多年撥亂反正和翻天覆地的變化,現在又恢複了過去那一套,讓人感到非常意外。心中不免嘀咕:難道曆史車輪又倒轉回毛澤東時代?另一個意外的是,我原以為已經躲過的一劫,沒想到兩年後又來算賬。這不能不使人佩服共產黨的整人經驗的確是太豐富了!人們都說,每次整人隻有擴大化的問題,很少有漏網的情況,這次有了親身感受。
不過,麵對現實,想到自己再幹七八年就退休了,一輩子也就這麽多了。可是,由於我的問題而影響二兒子的前途和命運,像毛澤東時代那樣一人獲罪,株連全家,那問題可就嚴重了。
兒子潘星剛剛十九歲,他從小聰明愛讀書,在家是個好孩子,在學校是個好學生,他現在就讀的一中是全市著名的重點中學,被人們稱為“培養大學生的搖籃”。他今年要參加高考,正是人生路上最關鍵的時刻。凡是有些年紀的人都知道,從五十年代或更早的年代開始,隻要一家人裏一個人有問題,不管是政治問題,或者是經濟問題,甚至是生活作風上的問題,全家人在就業、參軍、入團、入黨等方麵,都要受影響。問題是,自從平反了毛澤東時代的冤假錯案以後,多年來已經取消了這種政審,現在怎麽又恢複了過去這種做法?
麵對這張政審表,我幾天寢食不安。因為每個父親幾乎都把兒女的事情看得比自己的事情還重要。假如因為我的問題,而影響我的兒子讀重點大學,影響他一生的前途,那我的晚年的日子怎麽過?當然,我心裏也清楚,自己雖然思想上非常同情和支持這次學潮,但在行動上並沒有很深地卷入。但這張政審表,說明江澤民一夥對任何一個卷入學潮的人都絕不放過,更不會心慈手軟。因此,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把這張表交到學院的黨委組織部和人事處。
幾天裏,我心裏一直非常不踏實。我一直思考,他們該如何填這張表?如果填的內容我無法接受,我怎麽辦?……
交表後的第三天,我走進組織部和人事處的辦公室。
眾所周知,在大陸各高校行政管理人員中,多是黨員幹部,部隊轉業軍官,還有領導幹部的子女等,他們一般和大學裏的教師或業務人員是兩種類型的人,關係一般都是不怎麽密切。我院規模不大,組織部和人事處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總共三四個人,在一個辦公室裏辦公。我走進辦公室,隻見有兩女一男:年紀較大的女人,是從部隊下來的一般工作人員,平日沉默寡言,給人的印象是賢妻良母,對政治不太感興趣。另一個個子不高,比較年輕的女人姓蘇,是一位副省長的千金,但她沒有高幹子女那些壞毛病,大家對她的印象也比較好,所以人們平日都稱她為“小蘇”。據說在文革期間,由於小蘇父親是走資派,她在托兒所當過阿姨,父親複職以後調到學院的院長辦公室,開始她是一般工作人員,很快提為辦公室副主任,現在則是我院主管黨的組織部和人事處大權的一把手。臉黑黑的那個男人姓吳,在部隊是個營教導員,四十多歲,轉業到我院以後,現在提拔為人事處副處長。但此人經常板起麵孔,隻有見到漂亮女人和領導,他才有笑臉。在他注視一般大學老師的眼神裏,你似乎覺得他像一個長期工作在監獄或勞改農場的幹部,對知識分子似乎有一種天生的敵意。
三個人見我走進辦公室,知道我是去領政審表。那位年紀較大像賢妻良母的女辦事員,馬上打開抽屜,把那張表拿出來,然後找一個信封,準備裝進去。要是在過去,我是絕對不敢提出看看組織填的意見這種要求的。經過十多年的思想解放運動,我在毛澤東時代形成的奴性人格有了改變,麵對關係我和我的家屬子女前途命運的事情,我已經能夠意識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必要性。所以,在那位年紀稍大的女同誌正準備把政審表放進信封時,我說:
“我能不能看看表是怎麽填的?”
可能我的這種要求有些出乎他們的意料,三個人一時都楞了。接著,年紀較大的女辦事員把臉轉向蘇部長,蘇部長猶豫了一下,對女辦事員說,讓他看看吧。
我接過政審表一看,隻見在“現實表現及八九年動亂期間的表現”一欄裏,是這樣寫的:
“該同誌工作積極負責,團結同誌,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該同誌在89年動亂中表現一般,出於對動亂認識不足,因此,參加過遊行,並捐款幾十元,後認識較好,予以解脫。”
從整個“政審意見”來看,應該說是對我已經高抬貴手和寬大為懷,僅僅把我定為是一個“認識不足”“予以解脫”的人物。不過,政審表裏麵把遊行捐款的事情寫上,這對兒子的高考錄取會不會造成影響?比如說,我兒子和另外一個考生分數一樣,而兩個考生的家長,一個參加過遊行捐款,一個沒有這些“罪狀”,那麽那些掌握錄取大權的官員,根據共產黨的一貫做法,自然要錄取另外一個考生,而不會錄取我兒子。在錄取名額有限的情況下,我兒子就有落選的可能。所以,想到這裏,我說:
“你們這種寫法,我覺得是比較客觀,也比較實事求是,我很感謝。可是,我有個擔心,就是這種寫法會不會影響我兒子的高考錄取?”
他們三人可能都沒有想到我會有這種態度,那個部隊下來的吳某和那位“賢妻良母”都麵無表情地瞅著我,沒講話。蘇部長聽了,臉上似乎沒有什麽不高興,想了想,平靜地說 :“你如果有意見,可以去找安書記談談。”
從蘇部長的答複裏,我知道她這樣做算是很友好,也算很給麵子了。試想,她如果站在部長的位置上,覺得我的態度是一種對組織的不尊重,說這是組織經過研究寫的意見,哪點不符合事實,你可以提出來;如果沒有不符合事實的地方,你有什麽意見,可以保留等等。她如果這樣講,我真還是無可奈何。她沒有用這種態度對待我,她給我指出的路子,至少是既符合組織原則,又心存善意的。我決定按她說的辦。
我從組織部和人事處的辦公室出來,直接走進院黨委辦公室,問黨辦主任小孔,安書記在不在?按高校的慣例,院黨委書記不是任何一個人想見就可以見的,一般是先經黨辦主任同意,然後才安排和書記見麵。孔主任看了看我,大家彼此也熟悉,就點了點頭,示意書記在裏麵。我走進書記的辦公室,隻見新調來不久的安書記正在看文件,我就坐在書記大辦公桌的對麵,向書記說明我的來意,並把組織部和人事處填的政審表遞給他。
原來的院黨委書記在清查運動以後,不知什麽原因,已經調到省科技局任職。現在的安書記是從其它高校調來的。聽院內人說,這個新來的安書記比較有水平,也比較有魄力。安書記接過政審表看了看,然後抬起頭來說,這個表填的什麽地方你有意見?書記看著我問,他的目光和態度都很平和,沒有居高臨下,也沒有不耐煩,隻是期待我能說出自己的理由。
我說,我有個要求,就是希望遊行捐款的事不要寫在政審表裏。
“問題是你參加遊行沒有?捐款沒有?如果參加了遊行,也捐了款,這樣寫沒有什麽不合適呀……”書記說。
我說:“遊行和捐款是符合事實。不過,我認為這些不應該寫進去。”
“為什麽?”書記覺得奇怪,“既然符合事實,寫進去有什麽不對?”
我說:“首先,我們學院的教師跟著學生隊伍上街遊行,是根據尚院長的安排,目的是為了保護學生的安全,這可以說是聽從組織安排。其次,從動機來說,假如我們教職工是出於要求黨和政府反對官倒和腐敗,希望國家好起來,這種行為本身也不應該算錯。第三,關於捐款。您也知道,我們大多數教職工都不算富裕,當時從電視和報紙上看到,社會各界幾乎都對遊行和絕食的學生表示支持,紛紛捐款給學生。我們學校學生的愛國熱情也十分令人感動,我當時覺得自己思想覺悟太低,想在這種形勢下提升一下自己,表達一個老知識分子的一點心意,才拿出30塊錢。第四,從這張政審表來看,把遊行和捐款寫進去,顯然把這個行動作為一種政治錯誤來看待,這是很難讓人接受的。第五,我的遊行和捐款行為,退一萬步來說,即使是錯誤,這種錯誤也應該由我本人自己來承擔,是不應該影響我兒子的高考錄取的。根據國家領導人在六四事件以後接見外國記者的談話,清查運動是針對少數極個別的組織策劃者,而對廣大青年學生和教師,是認識問題,屬於通過學習來解決的問題。如果寫入檔案材料,並影響兒女的高考,這是否符合中央精神?”
安書記兩個眼睛一直注視著我,耐心地傾聽我的申辯。等我把自己的想法都表達清楚,他說,作為組織部門,他們這樣寫,是符合組織原則的,也是符合這張政審表的要求的。
我說,書記的意見我同意。但是,我作為一個學院的老職工,我的想法也希望能夠得到院領導的理解。因為家庭原因而影響子女升學和工作的,我們過去都經曆過,而且我們都認為這樣做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現在這張政審表,我認為是在重複過去那種不合理的做法。
書記問,為什麽你這樣想?
“因為在具體錄取工作中,假如兩個考生成績一樣,因為家長在六四期間的表現不一樣,那麽掌握錄取考生的同誌,按文件精神,肯定是錄取考生家長在六四期間沒有問題的那個考生。所以,政審表裏有了參加遊行和捐款這兩條,作為家長,你說誰不擔心?誰不害怕?而這又是關係到子女一輩子的問題。”
書記聽完笑了,說:“潘老師,你的意見我們可以考慮。你看這樣好不好——讓你的孩子重新領一張表,根據你的要求,我們再給你重新寫一份。你看如何?”
“謝謝書記!”我說,“我馬上回去照辦。”
就這樣,組織部和人事處又重新給我填了一張政審表,對六四期間的遊行和捐款的事情沒有提,隻說我在六四期間表現一般。結果我的二兒子沒有因為我在六四期間的事情而受影響,順利地考入北京一所重點大學。
1992年初稿,2014-2-27改定
附記:這一篇寫兒子高考政審家長的文字,可以看出經過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像文中的安書記和蘇部長這樣的黨政幹部,麵對明顯的是非曲直,心中顯然是有數的。因此在執行中央文件時,能夠做到通情達理,並設身處地為老百姓著想。本書稿《在胡義雄夫婦家的閑談》一文中,據胡義雄夫婦在哈爾濱讀書的兒子介紹,六四學潮期間,黑龍江省委對參加學潮的年輕學生也是采取保護態度的。在《徐館長的回歸自我》中,徐館長提到省委書記的夫人公開說,搞清查是自己找包袱背。顯然,在六四期間,有一些掌權的領導人就非常清醒地認識到這次學潮的愛國性質,他們在可能的情況下,竭力保護參加運動的年輕學生。清查運動結束後,也聽到一些學校和一些單位的領導對中央的指示采取敷衍和應付的態度,保護了一批參加學潮的人。這說明從中央到地方,黨內都存在著兩派,並不是人人都和李鵬江澤民一夥那樣靠武力和強權逆曆史潮流而蠻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