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某天,我跟兩個朋友出去小聚。等著上菜的時候,蘭神秘地說,在信箱裏收到了一個“驚喜”。說完,她拿出一張卡,讓我們猜是什麽。我和梅拿過來一看,卡上印的字我們根本不熟悉,無從猜起。蘭給我們掃盲說,這是一家奢侈型百貨店寄來的禮物卡;金額;五百。
信奉實用主義的蘭,平時勤儉持家,她堅持:消費不起的東西,看也白看,不如不看;碰到奢侈品店都繞著走,更別提買了,跟這家店更是從來毫無瓜葛。眼前這張沒有任何限製,在店內當作現金使用的高額禮物卡完全就是天上掉下來的大餡餅啊。
我們幾個嘰嘰喳喳地分析,也許是同名同姓寄錯了,也許是假的。不管怎樣,平時我們即使收到店家促銷五塊或十塊的折扣券都會很高興,而且附帶最低消費額要求;這次當然不能讓五百塊白白浪費。比較靠譜的猜測是,這是店家的一次普通促銷,雖白得五百,可能要自搭一千,奢侈品的世界我們不懂。
蘭不敢高興太早,決定還是去深入陣地,一探虛實,然後再做打算。到了周末,她先找來比較懂時尚的女兒來辨認真假;然後母女倆開車將近一個小時,直奔那家店所坐落的我們這裏最豪華的商城。為了這趟名牌店之旅,蘭還特意把自己打扮、整理了一番;不是擔心店大欺客,而是給自己一些底氣,畢竟不是豪門出來的人。
進店四下一尋摸,果然不出所料,即使看上去最普通的一件白襯衫,也要五百美元。其他東西以幾千的居多。在女兒的帶領下,蘭找到店員,拿出禮物卡,請求辨別真假。店員雖然無從解釋她們有何德、何能得到眼前這個價值五百的“餡餅”,但證實此卡確是真正原版,含金數額也是實實在在的。
在回家的路上,蘭打電話跟我感歎,這要是能換成平價店的,比如 T.J.Maxx之類有多好啊。雖然心裏踏實了,但對於店家為何如此大方,甚或她為何如此幸運,蘭仍心存疑慮。
平靜了幾天後,蘭的“驚喜”還沒捂熱,“驚嚇”就來了。郵箱裏躺著一封來自那家奢侈品店的信,打開一看——信用卡賬單!消費總額高達三千多!消費日期是收到禮物卡之前的一個多月。這下事情嚴重了。蘭上次探虛實是第一次認門;之前不僅沒有買過它家的東西,更沒有申請過店信用卡。
蘭立刻按照賬單信息打電話給客服,了解情況。經核對,信用卡申請人的社安號、生日等個人信息都與蘭的相符。客服說信用卡是兩個多月前在店網站上申請的,五天之後在網上下過訂單,賬單地址和送貨地址不同,那是唯一的一次消費。客服還說,實卡寄給了蘭,商品按送貨地址寄到了鄰州。 奇怪的是,蘭從沒收到過這張信用卡。
聽到這,蘭無奈,隻有先凍結賬號然後報警,申明自己的社安號被盜,遭遇身份詐騙。警察雖然備了案,但表示說類似的案子太多,如果沒有更具體的信息,調查取證非常困難。為何個人信息遭到泄露,則可能性太多,熟人,黑客,不能枚舉。他們隻能提供一些建議,一堆表格填寫,然後讓蘭自求多福,日常保持警覺。至於社安號換新,幾乎不可能。
蘭想要順著對方留下的送貨地址自己破案。從網上登陸“自己”的賬戶不可能,因為對方登記留的是他/她本人的電子郵箱和密碼,隻能再次打電話給客服。可是客服不肯透露詳細地址,因為他們現在也辨不清李逵和李鬼了。
蘭隨即聯係了三大信用公司Experian、Transunion、Equifax,又申請了信用跟蹤(credit watch),也就是每次有人要查詢自己的信用時,本人會得到通知。在信用報告上標記欺詐警報(fraud alert)。又請他們凍結自己的信用報告。凍結是同歸於盡式的壯烈之舉,把真假雙方同時凍住,除非申請解凍,任何人都不能再用這個名字申請任何信貸。
至於那張自天而降的“餡餅”,雖然不是天使變的,卻也合法。可是自用吧,要再往裏搭錢;送人吧,帶著個“黑”身份,真讓人心裏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