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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是事實,還是存在於幻想中?

(2016-11-01 10:10:27) 下一個

近幾年來,“港獨”運動從街頭嬉鬧轉入法理爭拗的立法會殿堂。許多國人,包括海外華人,沒有幾個人能弄清楚港獨的來弄去脈,許多人隻是自以為是的嘲笑港獨的無知或鬧劇。毫無疑問,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屬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這一法理地位,現在獲得舉世公認。但香港作為一個經濟和政治的實體,在許多方麵已有獨立的事實,也一樣不能被否認。本人並無既定立場,僅從曆史和現代國家的法理角度,介紹諸多國人尚不熟悉的已存在的港獨證據。同許多“獨”一樣,港獨肯定影響中國的未來,尤其是在南粵地區。

現代國家的慨念出現於15世紀的歐洲,總體來說,並無一個公認的關於國家的法律定義。1933年簽訂的蒙特維多(Montevideo Convention)公約為最多被引用的國家定義:1.有固定的人口  2. 有固定的邊界 3. 有效的政府 4. 與其它國家發展關係的能力。基於這些原則,二戰以來,大量的國家獲得獨立和被國際社會承認。中國的傳統國家概念,曆史上與西方現代國家的標準南轅北撤。許多國人對國家的認定,僅是從文化和血緣的角度考量,不大會顧及外人的感受和法理的依據。換句話說,自己的阿Q態度和天朝的朝拜心理,決定國家的認同和界限。而世界主流,看重的不是萬國朝拜的天朝封號,而是寫在紙上,有實際內容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管轄權。同早已存在的“台獨”,“藏獨”等一樣,香港獨立的某些事實,一直獲得中國政府的認可,甚至是推波助瀾。隻是官民如鴕鳥,把頭埋在沙堆裏,假裝未看見這些“獨”而已。

1.國籍和國際地位

香港回歸,經過了多年的艱苦談判過程。許多人認為這僅是中英兩國間的事情,是國家的內政。不過沒人告訴你,《中英聯合聲明》是1985年在聯合國登記的國際法,它涉及到了各國間司法,貿易,關稅等無數議題(1)。換句話說,當年中英雙方都認為,聯合聲明內容的實行,必須受到國際間的約束。例如,美國國會為此通過了《香港關係法》。

回歸後,香港人的國籍是中國。那麽香港承認雙重國籍嗎?如果去查國內的各類網站,給出的答案竟是五花八門,因為有人故意而為之,不肯正視和宣傳1996年人大通過的中國國籍法在香港的解釋和運用。許多海外華人近年來,也呼籲恢複自己的中國國籍,但成效不大。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國人獲得外國國籍後,在沒有任何具體法律程序可依循情況下,中國國籍(戶口)會被強迫注銷,護照被剪毀。有人強調,中國和香港都“不承認” 雙重國籍,因為白紙黑字寫在那裏。但這個障眼法不會告訴你 (2),中國和香港都“不承認”的是外國司法管轄權,而不是護照本身!香港和美國等許多國家一樣,均承認其它國家護照的合法性,中國也當然承認。但有幾個國家會承認外國的司法管轄權?所謂香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說法,是偷梁換柱的概念。香港法律承認中國籍居民有權持有外國護照,並在海外合法使用。又如,有美國國籍的香港人欲取消中國國籍並非易事,不但需申請,要交錢,還要經過司法複核,確定其外國人的身份。而不想多事的外籍香港人,如不去申報,其“永久居民”身份永遠不能被剝奪。同大陸正好相反,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可依循,來取消自己的香港“戶口”,這是第三個你不知道的事情(3)。簡言之,香港和大陸居民存在著完全不同的國籍法地位。

幾年前,香港爆發了“占中事件”。有人聲稱是因為香港有40萬持英國海外護照(BNO)的居民搗亂,與外國勾結搞事,導致港獨。這種類似貼子在微信上已瘋傳幾年,但官方從不會出來“糾正”。為何呢?因為BNO持有人根本是中老年普通居民,高峰時占據全港的一半以上人口。黨在港的鐵杆支持力量主要來自這個群體。而那些文化程度高,富有階層,或政府精英們,多已持有真正的外國護照。占中的主體是年輕人,官方不肯告訴你的是,他們多持有香港特區護照 (4)。而香港的中國護照與BNO的法律地位,在中國官方眼裏,竟然是完全一樣的。來想象這個故事吧。一個1995年出生的年輕人,十歲時由“愛國同胞”父母帶著,受邀請去北京接受“愛國愛黨”的祖國遊。他突然發現,香港人隻能用回鄉證,而不能用特區護照或BNO過關,急著問老爸原因。文化程度有限的老爸能回答清楚嗎?他隻能說:“因為你不是中國人!”。後來,他們又去了美國。出關時,不能用中國護照代碼在機器上填“CHN”,而代之以 “HNK”, 否則出不了關。幾乎所有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均承認香港的中國特區護照,唯獨中國除外。無論用任何理由解釋,這也是可笑的事情。這項規定分明是宣示,特區護照持有人沒有真正的中國國籍。回歸後,一些香港年輕人曾一度要求參軍,當然始終不得要領。可是在殖民地時代,他們可以參加英軍。年輕人們終於明白了,自己根本不是中國人。

再看一個來中國和香港遊的外國人例子。如果外國人發現要過兩次關,兩地的簽證要求和格式也完全不同。盡管有人磨破了嘴皮,向他們解釋所謂的“一國兩製”。可人家是來旅遊的,直觀的感覺,就是去了兩個國家。

香港的國籍地位,如奧運資格等,讓人想起了前蘇聯各加盟共和國。既然可以加盟,當然也可離去。

2. 香港的司法體係和區域管轄權

衡量曆史上一個國家實體存在的證據之一,是獨立的司法管轄權。香港回歸後,終審法院設在香港,法官來自世界上實行普通法(案例法)地區的專業人士 (5)。對行政區小憲法,人大可釋法解釋。但理論上,北京沒有具體案件的任何司法管轄權。而在殖民地時期,終審法院卻是在倫敦。這就造成了許多尷尬的局麵。僅舉一例,美國和香港間早有引渡條例,而中港間卻沒有 (6)。同樣一本書,有人稱其為非法出版物,而在香港則為合法。知道為何會出現“銅鑼灣事件”嗎?其爭論的焦點根本不是書,而是“跨境綁架”的可能性。中國政府竭力否認有綁架行為,但對已“定罪”的犯人卻始終無能為力。

3. 香港的關稅和貿易體係

香港有獨立的關稅和與各國獨立發展經濟的貿易協定。其廣泛的國際聯係,很少為國內民眾所知悉 (7)。舉例來說,香港人口僅有700萬,但有超過120多間外國領事和代表機構,數量與華盛頓,北京等首都城市平齊。香港特首出訪時,多由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親自接見。事實上,許多國家早已將香港視為獨立的經濟體,給予國家禮遇對待。

4. 港獨的幻想

本文僅列出了部分香港已獨立的證據,和七個(文內括號)常被國內民眾忽視或了解有限的事實。至於港獨的出現,從事實的獨立到走向法理的訴求,主要還是內部因素變化的結果。香港民眾從“愛國愛港”,走到了大張旗鼓的港獨,實在有太多的原因可以探討。其詳情,請見另文《百年滄桑:香港獨立和中國國慶》。

目前的港獨與早期的台獨有異曲同工之處。如果不是阿Q精神支撐,願意睜開眼睛看清事實,那麽今日的台灣已經是個事實上的獨立國家。兩岸關係要靠所謂“九二共識”來維持,說到底就是一個麵子。港獨從台獨那裏,獲得了真諦。估計“特區”這個麵子不會放下,現在也不會獲得大多數港人的讚同。但港獨和台獨都不是笑話,也不會停止,一切取決於大陸的憲政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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