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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薄熙來!——“餘孽罪”成立,路線鬥爭正式浮出水麵

(2015-03-19 13:54:49) 下一個

恭喜薄熙來!——“餘孽罪”成立,路線鬥爭正式浮出水麵


2015-3-21 渡癡禪師
 

感謝最高法院,他們用《人民法院工作年度報告(2014)》這種及其嚴肅的文件確認了薄熙來的罪行——“破壞黨的團結,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用“瘟神27姨星空大師梨園神君”的說法就是“餘孽罪”。好一個“餘孽罪”!所謂“餘孽罪”不就是破壞殺出一條血路的“改革”嗎?不就是不同意佐利克們的“頂層設計”嗎?不就是反對某些人瓜分鐵路、瓜分石油、瓜分電力的所謂“反壟斷”嗎?不就是反對私有化方向的“混改”嗎?對於受夠了“改革代價”的老百姓們來說, 反對這些東西好得很啊!每一次“改革”,都是極少數人享受改革的果實,而讓絕大多數人承受代價,難怪他們需要殺出一條血路,不踩著屁民們的血汗他們怎麽可能品嚐到私有化的紅酒?這樣的“餘孽”,也算我一個。而堅持這一切的黨,如果他們“團結”一致的實施私有化,“團結”一致的瓜分國家資產,“團結”一致的 盤剝老百姓,破壞他們的團結就是在替天行道。如果那個“黨”的內部沒有一些人站出來,阻止這一切的發生,那麽最後隻能是老百姓站出來了。不要相信你們手中 的權力,一切權力都是建立在老百姓承認的基礎上的,一旦失去老百姓的支持,再大大大大的權力都是虛幻的。佛家講因果報應,“No zuo no die”,善惡皆有報,我堅信這點。

曆史待熙來不薄,前幾天才有新聞報道說法國的某棟別墅被賣掉了,也就是說薄熙來的“罪證”居然就 被別人給賣掉了。中紀委、最高院,這可是國有資產流失啊?作為國家公民是可以舉報你們不作為或者擅自變賣國家資產。這是薄案最主要的罪證,怎麽能被出賣呢?賣了今後怎麽核實證據啊?這是在打你們誰的臉?又是誰在打誰的臉呢?和“27億”一樣,這件事情遲早需要給老百姓一個說法的,你們現在埋著頭裝看不見裝不知道,但總有一天需要你們抬頭麵對這個問題的,就象前幾天馬蚊前部長否認她是薄案專案組組長一樣,到時候可別慫了。而昨天最高院的年度工作報告用公文 的形式落實了當年路線鬥爭的傳說,這相當於是在為薄熙來徹底洗幹淨貪腐嫌疑,這是多麽有力的宣告:薄熙來是因為搞“非組織政治活動”而入獄的,或者說他不 是因為貪汙罪入獄,而是因為不與“某部分中央”保持一致的“餘孽罪”而入獄的。那麽,求仁得仁,又有何怨哉?金聖歎曾經感歎“看野火燒,不亦快哉”,老僧 也發明一個:“看豬隊友在對麵,不亦快哉”。某些人想拍馬屁,全然忘記當年他們是如何煞費苦心才回避了“黨內路線鬥爭”這一事實,今天將“非組織政治活動”拋出來,除了缺乏政治智慧之外,也是在毫不留情的打當時那一幫子人的臉。 

當年孫大聖在天宮搞“非組織政治活動”,被佛、儒、道聯手鎮壓,判500年監禁,後來被取經人釋放,一路西行,降妖伏魔,最終取得真經,修成正果。而今中國經濟妖霧重重,二師兄肉眼凡胎,跌跌撞撞。“新常態”無疑是一個很好的借口,但無能師兄,要“混改”之後經濟還是沒有起色怎麽辦?誰來負責?還是有什麽理由?定向大老虎能哄得了一時,卻哄不來 老百姓的肚子。如果民生艱難,你們還想怎樣忽悠?本來打算寫一篇《經濟就那麽點兒事》,現在看來,還是“看野火燒,不亦快哉”吧。笨蛋們,關鍵是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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