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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呼籲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依法罷免王旭光職務

(2013-10-20 13:15:52) 下一個

強烈呼籲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依法罷免王旭光職務


強烈呼籲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切實實踐群眾路線,忠實履行自己職權
——強烈呼籲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依法罷免王旭光職務

鑒於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王旭光在審判薄熙來一案中,故意違反法律規定,完全拒絕聽取被告人和辯護律師的合理意見,對依法應予排除的非法證據 頑固堅持不予排除等濫用職權的行為,致使薄熙來一案的判決嚴重枉法。這不僅嚴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肆意踐踏了社會主義法治,徹底背離了依法治國的戰 略方針,完全幹擾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新一屆黨中央的戰略部署,造成了人民群眾中嚴重的思想混亂,而且在國際上也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本案被告人曾經在審前會議中就提出對在中紀委審查和偵查階段迫於壓力違心寫下的自書材料,要求排除;但是,作為該案審判長的王旭光當時就決定不予排除;在 該案的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又十多次、辯護人也一再要求依法排除非法證據,可是在判決書中依然沒有排除,致使該案以被告人自書為主要證據的判決錯誤極其嚴 重,也引起國際社會對於我國整個法治的詆毀和嘲笑。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讀者投票(截止 2013年10月18日8:15)統計:
薄熙來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對此你有何看法?(2013年09月22日開始投票)
充分展示中國政府反貪反腐的決心         10% (22418)  
刑期偏重,有些意外                     48% (103851)  
刑期適當,有關指控證據確鑿              5% (9948)  
薄熙來應該會提出上訴                   38% (81799)  
投票總數: 218016  
也就是說21萬讀者隻有5% (9948)的人認可該判決,86%人不認可該判決!

從附錄部分媒體的評論中,在國內外造成的負麵影響,可見一斑。

目前全黨正在進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作為濟南市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該按照中央的部署,不辜負濟南市人民群眾的熱 烈期盼,切實實踐群眾路線,正確履行人大職權,認真聽取人民群眾的心聲,自覺維護我國法治,盡快依法罷免王旭光的職務,把其錯誤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

濟南市和全國乃至全世界人民都在看著你們!

呼籲人簽名:
國防科工委            惲仁祥
北京市委黨校          王子愷
老紅軍後代            蘇鐵山
北京大學              鞏獻田
北京市                劉  軍
北京市                景埃埃
北京教育學院          李樹泉
自由作家              王希哲

附錄:
1、英國《泰晤士報》8月29日發表專欄作家戴維·阿羅諾維奇撰寫的評論指出:“對薄的審判一團糟,審判結果也將沒人相信。”“中國目前的體製下,不可能實現正義。”

2、薄案“在精心設計的各個環節中,尚有諸多不合邏輯之處,難以服眾,如以薄受賄2000萬元這個在中共體製內官員並不為奇的數額,與穀開來案中殺害海伍德的理由有邏輯上的矛盾之處。”(2013.7.27《德國之聲》)   

3、法國房子的事,根本與薄熙來沒有關係,更談不上穀開來的資產,因為這個房子在薑豐名下,從法律上講,這個房子合法人是薑豐,穀沒有實質性擁有房子,也就是說即使說是穀的都不能成立。(2013.8.22美國《多維評論》)    
       
4、穀開來在薄案中不具備充當入罪薄熙來的證人資格。縱觀各國刑事訴訟法,合法配偶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不具備對配偶被告作傷害性指證的權利能力。(2013.9.23《華嶽論壇》轉美國著名律師的評論) 
          
5、中共審薄,是抓小放大,判決卻是以輕判重。薄熙來的罪人人都清楚,不是在於起訴書上的那一點貪汙受賄,更不是他的政治路線,而是政治上的權鬥,他不過是一個權鬥落敗者而已。(2013.9.25美國《博訊網》)

6、對薄熙來的判處不僅是以中國法律的形式判決,也是中共最高領導人以及薄熙來夢寐以求地想躋身的政治局常委會對他的判決,因為他打破了89六四以來,中國當局統治的共識與平衡,(2013.9.24法國《世界報》)

7、在薄案庭審公布的證據中,似乎看不到,若在台灣,要定薄熙來的罪很難。(2013.8.26台灣《中央日報》)

8、法庭似乎沒有拿出足夠的證據來指控薄熙來,這就給共產黨出了一個難題:無罪釋放吧,等於放虎歸山;證據不足就重判吧,那就等於說中國不是法治國家。(2013.9.23新加坡《聯合早報》)

9、對薄熙來的處理,先是以“文革遺毒”和“路線鬥爭”為由,接著是羅列6宗罪公布於世,而最後則以貪腐和濫用職權定罪,顯現出當局在處理薄熙來問題上缺乏應有的嚴肅性和原則性。(2013.9.24美國《華嶽論壇》)

10、薄熙來曾在庭上自爆,中紀委調查期間,他受到數百次審問,曾暈倒27次。而他之所以會向調查人員自書認罪,是因為當局要脅他,若不認罪,妻子穀開來會被判死刑,他剛剛從哈佛大學畢業的兒子薄瓜瓜則會被遣送回國。(2013.9.25美國《博訊網》)

11、“濫用職權罪”就很難定罪,並且這起殺人案件有許多疑點沒有向社會公布。特別是薄熙來自辯講的對王立軍叛逃的處理是得到上級6點指示的。如果是事 實,那就不是濫用職權,也定不上什麽罪。如果凡是下級叛逃都要追究上級領導的責任,那要追究的政治局成員那就多了。如許家屯、俞強聲的叛逃,又誰來負責? (2013.9.26美國《華嶽論壇》)

12、薄熙來雖然是以“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的罪名受到起訴和審判,但世界媒體和中國公眾普遍認為,薄熙來被起訴並不是因為他貪汙受賄濫用職權,而是因為他在中共內部政治鬥爭中敗北。(2013.9.23法國《費加羅報》)

13、薄熙來之案出現了舉世罕見的問題:一是所有指控沒有物證,全是口供;二是主要口供前後不一,相互矛盾;三是所有證人全有汙點;四是主要證人全部在 押;五是貪汙指證全是孤證;六是所有孤證全由穀開來旁證;七是所有穀開來出證全是書證和視頻;八是穀開來是精神病人。由此可見,如果沒有老婆的旁證,所有 對薄熙來的指控都不能成立!正因為如此,為防萬一老婆翻供,也就隻好不讓老婆出庭了。(2013.9.29美國《博訊網》)

14、新浪網搞了一個“人民陪審員投票”活動,結果,認為薄有罪該判刑的不到8%,認為薄應無罪釋放的近82%。(2013.9.23《新浪網》)

15、網友 denver2013說:顛覆性錯誤,無非是指前蘇聯和東歐,但那是黨的問題,不是國家的問題,國家不存在顛覆性錯誤。還有網友說,審判薄熙來算個顛覆性的案子,不知道這算不算個錯誤。

16、高岩9月27日的文章寫道:濟南中院法庭判決最終折射出此次法庭審判、從一開始就有明確、不受幹擾的既定原則和路徑,以及某種既定意誌在主導,因此得以排斥了外部對訴訟的可能影響和幹擾。這種具有內在軌跡和邏輯的審判形式排斥了辯護人為自己辯護的努力、包括薄熙來在法庭上為自己的辯護都被排 除;而公訴人的所有指控和其安排的證據基本全部都被采納;僅點綴性地不采取某些證據,因此此次濟南審判不算是真正的控辯雙方合理法庭對抗;薄熙來案件中法 庭對控訴雙方不同意見的采納標準、以及最終判決的依據和理由,都使薄熙來案件審判依然變成了一次深具中國特色的法律審判——你辯你的、我判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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